做审计(cpa)的人最后都因为什么离职了?大家来谈谈吧

2024-05-06 13:27

1. 做审计(cpa)的人最后都因为什么离职了?大家来谈谈吧

四大离职率高主要基于两个原因。第一,大家在进四大之时,大部分就是把它当做跳板,准备干三至五年就像其他方面发展,不得不说四大还是很锻炼人的,所以在职业规划中他是不错的选择。第二,不可否认,四大确实太累了,不适合年纪大的人做,年审或IPO时,尤其是IPO,天天熬夜只有年轻人受得了,很多人离开四大,就是因为希望稳定一些,能够照顾家庭。当然,还有其他原因,我就不一一赘述了。

做审计(cpa)的人最后都因为什么离职了?大家来谈谈吧

2. 若是审计单位的CPA曾在被审计单位任职,离职已达两年,那么需不需要根据独立性的要求回避?为什么?

个人认为,如果不存在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密切关系等其他影响独立性的因素。我认为不需要回避。
但是这个情况如果站在事务所的角度来说,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事务所认为该CPA不适宜参与该审计项目组,同样可以要求其回避,或对该CPA所做的工作着重审核。或提高整体项目提质量要求和复核力度。

3. 为什么被责令停业整改,整改方案尚未批准,适用“持续经营假设”仍然是适当的?(cpa,审计

只是停业整改而已,而且已经有了整改计划!虽然暂时没通过董事会同意,但是表示企业有积极整改继续经营的意图和能力
企业的管理层目前没有在可预见的往来终止经营的意图,至于这个方案能不能通过董事会批准,这个只是维持持续经营过程中的具体的经营计划和方案而已!
即使方案没得到董事会批准,只要董事会没打算结束企业,而是意图继续整改,就表示企业依旧符合持续经营假设
这个持续经营假设的最基本的一条就是没有证据证明不符合持续经营,那么就默认是持续经营
题目里面,没有证据证明已经确定破产清算或者被权利机关责令关闭,就默认符合持续经营

为什么被责令停业整改,整改方案尚未批准,适用“持续经营假设”仍然是适当的?(cpa,审计

4. CPA审计之 对可接受信赖过度的影响因素

这些观点应该是新教材里的内容  谈谈我的理解
(1)控制的叠加程度应该是指示多重内部控制可以共同实现某一控制目标  比如有经审批的顾客订单可以实现虚构交易的目标  而有连续编号的发运凭证同样也可以实现交易事项的发生认定   如果对同一控制目标涉及的内控越多  该目标实现的可能性越大  重大错报风险越小
(2)对控制测试的观察和询问所获得的答复可能不能准确反映改控制得以持续适当运行的风险。
这个很好理解  观察得到的审计证据仅仅能证实观察这一时点  不能证实其他时刻  注册会计师去审计 消息一传开  被审计单位领导层一施压  平时懒散的员工们都暂时规范起来  而注册会计师外勤工作一结束  这种情况可能就不存在了 风险是极大的  因此观察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直接证据
询问也是如此  询问的对象可能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作出不符合实际的回答  这样就会误导注册会计师  因此必须借助其他审计程序加以验证

5. 为什么cpa不能对被审计单位未来经营活动发表鉴证意见?

未来经营活动尚未发生,没有合理可靠的证据支持。

为什么cpa不能对被审计单位未来经营活动发表鉴证意见?

6. CPA业务的拓展是否会影响到审计的独立性导致审计失败?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会的。

  审计业务的扩张威胁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业的灵魂,是审计工作有价值的基础。而真实是投资者信心的生命线。现在,审计行业站在了历史的风口浪尖。近年来可以看到一些有关著名的大会计师事务所大规模重组的报道。其目的是用公司的咨询业务盈利,通过重新重视会计与审计,有可能促进公众利益。然而,这些咨询业务对审计的独立性产生了重大影响。

  审计行业,从它出现的那天起就在其商业抱负与对公众利益的承诺间存在冲突。他既要维护自身的独立性,又要保护自己的商业竞争力。由于全球化、经营形式的不断扩张,会计师事务所也不断转变,内在压力又使其向客户提供一系列审计以外的业务。事实表明,审计业务已不再是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业。在过去的这些年里,顾问与其他管理咨询业务以其超乎想象的速度占据了总业务的一半左右。所以今天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以“多种类专业服务组织”的定位确认自己的国际形象,而不再是一般的会计师事务所了。他们除了提供传统的会计、审计、税务服务外,还拓展了公司财务、风险管理、评估、兼并收购分析、网络与数据库设计、资产管理等业务。

  当会计师事务所扩展业务时,咨询与其他服务会缩小审计师与管理层的距离。独立性至少在表面上看起来变得更加难以保证。当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客户的财务数字进行评估、履行内部审计功能、保管客户的账册时,独立性的原则便会受到损害。而当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处理公司的税收或其他项时,收费与工作结果有关时,审计的独立性便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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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为什么B是错的?(cpa,审计

了解内部控制属于必须执行的程序,而控制测试则需要视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实施。控制测试属于可执行也可不执行的审计程序,了解内部控制通常可以决定是否需要执行控制测试,以及所需要执行的控制测试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如果通过了解内部控制,得出结论是内部控制设计不当或者没有得到执行,就可以不执行控制测试。

为什么B是错的?(cpa,审计

8. 在CPA审计中,关键审计合伙人和高级合伙人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在关于事务的项目方面,经营会计方面,决策方面不同。
1、项目方面
关键审计合伙人指项目合伙人、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负责人,而高级合伙人与项目无关。
2、经营会计方面
指高级合伙人主要侧重于管理经营会计师事务所方面,而关键审计合伙人则不是。
3、决策方面
关键审计合伙人是审计项目组中负责对财务报表审计所涉及的重大事项作出关键判断的其他审计合伙人。

扩展资料:
合伙人投资合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加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根据上述规定,在个人合伙中,合伙人可以拿资金、实物、技术、技术性劳务等,作为合伙的投资。应该说,凡是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的标的,都可作为个人合伙时的投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