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和科目三要间隔多久

2024-05-05 20:39

1. 科目一和科目三要间隔多久

第四十一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科目一和科目三要间隔多久

2. 科目一和科目三间隔时间

科目一和科目三间隔时间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针对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学员,根据车型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三类。通常,学员在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并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后满二十日至四十日后可预约考试。第一类,学员在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并在一日内于车辆管理所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后满二十日后可预约考试。其具体车型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第二类,学员在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并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后满三十日后可预约考试。其具体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第三类,学员在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并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后满四十日后可预约考试。其具体车型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3. C1驾照科目一考和科目三要间隔多长时间

C1驾照规定是科目一完成后10~15天可以预约科目二,科目二考过之后,再过10~15天可以预约科目三。
1、科目一:驾校上传报名信息给车管所后一般7-15日就会完成审核,通过审核后即可预约科目一;
2、科目二:通过科目一10日后,即可开始预约科目二;
3、科目三:c1需要通过科目一30日后才能预约科目三,而c2预约科目三只需通过科目一后20天;
4、科目四:科目四可以和科目三一起预约,因为科目四实质上是科目三的分支,只是被人习惯称为科目四。

大中型客货车、牵引车等车型的至于科目二、科目三间隔时间如下:
1、科目二:通过科目一20天后方可开始预约;
2、科目三:预约科目三则需通过科目一40天后才能预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科目一

C1驾照科目一考和科目三要间隔多长时间

4. C1驾照科目一考和科目三要间隔多长时间

C1驾照规定是科目一完成后10~15天可以预约科目二,科目二考过之后,再过10~15天可以预约科目三。
1、科目一:驾校上传报名信息给车管所后一般7-15日就会完成审核,通过审核后即可预约科目一;
2、科目二:通过科目一10日后,即可开始预约科目二;
3、科目三:c1需要通过科目一30日后才能预约科目三,而c2预约科目三只需通过科目一后20天;
4、科目四:科目四可以和科目三一起预约,因为科目四实质上是科目三的分支,只是被人习惯称为科目四。

大中型客货车、牵引车等车型的至于科目二、科目三间隔时间如下:
1、科目二:通过科目一20天后方可开始预约;
2、科目三:预约科目三则需通过科目一40天后才能预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科目一

5. 科目一和科目三间隔时间,科目一考完多久可以考科目二科目三

      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时候完成科目一考试,报考科目三考试需要间隔30天以上的时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证准考人获得了学习证明后,满30日才能够约考科目三考试。约考科目三考试在系统上会有直接的提示,时间没有符合的时候点击预约无法完成。科目一考完多久可以考科目二科目三      
      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完成后10天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科目二考试一共有5次考试机会,每次考试需要熟练掌握后再报名。科目二考试5次,机会失败后科目一考试成绩作废,需要重新缴纳报名费用再次参加考试。科目二考试通过后,需要等待20天的时间,可以预约科目三,考试科目三考试属于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知识考试。      
      参加科目三考试,需要先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需要驾驶车辆上路实际操作。考试的时候需要熟练的掌握考试的流程,避免出现误操作的情况,影响到考试的成绩。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最后一个项目,参加完此项目后考试合格可以获得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失败,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后重新报名考试。

科目一和科目三间隔时间,科目一考完多久可以考科目二科目三

6. 驾照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间隔多少天

具体时间取决于车型的实际情况。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扩展资料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 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7. 驾照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间隔多少天

具体时间取决于车型的实际情况。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扩展资料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 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照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间隔多少天

8. 科目一到科目三考试最少隔多久

具体时间取决于车型的实际情况。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扩展资料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 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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