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流程是怎样的

2024-05-18 11:25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流程是怎样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流程是怎样的

2.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一个详细流程?


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法律分析:一、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专门规定的,按章程规定转让。二.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出专门规定的,按以下规定转让股权。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4.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一个详细流程?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  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  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  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  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  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  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  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办理股权转让程序及所需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及所需文件 1. 股权变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2. 出让和受让双方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出让或同意受让的决议 出让方是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到产权交易机构挂牌。 3.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 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 1) 出让方企业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出让方是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摘牌的相关证明文件); 2) 受让方企业同意受让股权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 股权转让协议书; 4) 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5) 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任免董事、监事及法定代表人(如有变动)的决议; 6) 股权变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7)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 9) 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10) 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11) 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
(一)股东之间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二)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四)办理变更登记。
一、股权转让完成后,应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二、确认股权需要变更手续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进行股权转让的,股权确认后是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且变更股东名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家族式企业股东是否可以随时退股
家族式企业股东不可以随时退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退股。股东退股方式: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其他方式。股东通过股权转让退股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

6.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一、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专门规定的,按章程规定转让。二.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出专门规定的,按以下规定转让股权。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一、股权应如何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规定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二)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准备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相关资料:
6、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同意股权转让(包括标的、方式、价格等),股东权利义务的变更;
7、新、旧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转让标的、转让方式、价格、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8、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
9、登记机关认为应该提交的股权交割证明(如转帐凭证等);
10、新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1、新或旧股东属全民企业的提交国资部门批准文件,属集体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2、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提交股东会同意收购的决议(收购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13、新股东会决议,内容:确认股东的投资比例、金额,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监事等人员任免(如董事变动,需提交董事会决议重新选举董事长,进行人事分工)。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

8.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具体流程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二)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1.需要准备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相关资料:
(6)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同意股权转让(包括标的、方式、价格等),股东权利义务的变更;
(7)新、旧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转让标的、转让方式、价格、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8)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
(9)登记机关认为应该提交的股权交割证明(如转帐凭证等);
(10)新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1)新或旧股东属全民企业的提交国资部门批准文件,属集体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2)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提交股东会同意收购的决议(收购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13)新股东会决议,内容:确认股东的投资比例、金额,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监事等人员任免(如董事变动,需提交董事会决议重新选举董事长,进行人事分工)。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一、公司注销流程和所需的资料
公司注销流程:成立清算组;公告并通知;清算工作;制定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制作清算报告;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材料:注销登记申请书;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清算报告;完税证明;帐户注销证明;营业执照;其他。
二、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3万元人民币,但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第二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