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可以随便到公司要账本查账吗

2024-05-02 18:02

1. 经侦大队可以随便到公司要账本查账吗

如果有必要的证件,警察证,搜查令等,就合乎程序规定,如果没有就不合乎程序规定。
搜查人员在进行搜查之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并出示搜查令和身份证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搜查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搜查现场;
(1)搜查对象是公民的,应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以及基层组织派员到场;
(2)搜查对象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3)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也应通知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搜查。
搜查应制作搜查笔录,由搜查人员、被搜查人及其他在场人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在搜查笔录中写明。
搜查令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工作地点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时使用。制作时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

经侦大队可以随便到公司要账本查账吗

2. 企业经侦查账会计有没有牵连

需要搜集自己没知情的证据。
也就是说,你朋友没有参与该公司偷逃税款或其他犯罪行为。
只要该账本内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就没事。
会计也只能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不合法的不能入账,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或者所得税前扣除
 
至于企业管理上的问题,会计是很容易被排除在外,也负不了责任的。
 
但你在这个位置上,需要配合稽查局工作 。
但是你朋友会计证是绑定这个公司,如果你说的绑定只是会计证挂靠,那对会计证影响不大,如果你的会计证是公司注册、税务登记时使用,那可能会有问题。

3. 扣押证件开据便条而不能借回

你公司扣押你们证件  显然是违法的  举报他们  他们要被处罚的  
为什么扣押你们证件,问题就是怕你们没有到合同期就跳槽或者其他原因
要你们打借条必须交(保证金)  说明他们对劳动法是懂的  
我建议你  先拿回证件  (保证金)交上去  如果你不想在这家公司做  你就去举报他们   
如果你还想继续做下去  你就交(保证金)吧  毕竟他们不是要你交(押金)  (保证金,培训费)这都是公司合理收取的!
要求(保证金)等合同期满后归还  这点在劳务合同上要写明确

扣押证件开据便条而不能借回

4. 记账凭证中的借方和贷方是什么含义?

借方和贷方是会计借贷记账法中的记账符合,与实际的借贷没有任何关系。一般来说借贷记账法要求有借必有贷,借贷必须相等,因此从每一笔会计分录来看都是借贷相等的情况。
借贷账户的基本结构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决定。
可以分为四类:
资产类账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额记贷方,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
权益(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增加额记贷方,减少额记借方,期末如有余额在贷方。
成本费用类账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或转销额记贷方,费用结转后一般无余额,如有余额在借方。
收入、利润类账户:增加额记贷方,减少或转销额记借方,收入、利润结转后期末应无余额。
不管什么行业,会计的记账方法、记账原理、记账规则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借贷方式只是企业的一种记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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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祝您学习愉快!

5. 财务记账凭证是什么

什么是会计凭证

财务记账凭证是什么

6. 公司刚开张,财务方面需要购买哪些账本?

总帐、银行帐、现金帐、多科目明细帐、库存明细帐、低值易品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
公司刚成立吗?如果是就比较麻烦,不是就比较简单。 
新公司要先工商登记、在银行税务登记。 
帐本、凭证可以去会计用品专卖点买,那的比较好,有好多办公用 
品店也卖,但不太好。帐本须明细帐、总帐、应收应付帐、现金银行日记帐。 
你要先去银行开户,然后才能买银行票据,常用的转帐支票、现金支票、进帐单、现金解款单和电汇单。 
税务须买发票,增值税发票去国税买,营业发票去地税买,看你企业是哪种经营方式。

7. 发员工工资 记账凭证怎么填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不论是否发放,每月要计提工资. 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贷: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贷:库存现金 
(3)交纳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承担) 
借:管理费用--公积金(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贷:银行存款 
按照记账凭证登帐。

发员工工资 记账凭证怎么填

8. 行政强制法中规定可以扣押和查封财务账本及记账凭证吗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此外跟行政强制措施的施行主体相关的条文还有:第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七条第三款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第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