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计提职工福利费比例

2024-05-09 21:02

1. 机关事业单位计提职工福利费比例

法律分析:行政单位应根据工资总额的2%(不含离退休费)计提福利费,一般要求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
法律依据: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提取标准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费,从一九八七年一月起按照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全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教龄、护龄津贴)的2%提取。据此计算,各单位统一按每人每月2.40元提取,以后根据工资水平提高的情况再作调整。在应提的福利费中,中央国家机关按每人每月2.10元留用,其余0.3元交由劳动人事部统一调剂使用;事业单位按2.40元标准提取的福利费,全部由各单位按规定使用。福利费年终如有节余,可以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机关事业单位计提职工福利费比例

2. 行政单位福利费计提比例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行政单位应根据工资总额的2.5%(不含离退休费)计提福利费,一般要求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财政部、内务部1965年12月15日发布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按工资总额2.5%提取当年有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可按照不超过单位年度收支结余的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当年没有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可按照不超过单位年度收支结余的5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各市、州、县(市)可参照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一)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生活费困难;(二)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患病医药费困难;(三)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死亡埋葬费困难;(四)解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五)补助集体福利事业费用。

3.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计提福利费比例是多少

2007年起就不用计提了,以后按照职工福利费用实际使用情况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只不过在年终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实际允许抵扣的福利费上限为工资总额的14%,超出部分作为纳税调增项增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的有关规定及要求,2007年1月1日起,长期以来企业实行的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制度,被明确取消了。结合通则中的其他规定,意味着:
1、企业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医疗保险费,明确可以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中;
2、除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费用,由企业自主决定提取福利费或是据实列支。可以说,修订后的财务通则,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自主权。对于企业原有的福利费余额,无需进行调整,可继续使用。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对于“应付福利费”,明确指出属于职工薪酬,在会计处理上采用先提取后使用的方法,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年末,如果当年提取的福利费大于支用数的,应予冲回,反之,应当补提,同时,修订次年度福利费的提取比例。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除上市公司及部分企业(主要是部分国企)以外,绝大多数的企业仍旧执行的是原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因此,新准则的规定不适用这些企业,但个人认为,对于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但不包括会计科目适用!),该些企业可予借鉴。(另外,该些企业最终也将执行新的准则)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发布后,到目前为止,税务处理方面尚未对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作出补充规定。因此,建议仍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的企业,继续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福利费,相关会计处理除医疗保险费以外保持不变。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新的、明确的文件出台后,再按其执行。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计提福利费比例是多少

4. 行政单位福利费提取比例具体文件

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行政单位应根据工资总额的2.5%(不含离退休费)计提福利费,一般要求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
财政部、内务部1965年12月15日发布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按工资总额2.5%提取
当年有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可按照不超过单位年度收支结余的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当年没有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可按照不超过单位年度收支结余的5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各市、州、县(市)可参照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

拓展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采用的是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l)会计核算的基础不同。预算会计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均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2)会计要素构成不同。预算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人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即使相同名称的会计要素,其内容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 
(3)会计等式不同。预算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十净资产;企业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十所有者权益。
参考资料
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网

5.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法律分析: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如下:1、本单位购置各种职工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开支;2、对本单位举办食堂、医务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3、本单位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面对全体职工的业余文体娱乐活动的相关开支;4、对本单位职工的特殊困难补助;5、对本单位职工的预防保健开支;6、对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
法律依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6. 行政单位福利费提取比例具体文件

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行政单位应根据工资总额的2.5%(不含离退休费)计提福利费,一般要求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财政部、内务部1965年12月15日发布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按工资总额2.5%提取。当年有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可按照不超过单位年度收支结余的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当年没有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可按照不超过单位年度收支结余的5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各市、州、县(市)可参照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1、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范围、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必要的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分清各种支出的界限,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经费支出范围办理,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列支。(三)分清经费渠道,划清资金界限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渠道较多,资金性质比较复杂,即使是财政资金,又有日常经费资金和专项经费资金,专项经费又因行政事业任务不同而需要单独核算单独管理。因此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资金的不同渠道,严格区分开来,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挤占。(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节约各种费用支出政府采购是使用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为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公共部门购买物资、工程或者服务的行为。由于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并以竞争的方式作为实现采购目的的主要手段,而竞争是在开放的市场中实现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因此为行政事业单位节约支出费用提供了可能。2、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具体内容:(1)人员支出管理人员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和助学金等支出。(2)公用支出管理公用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完成公共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用于单位公共事务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

7. 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

法律分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

8.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标准

法律分析:
行政单位福利费不可以计提。行政单位福利费计提会导致以下后果:一是收支不符。按比例计提后,年末往往会有贷方余额,从而虚增负债;同时按计提金额列作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导致收入虚增;二是账账不符。使用福利费、工会费账面冲减累计贷方余额,而实际支付时是通过国库支付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冲减当年财政拨款额度。由于计提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并不一定相等,节余部分不一定结转单位,且很难区分结转部分的构成,从而导致账账不符;三是预算不符。部门预算一般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到次年3月份前后人大审查通过后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 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 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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