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内设机构

2024-05-05 00:35

1.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内设机构

 挂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执法任务及跨区域执法工作,督办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物证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文化市场执法和扫黄打非队伍建设;负责局直属单位维稳综治工作;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挂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牌子。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障、统战、侨务、工青妇、计划生育、公费医疗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直属单位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与纪委办公室、审计室合署。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审计和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内设机构

2.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 ( 版权 ) 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 研究制订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 ( 版权 ) 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 ( 版权 ) 事业和产业发展。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三) 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 ( 站、室 ) 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市重点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四) 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指导文物的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本市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五) 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以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技术维护和开发工作,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六) 指导区、县级市、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制作单位的工作,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信息网络传播电视类节目的内容和质量。(七) 负责对新闻出版发行机构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承担辖区内非法出版物、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工作,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监督管理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市场,负责新建出版单位、设立书报刊二级批发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的管理工作,负责书报刊发行管理以及电子出版物的批发、零售、出租管理,负责设立驻穗记者站的核准工作。(八)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印刷业,负责印刷企业开办、年审和境外出版物 ( 印刷品 ) 来料加工的审核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印刷行为。(九) 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调解著作权纠纷,监督管理著作权贸易活动,负责著作权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提供著作权咨询、鉴定等服务。(十) 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与发展;负责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和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前置审批,按分工管理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负责对动漫游戏会展交易节庆等活动的管理。(十一) 指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十二) 负责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十三) 制定文化人才培养规划,管理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的科研与开发应用工作。(十四) 指导区、县级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指导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方面的行业协会、学会工作。(十五)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正式揭牌

2013年10月9日上午,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版权局正式挂牌成立,宣告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初步完成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相关工作,开始履行新的职能,标志着广东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进入了新的阶段。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正式揭牌

4.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发展历史

广州市新闻出版局于1987年6月成立,作为市政府对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实行统一归口管理。1991年5月,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增挂广州市版权局牌子,使机构逐步健全,队伍不断壮大,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的精干队伍。局内部机构设办公室(与政治处合署办公)、新闻出版管理处、印刷发行管理处、版权管理处、出版事业发展处,配置事业编制43人。先后成立了广州出版社、南风窗杂志社、广州市新闻出版信息中心、广州市新闻出版发展中心等下属机构,使广州市的新闻出版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广州市广播电视局成立于1984年10月,局内部机构设办公室、编播业务管理处、事业技术管理处、音像制品管理处,配置事业编制35名,随着事业不断扩大,广州市广播电视局先后成立了广州电视台、广州市广播电视公司、广州市音像出版社、广州人民广播电台、广州有线广播电视台、广州音像资料馆、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广州市广播电视监测站、广州市影音娱乐公司、广州广播电视科技中心、广州视听中心、广州音像制品发行公司、广州市社会文化影视音像稽查队。自1984年10月广州市广播电视局成立至2001年,局内机构设置,下属机构基本没有变化。2001年,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字 [2001]4 号),不再保留广州市新闻出版局(挂广州市版权局牌子)、广州市广播电视局,重新组建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挂广州市版权局牌子)(简称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市版权局)是市政府主管新闻出版事业、著作权管理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工作部门。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内设办公室、出版物市场处、新闻出版处、广播电视处、事业科技处、网络安全处、版权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政治处、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室(合署办公) 11个职能处室,行政编制50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人。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委托局管理,局管理的单位还有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机关服务中心、广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信息中心、广州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等。

5.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设1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交流合作处、保卫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查、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调研、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的对外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及版权领域“走出去”工作;协调指导对外及港澳台文化合作有关项目的执行工作;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研究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管理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协调和发布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事务等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三)规划与财务处  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及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研究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导、协调推进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实施有关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扶助,指导监督相关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依法承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及版权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   (四)宣传管理处  承担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具体指导全省重要媒体的重大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及落地境外电视频道监管工作,监督管理部分涉外广播电视相关机构及其业务活动。   (五)新闻报刊处  承担报纸、期刊的出版活动,省内报刊社、通讯社驻粤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粤版报纸、期刊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承担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协同查处重大新闻报刊违法违规活动。   (六)出版管理处(数字出版处)  承担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教科书的出版工作,承担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书号管理工作;承担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七)印刷发行管理处  承担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及进口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印刷及复制设备的进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中小学教科书及教辅材料的印制发行工作;协同查处、纠正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   (八)电影管理处  承担全省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相关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在我省备案的电影进行内容审查;指导、协调全省性重大电影活动;指导电影档案管理、技术研发和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指导、协调本省影片参与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   (九)电视剧管理处  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对省内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进行审查;指导、调控省内电视剧的播出。   (十)传媒机构管理处  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承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   (十二)反非法与违禁出版物处(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扫黄打非”方针政策,拟订“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查处非法和违禁出版传播活动的大案要案;承办非法和违禁出版传播活动的举报受理及非法、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工作;承担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三)版权管理处  拟订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和版权产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省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对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协同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处理涉外及港澳台的著作权关系;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四)科技处  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及印刷业、广播影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科技发展规划、政策、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监测、应急广播的规划及组织实施;推进三网融合,承担相关技术规划和技术管理工作;承担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广播影视质量技术监督、监测和计量检测工作。   (十五)人事处(与离退休人员服务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承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离退休人员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内设机构

6.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的介绍

职责调整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一)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将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三)将出版物质量检测鉴定和网络出版内容信息监测鉴定工作交给相关社会组织或事业单位。(四)将负责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五)将省文化厅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的管理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六)将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七)增加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八)加强对著作权的保护工作。

7.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机构影响

新挂牌的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版权局),将通过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通过优化配置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实现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通过整合管理职能,统筹管理资源,推进大文化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强化对数字出版、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网络及公共视听领域的健康发展;通过突出对著作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加大反侵权盗版工作力度;通过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及版权领域“走出去”工作。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机构影响

8.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的分支机构

单位  负责人  地址(邮编)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  范 旭  广州市吉祥路58号(510030)  深圳市新闻出版局  陈 威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西区二楼(518026)  珠海市文体旅游局  刘福祥  珠海市新香洲红山路165号(519000)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翁小庆  汕头市海滨路14号海滨大楼首层(515036)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吴维保  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9号10楼(523070)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郑集思  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府第二办公区4楼(528403)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徐东涛  佛山市岭南大道14号2号楼8楼(528000)  湛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林向凡  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524038)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刘小毅  韶关市风度北路125号(512000)  肇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叶峥嵘  肇庆市星湖大道广电中心(526060)  揭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李锡安  揭阳市榕城区进贤门大道市广播电视中心五楼(522000)  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魏秉辉  潮州市新洋路民主大厦(521000)  清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程雪芳  清远市新城区银泉路博物大楼六楼(511518)  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黄 刚  茂名市新湖路473号(525000)  云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叶梓禄  云浮市牌坊路13号(527300)  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黄子新  惠州市云山西路6号(516003)  梅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郭 邵  梅州市新中路市府大楼八楼(514021)  河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蒋武生  河源市兴源路东1号华怡大厦(517000)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吴多鹏  江门市港口一路102号之一(529030)  汕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黄智雄  汕尾市区政和路规划局一楼(516600)  阳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冯绍文  阳江市马南路春晖楼(52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