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慈善机构

2024-05-10 18:07

1. 广州慈善机构

广东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广东省红十字会: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开展备灾救灾工作 ,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在医疗和物资上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知识的宣传,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动员、组织骨髓移植、器官移植和遗体捐献工作。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宣传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往和合作。承办省政府和中国红十字总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州市慈善会:广州市慈善会成立于1994年6月5日,是经市政府批准注册登记的全市性慈善性质社会团体,是中华慈善总会团体会员。慈善会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见难相助,帮助社会上生活最困难的人,体现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理事会是慈善会最高决策机构,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慈善会募捐、救助等日常工作事务。
该会历年来举办了慈善之光文艺晚会、赈灾义演晚会、慈善义卖、中学生上街贴旗活动、慈善拍卖会、慈善高尔夫球赛、慈善乒乓球赛、一日捐、慈善餐舞会等一系列筹款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共筹集善款4亿多元;同时,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学、赈灾、帮残、恤孤、慈善医疗等慈善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救助。特别是1996年至2002年期间,慈善会发动社会捐款1.4亿元兴建了拥有200张住院床位的综合性医院——广州市慈善医院,切实为广州市特困群众看病住院解决了困难。
 
广州市海珠区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海珠区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位于海联路160号。
工作站悬挂全国统一标识,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捐赠和咨询群众、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全年365天接收捐赠,周六、周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接待时间:上 午8:30—12时,下午:2:30—5时。
对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残疾人,上门接收。
接收捐赠款物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接收捐赠登记表、接收捐赠物品明细表、接收捐赠证明、包装袋。
接收捐赠站在接收捐赠款物时,当场登记并向捐赠人出具接收捐赠证朗,对捐款者当场开具全市统一的专用收款收据,出具捐赠证明。
接收的捐赠资金将实行专帐管理、专户存储。
对捐赠物品进行登记、分类、整理、消毒、包装、建帐、审核、验收、 入库并妥善保管。
接收捐赠的全部款物,由广州市民政局统一调拨,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

广东省慈善总会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见难相助,帮助社会上生活最困难的人,体现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理事会是本会最高决策机构,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本会募捐、救助等日常工作事务。

荔湾区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逢源北街点位于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
工作站悬挂全国统一标识,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捐赠和咨询群众、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全年365天接收捐赠,周六、周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接待时间:上 午8:30—12时,下午:2:30—5时。
对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残疾人,上门接收。
接收捐赠款物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接收捐赠登记表、接收捐赠物品明细表、接收捐赠证明、包装袋。
接收捐赠站在接收捐赠款物时,当场登记并向捐赠人出具接收捐赠证朗,对捐款者当场开具全市统一的专用收款收据,出具捐赠证明。
接收的捐赠资金将实行专帐管理、专户存储。
对捐赠物品进行登记、分类、整理、消毒、包装、建帐、审核、验收、 入库并妥善保管。
接收捐赠的全部款物,由广州市民政局统一调拨,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 

荔湾区慈善会:位于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慈善会作为社会公益活动的一个中枢联系组织机构,设置了理事会作为最高的决策机构,理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慈善会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负责慈善会的日常运作。常年慈善帮扶项目主要有:慈善捐助超市、星光平安宝、慈善捐助集市、实物救助、慈善医疗、重大疾病救助、慈善助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义工队伍,以及一些专项慈善活动等,有效地帮扶了各类困难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

白云区慈善会:位于广园中路238号,慈善会作为社会公益活动的一个中枢联系组织机构,设置了理事会作为最高的决策机构,理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慈善会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负责慈善会的日常运作。
常年慈善帮扶项目主要有:慈善捐助超市、星光平安宝、慈善捐助集市、实物救助、慈善医疗、重大疾病救助、慈善助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义工队伍,以及一些专项慈善活动等,有效地帮扶了各类困难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

 依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9]60号)规定,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捐赠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广东省红十字会: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开展备灾救灾工作 ,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在医疗和物资上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知识的宣传,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动员、组织骨髓移植、器官移植和遗体捐献工作。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宣传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往和合作。承办省政府和中国红十字总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州市慈善会:广州市慈善会成立于1994年6月5日,是经市政府批准注册登记的全市性慈善性质社会团体,是中华慈善总会团体会员。慈善会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见难相助,帮助社会上生活最困难的人,体现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理事会是慈善会最高决策机构,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慈善会募捐、救助等日常工作事务。
该会历年来举办了慈善之光文艺晚会、赈灾义演晚会、慈善义卖、中学生上街贴旗活动、慈善拍卖会、慈善高尔夫球赛、慈善乒乓球赛、一日捐、慈善餐舞会等一系列筹款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共筹集善款4亿多元;同时,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学、赈灾、帮残、恤孤、慈善医疗等慈善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救助。特别是1996年至2002年期间,慈善会发动社会捐款1.4亿元兴建了拥有200张住院床位的综合性医院——广州市慈善医院,切实为广州市特困群众看病住院解决了困难。
 
广州市海珠区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海珠区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位于海联路160号。
工作站悬挂全国统一标识,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捐赠和咨询群众、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全年365天接收捐赠,周六、周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接待时间:上 午8:30—12时,下午:2:30—5时。
对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残疾人,上门接收。
接收捐赠款物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接收捐赠登记表、接收捐赠物品明细表、接收捐赠证明、包装袋。
接收捐赠站在接收捐赠款物时,当场登记并向捐赠人出具接收捐赠证朗,对捐款者当场开具全市统一的专用收款收据,出具捐赠证明。
接收的捐赠资金将实行专帐管理、专户存储。
对捐赠物品进行登记、分类、整理、消毒、包装、建帐、审核、验收、 入库并妥善保管。
接收捐赠的全部款物,由广州市民政局统一调拨,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

广东省慈善总会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见难相助,帮助社会上生活最困难的人,体现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理事会是本会最高决策机构,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本会募捐、救助等日常工作事务。

荔湾区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逢源北街点位于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
工作站悬挂全国统一标识,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捐赠和咨询群众、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全年365天接收捐赠,周六、周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接待时间:上 午8:30—12时,下午:2:30—5时。
对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残疾人,上门接收。
接收捐赠款物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接收捐赠登记表、接收捐赠物品明细表、接收捐赠证明、包装袋。
接收捐赠站在接收捐赠款物时,当场登记并向捐赠人出具接收捐赠证朗,对捐款者当场开具全市统一的专用收款收据,出具捐赠证明。
接收的捐赠资金将实行专帐管理、专户存储。
对捐赠物品进行登记、分类、整理、消毒、包装、建帐、审核、验收、 入库并妥善保管。
接收捐赠的全部款物,由广州市民政局统一调拨,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 

荔湾区慈善会:位于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慈善会作为社会公益活动的一个中枢联系组织机构,设置了理事会作为最高的决策机构,理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慈善会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负责慈善会的日常运作。常年慈善帮扶项目主要有:慈善捐助超市、星光平安宝、慈善捐助集市、实物救助、慈善医疗、重大疾病救助、慈善助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义工队伍,以及一些专项慈善活动等,有效地帮扶了各类困难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

白云区慈善会:位于广园中路238号,慈善会作为社会公益活动的一个中枢联系组织机构,设置了理事会作为最高的决策机构,理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慈善会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负责慈善会的日常运作。
常年慈善帮扶项目主要有:慈善捐助超市、星光平安宝、慈善捐助集市、实物救助、慈善医疗、重大疾病救助、慈善助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义工队伍,以及一些专项慈善活动等,有效地帮扶了各类困难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

 依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9]60号)规定,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捐赠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广州慈善机构

2. 广州市慈善会的介绍

广州市慈善会成立于1994年6月5日,是经市政府批准注册登记的全市性慈善性质社会团体,是中华慈善总会团体会员。本会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见难相助,帮助社会上生活最困难的人,体现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理事会是本会最高决策机构,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本会募捐、救助等日常工作事务。

3. 怎么联系慈善机构

您好亲,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或者名气较大的公益组织(例如壹基金、宝贝回家协会等等)联系慈善机构可以在慈善机构的网站上进行申请,也可以搜索慈善机构的联系方式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一条 本法所称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第六十二条 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第六十三条 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希望能帮助到您,谢谢【摘要】
怎么联系慈善机构【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或者名气较大的公益组织(例如壹基金、宝贝回家协会等等)联系慈善机构可以在慈善机构的网站上进行申请,也可以搜索慈善机构的联系方式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一条 本法所称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第六十二条 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第六十三条 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希望能帮助到您,谢谢【回答】

怎么联系慈善机构

4. 怎么联系慈善机构

您好亲, 联系慈善机构可以在慈善机构的网站上进行申请,也可以搜索慈善机构的联系方式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一条 本法所称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第六十二条 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第六十三条 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摘要】
怎么联系慈善机构【提问】
您好亲, 联系慈善机构可以在慈善机构的网站上进行申请,也可以搜索慈善机构的联系方式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一条 本法所称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第六十二条 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第六十三条 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回答】

5. 怎么联系慈善机构

怎么联系慈善机构【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或者名气较大的公益组织(例如壹基金、宝贝回家协会等等)联系慈善机构可以在慈善机构的网站上进行申请,也可以搜索慈善机构的联系方式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一条 本法所称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第六十二条 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第六十三条 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希望能帮助到您,谢谢【回答】

怎么联系慈善机构

6. 怎么联系慈善机构

您好亲,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或者名气较大的公益组织(例如壹基金、宝贝回家协会等等)联系慈善机构可以在慈善机构的网站上进行申请,也可以搜索慈善机构的联系方式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一条 本法所称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第六十二条 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第六十三条 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希望能帮助到您,谢谢【摘要】
怎么联系慈善机构【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或者名气较大的公益组织(例如壹基金、宝贝回家协会等等)联系慈善机构可以在慈善机构的网站上进行申请,也可以搜索慈善机构的联系方式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一条 本法所称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第六十二条 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第六十三条 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希望能帮助到您,谢谢【回答】

7. 广州市慈善会的广州市慈善会简介

广州市慈善会历年来举办了慈善之光文艺晚会、赈灾义演晚会、慈善义卖、中学生上街贴旗活动、慈善拍卖会、慈善高尔夫球赛、慈善乒乓球赛、一日捐、慈善餐舞会等一系列筹款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共筹集善款4亿多元;同时,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学、赈灾、帮残、恤孤、慈善医疗等慈善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救助。特别是1996年至2002年期间,本会发动社会捐款1.4亿元兴建了拥有200张住院床位的综合性医院——广州市慈善医院,切实为本市特困群众看病住院解决了困难。

广州市慈善会的广州市慈善会简介

8. 广州市慈善会的广州市慈善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发扬中华民族共襄善举、见难相助的传统美德,成立广州市慈善会。第二条本会由社会各界热心于慈善事业的人士志愿组成,依法注册登记,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第三条本会接受广州市民政局业务指导。第四条本会宗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见难相助,帮助社会上生活最困难的人,体现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第五条为保障捐赠者意愿的实现,并使本会永久长存,特设立“广州市慈善会永久基金”。该基金为不动本只取息基金。永久基金的捐款人为本会的永久理事。第六条本会任务(1)发动和组织举办各类慈善活动;(2)接受国内外各种机构、企业、个人的捐赠和赞助;(3)协助政府、民间发展各种慈善事业;(4)兴办各种慈善服务机构;(5)开展国内外慈善交流活动。第二章 组织第七条本会设理事会,为本会最高决策机构,理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其职能为:(1)制定、修改本会章程;(2)审查通过本会提案和决议;(3)审查通过本会工作计划和财政收支报告;(4)选举正副会长、常务理事、任免正副秘书长。第八条理事会设常务理事,行使理事会休会期间的权利。常务理事由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会长决定可随时召开。其职能为:(1)贯彻理事会决议;(2)审查各项议案和报告;(3)制定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4)增补更换理事会成员;(5)决定本会重大事项。第九条本会设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名誉理事若干名,实行聘任制。根据需要,向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聘请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名誉理事。每届任期五年,可连聘连任。第十条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会长主持理事会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主持本会日常具体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下设若干办事机构。第三章 会员第十一条本会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十二条会员资格(1)凡热心慈善事业并对慈善事业有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有关团体和慈善机构,承认本会章程,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届理事会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2)凡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承认本会章程,经本人申请,理事会批准,可成为个人会员。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3)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4)优先取得本会出版的书刊、资料。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2)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活动。第十五条会员不履行义务时,本会有权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第四章 经费第十六条经费来源(1)利息;(2)政府的资助;(3)兴办各类慈善事业的收入;(4)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和赞助;(5)举办义演、义卖等慈善活动的收入;(6)其他合法收入。第十七条本会资金使用范围(1)本会宗旨规定的各项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的支出;(2)本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办公费用等。第十八条聘请律师、会计师,对慈善的使用进行稽核,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九条本会的财产属于本会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和侵占。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本会终止活动时,须经理事会通过,并妥善处理好财产后,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办理社团注销登记。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