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管问题,计算债务资本成本

2024-05-19 02:42

1. 财管问题,计算债务资本成本

仅供参考:
 
shanken集团公司于7年前发行了一份30年期,票面利率7%,半年支付一次的债券
债券当前售价为面值的108%  公司税率35%
 

资本成本=[(7%/2)*(1-35%)/108%]*2=4.21%

财管问题,计算债务资本成本

2. 既然资本成本包括筹资费,为什么还对各种筹资方式分开区分

亲亲,您好,既然资本成本包括筹资费,为什么还对各种筹资方式分开区分:因为对于投资人来说,股权投资风险高于债权投资,所以投资人要求的股权投资报酬率也相应的要高于债权投资报酬率,资本成本是资本所有权与资本使用权分离的结果。对出资者而言,由于让渡了资本使用权,必须要求取得一定的补偿。【摘要】
既然资本成本包括筹资费,为什么还对各种筹资方式分开区分【提问】
亲亲,您好,既然资本成本包括筹资费,为什么还对各种筹资方式分开区分:因为对于投资人来说,股权投资风险高于债权投资,所以投资人要求的股权投资报酬率也相应的要高于债权投资报酬率,资本成本是资本所有权与资本使用权分离的结果。对出资者而言,由于让渡了资本使用权,必须要求取得一定的补偿。【回答】

3. 债务成本含义问题。


债务成本含义问题。

4. 为什么说债务成本比其融资的形式成本要低很多而在各种长期资本供应者中提供借?

债务融资就是你借钱做事,企业还是你的,还钱即可。
股权融资就等于你把你企业的一部分卖掉了。这个企业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了。如果要分家,你就得分给他。就等于扯掉你一块肉,一条腿。你说哪个成本高?而且即便不分家,每年的利润一部分就属于其他人的。再也不是你的了。【摘要】
为什么说债务成本比其融资的形式成本要低很多而在各种长期资本供应者中提供借?【提问】
债务融资就是你借钱做事,企业还是你的,还钱即可。
股权融资就等于你把你企业的一部分卖掉了。这个企业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了。如果要分家,你就得分给他。就等于扯掉你一块肉,一条腿。你说哪个成本高?而且即便不分家,每年的利润一部分就属于其他人的。再也不是你的了。【回答】

5. 请问财务管理中的债务资本成本率,债务不属于企业的资本,为什么不称为债务资金成本率呢

债务资本成本是指借款和发行债券的成本,包括借款或债券的利息和筹资费用。
债务资本成本是企业承担负债所需的资金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是资本成本的一个重要内容,
而债务资本成本率就是债务在公司资本成本的一种数据说明。故而不称为债务资金成本率。

请问财务管理中的债务资本成本率,债务不属于企业的资本,为什么不称为债务资金成本率呢

6. 债务资本成本等于什么?

K=I*(1-T)/[P*(1-f)]

7. 资本成本和筹资费用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资本成本是指企业取得和使用资本时所付出的代价。取得资本所付出的代价,主要指发行债券、股票的费用,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的手续费用等;使用资本所付出的代价,如股利、利息等。资本成本是指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付出的代价,广义讲,企业筹集和使用任何资金,不论短期的还是长期的,都要付出代价。狭义的资本成本仅指筹集和使用长期资金(包括自有资本和借入长期资金)的成本。由于长期资金也被称为资本,所以长期资金的成本也称为资本成本。筹资成本是指:即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净损失、外汇调剂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等。财务费用属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列入产品成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资本成本和筹资费用有什么区别

8. 资本成本和筹资费用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资本成本是指企业取得和使用资本时所付出的代价。取得资本所付出的代价,主要指发行债券、股票的费用,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的手续费用等;使用资本所付出的代价,如股利、利息等。资本成本是指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付出的代价,广义讲,企业筹集和使用任何资金,不论短期的还是长期的,都要付出代价。狭义的资本成本仅指筹集和使用长期资金(包括自有资本和借入长期资金)的成本。由于长期资金也被称为资本,所以长期资金的成本也称为资本成本。
筹资成本是指:即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净损失、外汇调剂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等。财务费用属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列入产品成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