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国有投资项目不需要公开招标

2024-05-12 15:51

1. 哪些国有投资项目不需要公开招标

根据法律规定,这些项目包括: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项目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3、国有资金不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4、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
根据法律规定,还有其他不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这些项目包括: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项目;
    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项目;
    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项目;
    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项目;
    6、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哪些国有投资项目不需要公开招标

2. 国有资产出租给国有控股企业需要公开招投标

您好,国有资产出租给国有控股企业需要公开招投标的。国有资产出租属于国有产权经营权的范围,而且国有产权经营权的出让是属于国资委部门或者国资办管辖,一般是需要通过公开拍卖或者竞标的形式来进行出租的。[心]【摘要】
国有资产出租给国有控股企业需要公开招投标【提问】
您好,国有资产出租给国有控股企业需要公开招投标的。国有资产出租属于国有产权经营权的范围,而且国有产权经营权的出让是属于国资委部门或者国资办管辖,一般是需要通过公开拍卖或者竞标的形式来进行出租的。[心]【回答】
您好,不过国有资产出租给国有控股企业需要公开招投标并不是强制的规定,目前在很多地方,国有资产的出租都是领导直接指定的。所以说,国有资产出租不一定要招投标,是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的。只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或其他国家援助贷款等资金的项目是需要强制招标的。[心]【回答】

3. 国有资产出租给国有控股企业需要公开招投标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国有资产出租是否需要招投标,需要的,国有资产出租是否要进行招投标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有资(房)产出租,必须实行全社会公开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或续租。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摘要】
国有资产出租给国有控股企业需要公开招投标【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国有资产出租是否需要招投标,需要的,国有资产出租是否要进行招投标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有资(房)产出租,必须实行全社会公开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或续租。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第六十四条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三)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四)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回答】

国有资产出租给国有控股企业需要公开招投标

4. 国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需要公开招标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国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需要公开招标比如土地可以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的,可采用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方式出让的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价。1、招标方式。招标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招标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需要优先土地布局、重大工程的较大地块的出让。2、拍卖方式。拍卖出让是按指定时间、地点,在公开场所出让方用叫价的方法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出价最高者(竞买人)。它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闹市区,土地利用上有较大灵活性的地块的出让。3、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特点是自由度大,不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公共福利事业和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机关单位用地和某些特殊用地【摘要】
国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需要公开招标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国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需要公开招标比如土地可以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的,可采用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方式出让的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价。1、招标方式。招标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招标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需要优先土地布局、重大工程的较大地块的出让。2、拍卖方式。拍卖出让是按指定时间、地点,在公开场所出让方用叫价的方法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出价最高者(竞买人)。它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闹市区,土地利用上有较大灵活性的地块的出让。3、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特点是自由度大,不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公共福利事业和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机关单位用地和某些特殊用地【回答】

5.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可以不招标吗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是必须要招标的。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拓展资料: 招标是一个招标投标行业术语,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 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 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招标形式有几种? 1、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招标工作的组织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业主自行组织,另一种是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业主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不具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可以不招标吗

6.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可不可以公开但不进场招标?

几乎不可能实现。
除非在审批核准阶段没在发改委等审批部门在项目的立项批复上明确写出招标方式为自行招标等明确字样的,但是几乎是不存在这样情况的。
即是是简化招标程序或者为了赶时间,也是需要进场的。例如一次性备案,集中备案等情况。当然这种情况在当地建委都会很少,都是极个别的特例。还有特例绿色通道的项目,也是需要进场的。进场招标是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监管的一项指标,没有及其特殊的情况,绝对不会允许的。何况现在整个招投标市场都在严抓严打,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为了保证资金的流向合理合法,为了保证廉洁透明……每个环节都是有相关责任和义务需要承担的,所以您说明的情况,95%是不会发生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7. 属于国有资产的市场,承包给个人的时候是否必须公开招标?还有,具体是依照哪部法例的哪一条?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规定:
“第四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有问题,可进一步查阅该文件。

中标的承包人可是国有、私营或股份等各类型企业,与是否公开招标无关。 
上述强制招标范围一般是指建设项目的采购活动,至于国有资产经营权出租,应当查询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文件。

但是,国家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般会要求采用招标等规范性程序的。

属于国有资产的市场,承包给个人的时候是否必须公开招标?还有,具体是依照哪部法例的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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