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产品认证的具体实践

2024-05-12 21:55

1. 低碳产品认证的具体实践

 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立足于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以综合性的环境行为指标为基础,低碳指标为特色,促进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服务于国家低碳经济发展。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一方面对生产领域中各类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设定相关限值标准,可以帮助生产商和销售商更好地传播产品在保护气候方面的信息,对于产业自身节能减排、提高本身竞争力有很大作用;另一方面低碳产品认证可以成为联系公众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纽带,帮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进行判断和选择,为社会树立良好的消费价值导向,有助于构建全方位的生态消费体系和形成新的消费价值观,推动我国低碳和可持续消费,引导消费者为保护气候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70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实施,保护环境,我部决定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用制冷器具》(HJ/T 236-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电动洗衣机》(HJ/T 308-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HJ/T 424-2008)、《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HJ 472-2009)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行修改。现公布修改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用制冷器具》(HJ/T 236-2006)修改方案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电动洗衣机》(HJ/T 308-2006)修改方案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HJ/T 424-2008)修改方案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HJ 472-2009)修改方案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主题词:环保 标准 修改 公告 2010年11月25日,首批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获证企业颁证仪式在北京举行。为推动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9月27日发布了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电动洗衣机、多功能复印设备和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等首批4项中国环境标志低碳标准。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查、评定,首批共有11家企业的292种型号的产品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刘志全副司长、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唐丁丁主任出席了颁证仪式并为获证企业颁奖。越来越多的政府将低低碳产品认证作为一个工具,通过向产品授予低碳标志,从而向社会推进一个以顾客为导向的低碳产品采购模式,最终吸引整个社会在生产和消费环节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达到减少全球温室气体的效果。很多国家都纷纷开展了自己的低碳产品认证计划。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是立足于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十环认证),中国环境标志的图形由中心的青山、绿水、太阳及周围的十个环组成。图形的中心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的十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紧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整个标志寓意为“全民联合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以综合性的环境行为指标为基础。

低碳产品认证的具体实践

2. 低碳产品的低碳产品认证

是以产品为核心,在产品的整个生产和销售的链条上,都采取低碳的过程和模式,以最低的能耗生产出最优质的产品来。低碳产品认证是政府用半强制化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以创新为手段,努力开发低碳产品技术,以产品为导向,引导全社会消费者向低碳的生活模式转变。英国、欧盟国家、日本、韩国等国家都已进行了很多产品的低碳认证。2004年时,德国就已有环境标志的产品达4000多种,占全国生产产品的30%以上,日本有环境标志的产品达2500多种。我国已经实行的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和产品的环境认证体系,尚没有低碳的相应要求和指标,还只是停留在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的内容层面上。

3. 低碳产品认证的简介

 所谓低碳产品认证,是以产品为链条,吸引整个社会在生产和消费环节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通过向产品授予低碳标志,从而向社会推进一个以顾客为导向的低碳产品采购和消费模式。以公众的消费选择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低碳产品技术,向低碳生产模式转变,最终达到减少全球温室气体的效果。正是由于低碳产品认证的这种作用,国外低碳产品认证项目在近二三年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已经有德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开展低碳产品认证。中国环境保护部在参考了国外低碳产品认证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在中国环境标志框架下,把产品服务归入适当的分类,设置“气候相关”类产品。与每年中国环境标志标准制、修订工作结合,对纳入“气候相关”类的产品技术要求中增加碳排放的限值要求。按照原有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体系,对通过认证的该类产品授予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以表示该类产品对减少碳排放、保护气候方面的积极作用。

低碳产品认证的简介

4. 低碳产品认证的介绍

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标识。标识图形由外围的C状外环和青山、绿水、太阳组成。标识的中心结构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的C状外环是碳元素的化学元素符号,代表低碳产品。整个图像向人们传递了一种通过倡导低碳产品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的含义。

5. 低碳产品的我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

我国将推行低碳产品认证制度 多种认证并存并不排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制订的《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暂行)》和相关技术支撑文件将发布,届时,全国统一推行的、自愿性的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将在我国实施。 随着环保观念的深入人心,我国近几年已实行了多项节能、环保产品认证。 在节能产品方面,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即明确,推行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也提出,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多款商品。据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唐丁丁介绍,早在2009年,该中心就启动了“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的研发工作。一年后,环保部发布了4项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标准。对于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和未来低碳产品的多重认证体系,国内质检系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解释道,对于消费者而言,节能产品侧重于节约用能成本(如电价、水价等),环保产品侧重于减少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如木地板的甲醛等),而低碳产品则侧重于温室气体减排。环保部的“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仅局限在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电动洗衣机、多功能复印设备、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等少数产品。曾作为外交部随员参与《京都议定书》谈判的国内碳减排专家钱国强认为,实际上,多种认证彼此并不排他,未来谁能赢得企业自愿认证,在于谁能从财税部门那里争取到政府优先采购、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谁能赢得国际权威机构和发达国家的低碳标志互认,谁就能扩大自己的使用范围。 我国将建立统一的低碳产品认证制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承担了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认监委共同组织实施的“应对气候变化专项——我国低碳认证制度研究”项目研究工作。CQC低碳与能效部部长田晓飞向记者透露,我国将建立统一的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低碳产品目录,统一的国家标准、认证技术规范和认证规则,统一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国家低碳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发布。其中就包括《低碳产品认证技术规范》(简称“技术规范”)和《低碳产品碳减排评价指标》。产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可以委托认证机构进行低碳产品认证。记者从相关单位了解到,根据初步设计,低碳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和转让低碳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技术规范”中的低碳产品评价方案是在国家已有标准、市场和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对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设置评价指标,每个指标设置一个排放限值。比如对家用电冰箱设置“可回收利用率”等低碳相关属性限值。 低碳产品认证未用全生命周期方案“低碳产品认证”是为了解决过去节能产品“节能不低碳”的问题。比如一级能效空调通常比二级能效空调价格高,有的产品贵在换热器的用铜量上,虽然节省了用电,但由于铜的开采和冶炼过程的碳排放量极大,假设前者用铜3斤,后者用铜1斤,那么后者虽然能效较低,但比前者低碳很多。 这涉及一个概念——“产品生命周期”。“如果空调器能效比的提升效果不是通过技术创新,而是通过过量使用铜材,但又无法有效回收这些铜材,那么,该产品从使用阶段来看是低碳;但从原材料采集、产品回收等阶段来看却是高碳的。”田晓飞解释说。纵观全球,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鼓励企业生产低碳产品和提供低碳服务,越来越多的国家在相关机构的支持和倡导下,评估和披露产品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量,向产品授予碳标志,开展低碳产品认证。2006年起英国碳信托(Carbon Trust)开展了“碳削减标志计划(Carbon Reduction Label Scheme)”,成为开创低碳产品认证的光锋,包括Tesco、可口可乐、Boots等20多家厂商提供服务。2008年10月英国正式发布PAS2050《产品碳足迹核查》标准,目前很多国家、组织和企业所进行的产品碳排放评估活动在不同程度上都参考了该标准。然而,“产品全生命周期”方案并未见诸“管理办法”。有参与制定的官员和专家认为,国内企业并未建立起从原材料、中间品、制成品、销售商、消费者的一整套碳排放数据库,且尚未建立废弃产品强制回收制度,从生产厂到分销商的运输过程中也难以监测移动排放源的碳排放,因此实施“碳足迹”并不现实。“管理办法”重点关注原材料采集阶段、产品生产制造和使用阶段。 钱国强提醒,由于国内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并未考虑采用“全生命周期”模式,而发达国家的沃尔玛、宜家等自愿实践“低碳”甚至“零碳”的大企业在采购流程日益提高碳排放标准,从而给国内的上游供应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因此随着“十二五”乃至“十三五”国家逐步建立基于行业和地区的碳排放监测、核算和核查制度,我国也有必要适时向“全生命周期”模式过渡,提高国内供应商对碳贸易壁垒的应对能力。

低碳产品的我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

6. 低碳产品认证的发展规划

 环境保护部领导高度重视发展低碳经济以及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工作,环境认证中心分析国外低碳产品认证的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环境认证中心开展低碳产品认证》的发展规划。我们这项规划的具体内容是将低碳产品认证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阶段、产品碳足迹标志阶段和产品碳等级标志阶段。在低碳产品认证的第一个阶段,我们将会对中国环境标志现有的74个产品种类进行分类。把气候相关产品,也可以说把产品在生产或使用过程中产生较大温室气体排放的产品归入到“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在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每年的制(修)订工作中,对纳入“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类的产品技术要求中增加碳排放的限值要求,并按照原有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体系,对通过认证的该类产品授予“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以表示该类产品对保护气候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企业超过1600家,涉及到的产品型号超过30000个,年产值超过1000亿元。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低碳产品认证的影响力,引导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加温室气体减排活动。在低碳产品认证的第二个阶段,我们将会开展产品碳足迹和产品碳足迹等级标志。产品碳足迹标志是在“III型环境标志——环境产品”声明框架下,基于生命周期分析(LCA)和产品碳足迹(PCF)计算方法学,将产品在生产、运输、使用和报废处理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排放的各种温室气体转化为二氧化碳当量(即产品的碳足迹),将其在碳足迹标志中予以表述。碳足迹标志是对产品导致气候变化的环境性能进行声明,有助于公众自行比较产品碳排放的信息,并进行消费选择。在收集和调研产品行业碳足迹基础上,可研究设置产品的行业碳排放等级,对产品进行“碳等级标志”认证。碳等级标志是对产品碳足迹和所处行业等级信息进行声明。碳等级标志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信息,更好的帮助其在消费过程中进行判断和选择低碳产品,推动社会低碳生产和低碳消费的进程。 依照认证工作的操作规程,无论是在低碳产品认证的哪个阶段,我们都需要制定低碳产品的标准。在低碳产品认证的第一阶段,我们将会制定“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标准,它的制定工作是与中国环境标志原有标准体系结合在一起的,即由环境保护部下达标准的制定计划,再由我们负责标准的制定工作。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将会邀请行业协会代表、企业代表、检测机构代表、环境专家以及相关利益方参与到“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标准的制定当中,充分保证它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最终制定完成的标准将会由环境保护部批准,正式颁发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在低碳产品认证的第二阶段,我们将会制定产品碳足迹种类规则。产品碳足迹种类规则将会对在评价产品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所涉及的产品边界、功能单元、产品分配规则和计算规则作出详细的规定,以保证依照这个产品碳足迹种类规则计算得出产品的碳足迹具有可比性。在产品碳足迹种类规则的制定当中,我们同样会邀请行业协会代表、企业代表、检测机构代表、环境专家以及相关利益方参与到标准的制定当中,保证各个利益相关方的想法都能充分反映到标准当中。

7. 低碳产品认证及优质管理经验

亲,您好[心]~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低碳产品认证及优质管理经验根据调查,《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是为提高用能产品以及其它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改进材料利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规范和管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5年9月17日发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摘要】
低碳产品认证及优质管理经验【提问】
亲,您好[心]~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低碳产品认证及优质管理经验根据调查,《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是为提高用能产品以及其它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改进材料利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规范和管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5年9月17日发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回答】

低碳产品认证及优质管理经验

8. 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的认证流程

认证(十环认证、十环标志认证)的程序分为初次认证、年度监督检查和复评认证等,具体如下: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给我们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我们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会对文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发放《受理通知书》(这意味着如果材料提交不全,就取得不了受理的资格,更谈不上签合同缴费了。这一点请申请认证的企业和十环认证咨询辅导机构的工作人员给以足够重视,以免因此影响进度),申请认证的企业根据《受理通知书》来与我中心签订合同。2、我们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全额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3、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指南的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4、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5、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6、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7、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8、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认证证书发放时间,制订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督管理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4、年度监督检查每年一次。 3年到期的企业,应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