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分3个条约被割让给英国: 1、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2、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3、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