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经典的税务筹划案例,让你认清税务筹划!

2024-05-05 02:02

1. 八个经典的税务筹划案例,让你认清税务筹划!


八个经典的税务筹划案例,让你认清税务筹划!

2. 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

八个经典的税务筹划案例,让你认清税务筹划!

3. 税务筹划案例五

将农场分立出来,与纺纱织布分厂设立成两个不同的子公司。

然后,农场销售棉花给纺纱织布分厂,免增值税。但是纺纱织布分厂从农场采购农场自产的棉花,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这样,2003年可以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350*13%=45.50万元;少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5.5*(7%+3%)=4.55万元,共节约税负:45.50+4.55=50.05万元,增值税税收负担率(253.5-45.5)/2100=9.9%,比原来的12.07%下降2.17个百分点。

税务筹划案例五

4.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5. 税务筹划 案例题

八个经典的税务筹划案例,让你认清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 案例题

6. 税收筹划案例一


7. 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

1,A家电销售公司是B公司知名品牌电视机在当地的独家经销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规定,A公司按照B公司规定的市场销售价格销售其生产的电视机,每销售1台,B公司返还A公司资金200元,按实际销售量结算。A公司全年销售电视机2500台,取得返还资金5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规定:“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据此,A公司应冲减进项税金=50÷(1+17%)×17%=7.26(万元)。因为A公司按B公司确定的售价销售,销项税额等于进项税额,所以冲减的进项税额,就是A公司的应纳税额。

2,如果A公司与B公司协商改变收入方式,签订代销合同,规定A公司按照B公司规定的市场销售价格销售其生产的电视机,每销售1台,B公司支付A公司代销手续费200元,按实际销售量结算,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代销货物属于服务业税目下的代理业征收范围,具体是指受托销售货物,按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据此,A公司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则A公司应纳营业税=50×5%=2.5万元。因为销项税额等于进项税额,所以A公司不缴增值税。由于增值税与营业税税率的差异,通过改变收入方式而改变了纳税税种,A公司就可节税4.76万元。

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

8. 税收筹划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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