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红十字会的组织机构

2024-05-09 10:12

1. 四川省红十字会的组织机构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机关行政、人事、文秘、档案、财务、保密、保卫等事务工作;承担省红十字会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执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境内外红十字会组织间的联系、交往与合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报告。  负责培训救灾骨干,加强和提高备灾工作水平;负责灾情调查及报灾,组织并参与救助灾民;开展公关和募集活动,组织社会募捐;负责赈济款物的分发,参与进行赈灾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社会救助和组织开展社会服务。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起草全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红十字会队伍的组织建设与发展和专职兼职干部的培训、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负责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的发展及管理,承担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建立红十字自救互救网络;推动无偿献血及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与交往。

四川省红十字会的组织机构

2. 四川红十字会

四川省红十字会成立于1912年,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四川省红十字会组织有了很大发展,建立地方分会33个,医院8所,诊疗所15个,救护队12个,在当时居全国之首。从成立到四川解放,四川各地红十字会组织的主要工作,是参与战争救护、赈灾救灾。
建国后,四川省红十字会进行了改组。“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了活动。1981年四川省红十字会恢复组织活动。在“援非”募捐、“88国际体育援助”活动中成效显著,为红十字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98”抗洪救灾工作中,省红十字会在省委、省政府支持下,独立开展了大型义演等募捐活动,全省募集了三千多万的物资和经费,援助了全国7省和四川的灾区,使三百多万灾民获得救助,受到了红十字会总会的表彰。
几十年来,四川省红十字事业不断发展,现在省红十字会已独立设置,由省政府领导直接联系,全省已建市(州)级红十字会21个,县(市、区)级红十字会180个,红十字会基层组织4465个,会员47.95万人。近五年来,工作领域不断发展,备灾救灾使五百多万灾民得到了红十字会救助;对特殊行业的百余万人员进行了卫生救护培训,在现场处理突发事故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二十多万红十字青少年在红十字精神教育下,广泛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受到了社会的好评;社区服务、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建设、宣传推动无偿献血、防治艾滋病教育工作、抗击“非典”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总会的支持下,与我国东部、日本、加拿大、挪威、美国、澳大利亚、香港、台湾等红十字及其它组织交流合作,增进了相互了解、支持和友谊。红十字会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四川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深得政府和社会的赞誉。
展望未来,四川省红十字会将竭诚努力,积极开拓,不断为四川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红十字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3. 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红十字会工作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红十字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照法律法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四条 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的公民,可以自愿加入红十字会成为个人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关团体通过申请可以成为红十字会的团体会员。

  鼓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支持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事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

  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保障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工作。第六条 省红十字会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下,发展同国外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和台湾地区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的协作。

  市(州)、县(市、区)红十字会在省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相关交流与合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为红十字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会员、志愿者、捐赠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组  织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依法按行政区域建立红十字会,设立独立账户,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理事会、监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第十条 理事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聘请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常务副会长担任本级红十字会法定代表人,主持日常工作。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同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执行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其人员组成由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事会的监督。第十一条 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组成,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由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

  监事会依法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及其他组织积极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接受同意其建立的红十字会指导。第三章 职  责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参与基层治理,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发展会员、志愿者,动员其他热心红十字事业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的救援、救助活动,举办应急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以及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加强红十字社区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红十字博爱家园、红十字博爱学校、红十字博爱卫生院(站)等建设,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

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

4. 四川省红十字会的介绍

四川历史悠久,古称巴蜀,因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而获“天府之国”、“熊猫故乡”之称。四川位于中国内陆腹地,面积48.65万平方公里,具有盆地、平原、丘陵、山地和高山五大地形,省内河流纵横。四川为多民族聚居的省份,除汉族外,还有彝、藏、苗、羌等14个世居少数民族。全省人口8600万。

5. 红十字会是政府机构吗

法律分析:不是政府机构,红十字会是一个由政府主办的非政府组织,具有半官方半民间的特点,属于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第二条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红十字会是政府机构吗

6. 中国红十字会是政府部门吗?

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不属于政府公务员,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会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7. 红十字会是政府机构吗

法律分析:红十字会不是政府机构,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红十字会是政府机构吗

8. 四川省红十字会的机构简介

四川省红十字会成立于1912年,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四川省红十字会组织有了很大发展,建立地方分会33个,医院8所,诊疗所15个,救护队12个,在当时居全国之首。从成立到四川解放,四川各地红十字会组织的主要工作,是参与战争救护、赈灾救灾。建国后,四川省红十字会进行了改组。“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了活动。1981年四川省红十字会恢复组织活动。在“援非”募捐、“88国际体育援助”活动中成效显著,为红十字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98”抗洪救灾工作中,省红十字会在省委、省政府支持下,独立开展了大型义演等募捐活动,全省募集了三千多万的物资和经费,援助了全国7省和四川的灾区,使三百多万灾民获得救助,受到了红十字会总会的表彰。几十年来,四川省红十字事业不断发展,现在省红十字会已独立设置,由省政府领导直接联系,全省已建市(州)级红十字会21个,县(市、区)级红十字会180个,红十字会基层组织4465个,会员47.95万人。近五年来,工作领域不断发展,备灾救灾使五百多万灾民得到了红十字会救助;对特殊行业的百余万人员进行了卫生救护培训,在现场处理突发事故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二十多万红十字青少年在红十字精神教育下,广泛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受到了社会的好评;社区服务、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建设、宣传推动无偿献血、防治艾滋病教育工作、抗击“非典”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总会的支持下,与我国东部、日本、加拿大、挪威、美国、澳大利亚、香港、台湾等红十字及其它组织交流合作,增进了相互了解、支持和友谊。红十字会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四川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深得政府和社会的赞誉。展望未来,四川省红十字会将竭诚努力,积极开拓,不断为四川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红十字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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