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半年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要辞工公司要扣培训基金这合法吗?

2024-05-05 03:32

1. 工作满半年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要辞工公司要扣培训基金这合法吗?

不合法;
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并要求单位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工作满半年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要辞工公司要扣培训基金这合法吗?

2. 辞职未提前三个月,可合同上写着提前三个月辞职,是否应该把学习基金

劳动者要离职不需要三个月后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交辞职报告后就可以在一个月后合法的正常离职。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离职后公司让我全额承担一个月的保险合法吗?

不合法。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扩展资料:
一、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二、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
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离职后公司让我全额承担一个月的保险合法吗?

4. 辞职公司扣一个月的工资合法吗?

你可以在2011年7月到2012年2月份这期间(没有签劳动合同)去掉一个月的试用期后可以双倍的工资向公司索赔。公司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前通知)。所以你可以合法的离开公司,并享受前面的赔偿。公司的合同与劳动法有冲突时,以劳动法为准。

5. 公司擅自扣员工工资作为员工救助基金合理合法吗

对于这样的事情作为公司的员工只能无奈,因为法律没有对公司这样的行为进行限制的规定,尽管不合理,但是作为企业有这样的内部管理权限,告都没有地方告呀。只能说明对于公司来说,员工是弱者

公司擅自扣员工工资作为员工救助基金合理合法吗

6. 员工不履行公司规章制度未提前一个月申报离职 公司是否能扣除员工当月应发工资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7. 公司之前有个福利,是每月扣一百元,半年为一个周期,半年后发放1200的孝义基金。可在三月份就扣满六

1、你得有公司扣工资的证据。
2、你有了上述证据后,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并可以立即走人。公司还需支付你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工资和经济补偿都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公司说60天内发是不合法的。

公司之前有个福利,是每月扣一百元,半年为一个周期,半年后发放1200的孝义基金。可在三月份就扣满六

8. 培训期未满即上岗,工作两天辞职要按合同条款赔违约金及培训费?整份合同没提及甲方违约的责任

1该合同是劳动合同。只不过是有培训的劳动合同,以及带有派遣性质的劳动合同。
2无论是什么劳动合同,都不允许扣押证件及交纳各种名义的保证金等
3至于合同解除方面,劳动者只要注意解除程序要合法,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如果超过试用期,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就行了。
4关于违约赔偿问题。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两种情况适用违约金。一违反竞业禁止条款或保密条款,二 培训费用。赔偿的数额,一般应该按照约定失赔偿,没有约定数额,按实际损失赔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虽然对违约金进行了限制,但并没有否认损害赔偿金的运用。因而劳动者避免风险的策略是合法合程序地解除合同。这样用人单位也就没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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