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

2024-04-28 02:38

1. 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


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

2. 工会经费计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提取工会经费时,应提工会经费=计税工资总额*2%。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自然是属于其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工会经费征收依据规定: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3.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

3. 工会经费计税依据是什么

工会经费的计缴依据是企业全月职工的工资金额,按2%上缴,如果获批成立工会,每月会得到工会补助。其他计税依据如下: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3、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此外,工会经费具体核定是当地工会组织负责,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工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工会经费计税依据是什么

4. 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单位应发工资总额。?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来源:(1)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会费。(2)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3)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4)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工会经费的计缴依据是企业全月职工的工资金额,按2%上缴,如果获批成立工会,每月会得到工会补助。其他计税依据如下: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3、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工会经费申报步骤如下: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工会经费】模块或搜索关键字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报信息,系统根据税费种登记信息自动判断税款所属期起、止,纳税人按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最后点击【申报】提交,即可完成网上申报。工会经费的申报流程:第一、我们要先到当地的政府部门办理一个工会申请书、一般是街道办事处和镇级以上政府。第二、县级以上工会部门审批后,拿着审批手续或证明到地税办理备案证明。特别要注意,只有办理这样的备案手续后,公司的那部分经费才会返到公司的帐户上,作为公司员工的福利进发入,否则你上缴的2%将全部变成工会部门的经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5. 工会经费计税依据

工会经费的计缴依据是企业全月职工的工资金额,按2%上缴,如果获批成立工会,每月会得到工会补助。其他计税依据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3.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此外,工会经费具体核定是当地工会组织负责,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工会组织。法律依据: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印发《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工会取得以下工会经费收入,使用专用收据:(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五)其他收入。第九条 各级工会领购专用收据原则上实行每年领购一次、每次领购数量不超过1年的需要量、有偿使用的办法。省级工会于每年9月底前将本地区(本行业)下一年度专用收据领购数报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全国总工会财务部于当年10月15日前将全国工会领购专用收据数量汇总报送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统一领购,之后按领购数发放到省级工会。省级以下工会实行凭《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购领证》领购专用收据的办法。《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购领证》由省级工会制作,省级以下工会首次购领专用收据时,应当向上级工会提出领购申请,经上级工会审核批准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购领证》。

工会经费计税依据

6. 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工会经费的计缴依据是企业全月职工的工资金额,按2%上缴,如果获批成立工会,每月会得到工会补助。其他计税依据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3.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此外,工会经费具体核定是当地工会组织负责,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工会组织。一、工会经费审计报告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上年度税审报告3.企业基本情况表4.审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二、工会经费缴费方式1.工会经费(筹备金)实行按年代征,2020年1月征收2019年度工会经费(筹备金).2.缴费单位可通过浙江省网上电子税务局"通用申报表"进行申报缴纳.已建工会企业申报"工会经费"、未建工会企业申报"工会筹备金".工会经费(筹备金)缴纳扣款方式与税费缴纳扣款方式一致.3.缴费单位工会经费(筹备金)实行自行申报,缴费单位对其申报的真实性负责.缴费单位在征收期按不低于市总工会核定的本单位工会经费(筹备金)最低工资缴费基数下限和年度最低缴费下限进行自行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7. 工会经费计税依据

工会经费征收依据规定: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
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
3.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如果在一年内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在这一年内也不用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筹备金,但超过一年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就要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

如果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就从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计税依据

8. 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正文回答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如果在一年内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在这一年内也不用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筹备金,但超过一年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就要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如果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就从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二、分析如果成立时就建立了工会组织,则自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三、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什么?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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