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应该怎么稽查

2024-05-18 00:33

1. 税务应该怎么稽查

1、对全国、省、市重点税源企业,采取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对非重点税源企业,采取以定向抽查为主、辅以不定向抽查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对非企业纳税人,主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对列入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的企业,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税务稽查对象,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
2、对企业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等的发票,须列为必查发票进行重点检查。对此类发票要逐笔进行查验比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发票及其他不合法凭证虚构业务项目、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1、《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稽便函[2020]31号)第二条规定:对企业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等的发票,须列为必查发票进行重点检查。对此类发票要逐笔进行查验比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发票及其他不合法凭证虚构业务项目、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2、《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20〕104号)第二条第
(三)款规定: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所有待查对象,除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3、《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税务应该怎么稽查

2. 如何进行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基本方法是指稽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通常采取的手段和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查账方法、分析方法、调查方法。
      (一)查账方法      查账方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1.审阅法      审阅法是指对稽查对象有关书面资料的内容进行详细审查、研究,发现疑点线索,取得税务稽查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审阅法适用于所有企业经济业务的检查,尤其适合于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审阅法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关的会计资料;二是除了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如一定时期的内外部审计资料、购销和加工承揽合同、车间和运输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1)会计资料的审阅      (2)记账凭证的审阅      (3)账簿的审阅      对账簿的审阅除了审阅总账与明细账、账簿与凭证的记录是否相符以外,重点应审阅明细分类账。      (4)会计报表的审阅      审阅会计报表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资料本身的评价,更主要的是对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做出正确判断或评价。      (5)其他资料的审阅      对于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资料进行审阅,一般是为了进一步获取全面信息。在实际工作中,应视检查的具体情况审阅有关资料。一般可审查以下几方面的资料:      应注意:一是对于上述资料的审阅,除审阅其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外,还应结合所掌握的其他资料进行审阅。二是对于时间逻辑关系的审阅,应审核资料所反映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会计核算记录日期是否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2.核对法      核对法是指对书面资料的相关记录,或是对书面资料的记录和实物进行相互核对,以验证其是否相符的一种检查方法。      核对法作为一种检查方法,在检查过程中用于查实有关资料之间是否相符是有一定限度的,在采用核对法对稽查对象的会计资料或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和验证时,必须相应结合其他检查方法的运用,才能达到检查目标的要求。      (1)会计资料之间的相互核对      (2)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之间的核对      (3)证证核对      (4)账证核对      进行账证核对时,一般采用逆查法,即在查阅有关账户记录时,如果发现某笔经济业务发生或记录存在疑问,可以将其与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核对,以求证是否存在问题。      (5)账账核对      通过账账核对,可以发现诸如利用存货账户直接转销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在建工程耗用自产货物或外购货物未记销售或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以物易物销售货物未记销售等涉税问题。      (6)账表核对      其目的在于查明账表记录是否一致,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      (7)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采用实物盘存与账面数量比较、金额计算核对的方法,核实存货的账面记录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查明实物是否真实、数量是否正确,账面记录是否真实、准确。      核对时,稽查人员要有计划、有重点的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和重要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      3.详查法      详查法,又称全查法或详细审查法,是指对稽查对象在检查期内的所有经济活动、涉及经济业务和财务管理的部门及其经济信息资料,采取严密的审查程序,进行详细地审核检查。      详查法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核算对象比较单一的企业,或者为了发现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检查,以及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对某些(某类)特定项目、事项所进行的检查。详查法对于管理混乱、业务复杂的企业以及税务稽查的重点项目、事项的检查,一般都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4.抽查法      抽查法,亦称抽样检查法,是指从稽查对象总体中抽取部分资料或存货进行审查,再依据抽查结果推断总体的一种方法。抽查法具体又分为两种:一是重点抽查法,二是随机抽查法,对于抽查结果与实际情况差异比较大的,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必要时可以扩大抽查范围,或者放弃抽查结果。分析时应注意进行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分析。      5.顺查法      顺查法,又称正查法,是指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程序,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顺查法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或业务量较少的稽查对象,以及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问题的稽查对象和一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      6.逆查法      逆查法,又称倒查法,是指按照会计处理程序的相反方向,由报表、账簿到凭证的一种检查方法。从检查技术上看,逆查法主要运用了审阅和分析的技术方法,根据重点和疑点,逐个进行追踪检查。逆查法主要适用于对大型企业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的企业的检查,但不适用于某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      (二)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是指运用不同的分析技术,对与企业会计资料有内在联系的财务管理信息,以及税款缴纳情况进行系统和重点的审核分析,以确定涉税疑点和线索,进行追踪检查的一种方法。常用的分析法包括控制计算法、比较分析法、推理分析法、技术经济分析法、经济活动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等方法。      1.控制计算法      常用的方法有:以产控耗,以耗控产,以产控销和以支控销等。      2.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是指将企业会计资料中的有关项目、数据,在相关的时期之间、指标之间、企业之间及地区、行业之间,进行静态或动态的对比分析,从中发现问题,获取检查线索的一种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法的种类较多,常用的有绝对数比较分析法、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构成比率比较分析法。      A.绝对数比较分析法      例如,对企业各个不同时期的货物运输费用或销售收入进行对比,对各个不同时期的库存商品(存货)的购销存数量进行对比,都属于绝对数比较分析。通过这种对比,可以揭示被查事项的增减变动是否正常,是否符合经营和核算常规,从而发现存在的问题。      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绝对数比较分析法适用于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会计报表中相关项目真实性的核查,以及成本计算表(单)、纳税申报表、有关账户余额和有关明细账户特定项目的检查。当这些项目的增减变动超出了正常的变化幅度和曲线值时,便可以认为这种变动存在某种涉税疑点或问题。      B.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      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又称相对数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计算被查项目的百分比、比率或比值结构等相对数指标的比较,揭示其中存在的差异,并对这些差异进行对比,以判断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如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结构、税收负担率、存货(运输)费用比率等指标的计算与对比,就属于相关比率比较分析。      在税务稽查中,有时运用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比绝对数比较分析法更容易发现问题。比如,稽查人员在运用绝对数比较分析法对被查项目进行分析后,为了确保分析判断的客观和正确,可以运用相关比率分析法予以验证。      (三)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是指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采用观察、查询、外部调查和盘点等方法,对稽查对象与税收有关的经营情况、营销策略、财务管理、库存等进行检查、核实方法的总称。根据稽查对象和稽查目的的不同,调查方法可分为观察法、查询法、外调法和盘存法。      1.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稽查人员通过深入检查现场,如车间、仓库(包括外部仓库)、营业场所以及基建工地等,对被查事项或需要核实的事项进行实地视察和了解,考察企业产、供、销、运各环节的内部管理状况,控制程序和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从中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获取相关证据的一种方法。      2.查询法      查询法是指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通过调查、询问的方式,查实某些问题,取得必要的资料,以帮助进一步检查的一种调查方法。根据查询方式的不同,查询法可以分为面询法、函询法。      3.外调法      外调法是指对有疑点的凭证、账项记录或者其他经济业务,通过派出稽查人员到稽查对象以外、与该项业务相联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实地调查,或者委托对方税务机关协查,以查实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外调法主要用于外部证据的核实、取证,包括函调和派人外调。      根据检查需要和外调目的,确定外调的重点和内容,适当调配外调人员,保证外调工作顺利开展。对外调过程中获取的信息资料,要进行分类和分析,去伪存真,证据材料要注意印章齐全、内容具体。委托对方税务机关调查的,获取的证据应附对方税务机关的证明和有关说明材料。      4.盘存法      盘存法是指通过对货币资产、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和清查,确定其形态、数量、价值、权属等内容与账簿记录是否相符的一种检查方法。

3. 税务应该如何稽查

1、对全国、省、市重点税源企业,采取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对非重点税源企业,采取以定向抽查为主、辅以不定向抽查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对非企业纳税人,主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对列入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的企业,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税务稽查对象,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
2、对企业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等的发票,须列为必查发票进行重点检查。对此类发票要逐笔进行查验比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发票及其他不合法凭证虚构业务项目、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1、《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稽便函[2020]31号)第二条规定:对企业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等的发票,须列为必查发票进行重点检查。对此类发票要逐笔进行查验比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发票及其他不合法凭证虚构业务项目、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2、《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20〕104号)第二条第
(三)款规定: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所有待查对象,除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3、《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第五条 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第六条 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税务应该如何稽查

4. 税务稽查是怎样的?

税务稽查报告是税务检查人员依据现行税收法规及有关规章,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纳税事项进行税务稽查后,根据检查出的问题、情况连同作出的处理意见写出的书面报告。

5. 什么是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税务稽查的依据是具有各种法律效力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具体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实施。为此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依*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
    税务稽查的范围:包括税务法律、法规、制度等的贯彻执行情况,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及税务活动的合法性,偷、逃、抗、骗、漏税及滞纳情况。

什么是税务稽查?

6. 什么是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报告是税务检查人员依据现行税收法规及有关规章,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纳税事项进行税务稽查后,根据检查出的问题、情况连同作出的处理意见写出的书面报告。

7. 税务稽查查什么?

稽查查账都查什么  
 注销时,层层为难,你要有心理准备,无事还要剥三层皮。
 
 主要检查是看你发票使用情况,是否足额完税,是否有不合规票据入账,如果有需要做纳税调整,所得税是否申报,个税是否申报,是否有个人福利性质的发放、食堂充值卡、购物卡、节日卡、现金奖励等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主要就是这些项目。还有你们有一笔经营收入,是否已经按照合同计提了印花税。
  请问税务检查和税务稽查有什么分别?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编著的《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释义》的解释,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总称;
 
  
 
 税务稽查,是税务检查的一种,是指税务稽查机构的专业检查。
 
 从概念上可以看出,税务检查包括税务稽查。
 
 具体区别税务检查和税务稽查,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执法主体不同。税务稽查的主体只能是税务稽查局,而税务检查的主体包括稽查局和其他税务机关。
 
 2、执法对象不同。税务稽查的对象是涉嫌偷逃骗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目的是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税务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
 
 3、执法案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采用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进行筛选的案件;根据稽查计划筛选或随机抽样选择的案件;根据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情报交换的资料确定的案件。税务检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或者是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对停歇业纳税人进行的调查核实。
 
 4、执法程序不同。税务稽查专业性强,要求水平高。即必须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进行,实行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税收检查则可以根据税收征管的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比较简单,不一定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进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行了。
 
 5、执法权限不同。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对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未按规定安装税控装置等其他违法行为则没有处罚权,只能由赋予处罚权限的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进行处罚。
  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有什么区别  
 税务检查相对税务稽查范畴较大。首先,从字面来理解,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虽说税务稽查是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但是对这种税务检查加了限定性的定语: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可见,税务稽查的目的性很明确,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而且它的案源是经过选案分析系统和人工随机产生的,它必须经过四个环节,这种具有特定目的、经过特定程序所进行的税务检查才是税务稽查。其次,从目前税务机关的实际操作来看,有些税务检查也不是税务稽查。比如:管理分局对税务登记证所进行的检查、对停歇业户所进行的检查、对注销税务登记所进行的结算检查。因为这些检查都不是通过选案产生的,而是根据税务机关正常管理需要所必须进行的管理性检查工作。
 
 税务稽查与税务检查的主要区别有4个方面:(1)主体不同。税务稽查的主体是税务专业稽查机构,税收检查的主体可以是各类税务机关,只不过征收、管理机构所从事的税收检查活动实际上是其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是管理的一种手段。那种认为管理机构不能进行税收检查的认识是片面的。(2)对象不同。税收检查的对象可以是所有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只要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即可对其纳税和扣缴情况进行核查;而税务稽查的对象是依据举报或科学选案而确定的有涉嫌违法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3)程序不同。税收检查的程序相对简单,而税务稽查必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经过选案、实施、审理、执行4个环节。(4)目的不同。税收检查往往是由于某种管理上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某一税种、某一纳税事项或某一时点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而税务稽查一般是为打击偷逃税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违法的纳税人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以震慑犯罪,维护税收秩序。可以看出,过去我们讲的管理性检查实际上属于税收检查的范畴,而执法性检查才是真正的税务稽查。
  地税稽查主要是查什么?  
 地税查的范围很大,所得税和房产\土地税\印花税\契税\个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等等
 
 无所谓重点,如果你能知道他们来的目的是最好的,一般重点在于非税上,因为他们额外有手续费社保,残保,工会经费河道费等大部分地区也都通过地税
  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有何区别  
 要弄清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的区别,首先要明确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的概念。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编著的《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释义》的解释,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总称;税务稽查,是税务检查的一种,是指税务稽查机构的专业检查。从概念上可以看出,税务检查包括税务稽查。具体区别税务检查和税务稽查,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执法主体不同。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税务稽查的主体是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而《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此条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是税务检查的执行主体。同时,《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所谓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对此作出解释: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税务局稽查会查什么  
 主要查收入,查银行对账单,看该做收入的银行进账是否都作收入了。
 
 其他费用之类的一般都是随便看看,当然特别大的金额会看凭证的。
  怎样进行税务稽查查账  
 楼主不会是税局稽查科的吧?税局到企业来检查,一般会有这么几种方式:
 
 ,1.重点检查、2.随机抽查、3.专项检查、4.日常检查...
 
 一、重点检查,对不起,企业犯事了,不知税务想查什么
 
 二、随机抽查,每年税务有检查任务,管辖的众多企业抽签随机产生,相当于例行检查,无目标性,只是随兴翻阅:
 
 1、国税主攻应收账款是否有贷方余额长期挂账(隐瞒收入嫌疑)、应付账款贷方长期大额挂账(虚假接受发票嫌疑);报表总账是否和税表一致;应收账款记录是否有误(计入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不注重检查付款发票真假,但是销货发票开具范围是税务检查的内容。进项发票是否应该抵扣、有无敏感度,是否有销售实现未开发票的迹象、应收账款是否有异常、产成品发生是否异常,发出商品是否异常.
 
 地税检查发票是否合理合法(问题发票一看就知道,上面你说的问题,税务有查票软件,问题票上网一查就知道);费用归集是否合理;成本核算、结转是否合理;税金提取是否正确、是否有漏税...
 
 三、专项检查
 
 税务对某个税种涉及的内容进行检查
 
 四、日常抽查
 
 税务人员年内到企业检查次数有规定,属于防患于未然,随便翻翻而已。
 
 检查声势:
 
 重点-有备而来:来一帮人,分工明确,不断向会计要各种帐表,查阅人员专心查账,讯问人员步步追问,或把所有涉帐材料、账簿、单据及存根、保管帐、收发料单等等全部蒐罗起来拉走,最严重!
 
 随机检查——来两个人,在公司内检查,检查过程中极少问你问题,不断记录,或要求将全部账簿送到税务局,签单走人,伺机检查。
 
 专项检查——电话通知自查,填表,后抽查
 
 日常检查——专管员下来,可能带1-2人,专管员随意问一些问题,随行人员漫无目的的翻阅凭证、账簿,偶尔问一些问题。
 
 检查,是税务工作者的工作范畴之一,千万不要忽视了税务检查,检查以后,多少都能发现企业存在有待于改进的问题,通过税务检查,会计人员能学到很多东西,业务能力也提升的很快。
  国税稽查局为什么来查账?  
 一般开业不到一年,不大会来查帐,可能有下列情况:
 
 1.有人举报:是否得罪什么人,或者同行捣乱
 
 2.你们公司税务、财务报表出现很明显的漏洞
 
 3.随机抽查,正好抽到你们公司
 
 4.遇到行业税务检查
 
 5.可能其他意想不到的原因
 
 如果没问题,当然不要罚款;如果查出问题,那就要补税并罚款了。
 
 有一点要说明,根据我多年的会计经验,税务局来查账帐,他们会找出问题来的。明白了吗?
  税务局查账一般查哪些?  
 按税法税务机关,管企业的专管员是没有查企业账的资格,专管员要是发现公司有问题他只能上报要求税务缉查小组的人员进行核查,查账,但现实确是管企业的专管员想查就查,随便找个理由就要查账。他们什么方面都可以说你没做对。其实会计工作有点象写作文,只要不违犯税法,会计制度,坚持会计则,一个会计会有一种做法。一个企业就是一种经营方式。不会累重。我给你讲一个实例。我们有一家客户专管员说要查账,还要两年的账本,给他拿去后专管员指著账本说“怎么能钉一块呢”会计说“因为是小小公司电子板的账本,又是头一年,现金、银行帐各只有两三页,为了好保存,所以把这几个账本集中按顺序订在了一起”专管员说“不行不行得把它们分开”。会计说。印花税我是按几个账本的数量贴够了的”,这是因为专管员没有找出这家公司的账务中有任何违法的问题。为了下台只好说这个账本有问题。但是专管员就是不给解锁,不让企业报当月的税,没办法企业只好漂漂了。这样什么事也没了也就解决了。
  什么是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税务稽查的依据是具有各种法律效力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具体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实施。为此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依*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
 
 税务稽查的范围:包括税务法律、法规、制度等的贯彻执行情况,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及税务活动的合法性,偷、逃、抗、骗、漏税及滞纳情况。

税务稽查查什么?

8. 被税务稽查了,应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