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业主砍树的法律依据

2024-05-08 05:06

1. 物业小区业主砍树的法律依据

小区的树木属于公共财产,不得随意砍伐,您如果是业主这方,小区树木若直接影响到你的生活(如树影响到你房屋安全或其他,造成安全或采光等影响权利),您可以要求物业砍了,物业不给你砍,可以采取自力救济,自己砍了。还有就是树是您的,您自己砍了也可以。

物业小区业主砍树的法律依据

2. 物业对住宅办公收双倍物业费,有法律依据吗

如果你觉得物业方面这项收费不合理可以去当地的物价局或者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去投诉他们。

3. 与物业工作相关的全部法律法规


与物业工作相关的全部法律法规

4. 物业更换未通知业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按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更换业主后,先前业主和租户签订的合同还有法律效力的。另外,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5. 物业断电违反哪一条法律?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在业主不配合管理的情况下,如拖欠、拒交物业费等,就对业主采取断水、断电的制裁措施。但根据《合同法》,物业公司无权采取这些措施,其行为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是对业主权利的侵害。
根据法律规定及小区的实际情况,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业主是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签订的供水、供电合同。物业公司只是代收代缴水电费,并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只有在用电、水、气、热力人逾期不交付费用,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费用和违约金的,供用电、水、气、热力人才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水、气、热力”。因此,物业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权利对业主或物业进行断水、断电。
如果业主违反《业主公约》,物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根据双方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物业断电违反哪一条法律?

6. 现行的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前段时间我刚好整理了一些相关法规装订成册,用于员工学习,发给你希望有帮助。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25)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公布 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33)
4、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504号)…………………………………………………(46)
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10号)…………………………………………………(54)
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59)
7、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建房(1998)102号)…………………………………………………(65)
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279号)………………………………………………………(67)
9、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部令第80号)………………………………………………………(74)
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建房[2009]274号)……………………………………………………(76)
11、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建房[2010]165号)……………………………………………………(83)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9]7号)………………………………………………………(87)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9]8号)………………………………………………………(90)
14、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2006年9月28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92)
15、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价服[2010]267号)…………………………………………………(104)
16、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建房[2008]18号)…………………………………………………(108)
17、关于印发《福建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建房[2009]30号)…………………………………………………(110)
18、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住宅建设示范小区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建房[2004]139号)…………………………………………………(114)
19、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121)
2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闽政[2015]31号)……………………………………………………(126)
21、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服[2015]282号)…………………………………………………(133)
22、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XXXX)………………………………………………(134)
23、XX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指导价》的通知
(XXXX)………………………………………………(154)
24、XX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暂行规定
……………………………………………………………………………(190)
其他: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⑷、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⑸、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⑹、住宅建筑规范2012新版
⑺、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⑽、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7. 物业太霸道有办法治吗?

我来给你说:
第一:你感觉你表走快了,感觉是没用的,你可以去进行校验,之后拿校验报告再说,如果确实走快了。就看你的电表从合同交房起用了多长时间,如果在质保期以内,物业有义务帮你负责联系人维修或者更换。当然,要看当时电表的安装单位是那一家,因为,中国不同地方的安装是不一样的,有的是开发商给配的,有的是电力给配的,你详细的说一下,我再给你说一下
第二:算是你之前来的照明费这条是不成立的,只能说是你没来之前的服务费,当然,也要看你的车位交付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早都交付了,你没去物业办手续,那你就是要交费,但绝不会是照明费。物业将其他没入住的住户停车位当收费车位,也要看这个车位卖出去没,没卖出去的话,不违反,但是这个钱是要一部分交给开发商的,因为车位没卖出去的话,车位是属于开发商的, 如果已经卖出去,不管业主收没收,是违法的。
第三:换物业的做法,一般情况下不要有这种想法,毕竟比较麻烦。而且即使你换掉,新来的物业一不好做,二也不一定你这个强,所以这个基本可以否定。最好的办法是你们可以成立业委会,通过业委会进行施压。
回答完毕:对了,物业有法可依,很多的,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等等很多,你可以查一下,物业是服务企业,这是肯定的。停在小区的车轮子被偷,这个第一要看物业合同上怎么写,第二要看车在那被偷的,第三要看停车费收取所包含的内容等等
你说的太笼统了,你如果说的详细,我可以帮你解答,比如你们是那里的,你们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我都不知道,所以,我只能说这么多了

物业太霸道有办法治吗?

8. 在开发商买的房子为啥向物业接房,有法律依据吗

一、在购房人没有办理收房之前,房屋是属于开发公司的,开发公司有权委托物业公司代为办理向业主交房的手续。就向购房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收房一样。
二、物业公司收什么各种费用?象购房的尾款是开发商的,契税、印花税是上缴国家的,专项维修资金是你自己缴存政府指定银行的,还有代收的水、电、气、电视等费用。物业公司收的就是物业服务费,如果办装修还收装修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