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为零也要申报吗

2024-05-11 16:44

1. 残保金为零也要申报吗

依照有关规定不需要缴纳残保金的企业也需要零申报。 国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4月1日起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保金为零也要申报吗

2. 残保金申报期

法律分析:残保金按年计算征缴,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款项所属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残保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未雇佣在职职工或未发放 工资 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3. 残保金申报

各用人单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我国残疾人就业的重要形式,是社会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是合法的政府性基金,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依法缴纳残保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陕西省实施 办法》、《宝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宝鸡市政府 36号令)等规定,为了减轻各用人单位集中缴纳全年保障金的经济负担,适应网上报税的形势,规范残保金征缴行为,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从 2013年开始残保金实行按月申报征收。
  为做好 2013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 2013年 1月 1日起,每月征收期内残保金与纳税申报同步进行。
  二、申报方式
  (一)残保金实行按月申报缴纳方式 ,与税收同步申报。即每月征收期内,由用人单位向主管地税部门申报当月应缴纳残保金。
  (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按征收标准全额申报缴纳;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法定比例的单位,按差额人数申报缴纳;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法定比例的单位进行零申报。(三)各用人单位申报金额以残联机构审核数为准,申报情况随时接受税务和残联部门的稽查,年终组织汇算清缴。
  三、征收标准(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含外商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各单位)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差额人数和市、县(区)上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月应缴纳保障金 = [上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度末在职职工人数× 1.5% -上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数) ]÷ 12。(三)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法定比例的用人单位 ,向主管地税机关进行零申报。(四) 2013年申报缴纳 2012年属期残保金时:
  1.2012年职工人数(含临时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和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未变动的,按 2011年属期人数核定残保金数;
  2.2012年单位职工人数和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有变化的(增加或减少),持申报资料在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开具《按比例安排残疾职工就业情况证明书》,携带此证明去所属地税局更改残保金金额并缴纳。
  3.2012年属期以前未缴纳残保金的单位,在 2012年属期内一并征缴。
  4.2012年新注册的企业及时到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逾期未年审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依据社保、地税统计等部门登记的在册人数,核实其应缴残保金、滞纳金,并移交税务部门代征。
  四、年审资料(一)加盖单位法人印章的《宝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二) 2012年度 3、 6、 9月份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地税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三) 2012年度 3、 6、 9月份含工资表的会计凭证原件及 3、 6、 9月份工资表复印件;(四) 2012年度财务报表及复印件;(五)上报统计局的“劳动情况” 102表及复印件;(六)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及复印件;(七)残疾职工的《宝鸡市残疾人就业证》及复印件;(八)经劳动部门签章的残疾职工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以上)及复印件;(九)经劳动部门年检的“劳动用工年检手册”及复印件;(十)上年度残疾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依据(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凭原件审查,审查完毕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五、违规处理
  逾期未申报单位,按《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由征收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拒不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六、联系方式(一)市残联:宝鸡市金台大道 21号
  联系人:齐宝琼
  联系电话: 3101189(二)市地税局:宝鸡市金台大道 11号
  联系人:朱鹏飞
  联系电话: 3466692 宝鸡市地方税务局 宝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 12月 31日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残保金申报

4. 残保金每年几月份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是按年计算,一次性缴纳。部分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按月、季度缴纳或与征缴部门约定缴纳时间。
一般来说即便是按照季度缴纳残保金,企业也应该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全年残保金,然后在通过相关账户完成按季度缴纳,一般缴纳时间是与税务的征期相同。
比如
北京市残保金申缴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不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方式与北京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其他税费的缴款方式一致。
相关资料:主要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查询

5. 残保金汇总申报需审批吗

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流程有所不同,

可以参考一下: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新政策查询

一般情况下残保金申报流程:

残联等部门联合发布,XX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公告、XX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缴公告,诸如此类。

1、如果有安置残疾人就业,一般需要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部门进行申报(部分城市为网上申报预审,现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当天出审核结果。部分城市第一次申报需到现场审核。当然也有城市是网上进行申报的,具体的需要看公告的受理方式。)

经过审核之后审核部门或出具《XXX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或直接上传给残保金征收部门或经过审核之后从网上自行下载相关认定书。

对于审核结果无异议则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审核认定书去税务部门或社保征收部门(大多数地方为税务机关代征)办理残保金减免等业务,需缴纳残保金的企业根据约定进行残保金缴纳。

2、如果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大多数地区规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部分城市需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0申报或网上信息登记。

申报所需资料可点击上方“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新政策”进行查询。
【摘要】
残保金汇总申报需审批吗【提问】
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流程有所不同,

可以参考一下: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新政策查询

一般情况下残保金申报流程:

残联等部门联合发布,XX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公告、XX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缴公告,诸如此类。

1、如果有安置残疾人就业,一般需要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部门进行申报(部分城市为网上申报预审,现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当天出审核结果。部分城市第一次申报需到现场审核。当然也有城市是网上进行申报的,具体的需要看公告的受理方式。)

经过审核之后审核部门或出具《XXX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或直接上传给残保金征收部门或经过审核之后从网上自行下载相关认定书。

对于审核结果无异议则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审核认定书去税务部门或社保征收部门(大多数地方为税务机关代征)办理残保金减免等业务,需缴纳残保金的企业根据约定进行残保金缴纳。

2、如果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大多数地区规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部分城市需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0申报或网上信息登记。

申报所需资料可点击上方“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新政策”进行查询。
【回答】

残保金汇总申报需审批吗

6. 残保金具体是怎么申报计算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如果不满足要求,应当缴纳残保金,因此申报的人数越多残保金交的也就越多,但是贵公司个税申报大概在10人左右,且是新注册成立不满3年的公司,符合减免政策,免征残保金。
一、缴纳费用计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举例: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
二、减免政策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拓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1、人数要求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北京为1.7%,上海为1.6%)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2、雇佣要求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 请问如何申报残保金呀?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
如何申报残保金呢?快助残服来为你简单的介绍一下整个的流程。
由于没有具体城市,所以就无法详细介绍流程,可以参考一下:各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在残保金申缴之前需要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部分地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直接向残保金征缴单位申缴残保金。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需向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确定之后再向税务机关或社保征收部门进行申报残保金。
以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为例(这里只介绍现场申报情况):
需要现场申报的:
丨1.招用非本市户籍残疾人职工的用人单位;
丨2.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首次申报的在编人员;
丨3.用人单位实际向其支付的月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延期向其支付工资且延期不超过30天的;
丨4.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单位就业的
申报所需材料:
丨1.《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原件(1)
丨2.残疾人员工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北京户籍的仅提供复印件)原件(1) 复印件(1)
注:残疾人身份证明以下三种均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提供残疾军人证用人单位还需提供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丨3.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  复印件(1)
注:是指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的)
丨4. 该月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  复印件(1)
注:1.工资凭证是指含有工资表的记账凭证原件及工资表的复印件或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代发残疾人职工工资的材料(内容包含:1发放单位名称、2残疾人姓名、3发放金额、4发放金额性质、5发放时间)
2.实际支付残疾人的月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应提供该月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该残疾人病假、事假考勤记录或本单位停工、停业等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支付残疾人工资且延期不超过30天的,应提供本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的相关材料;
丨5.残疾人的《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说明书》(非京籍)   原件(1)
丨6. 上年该残疾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非京籍)   原件(1)
注: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发放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审核不予通过。
丨7. 上下级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单位就业的 原件(1)
注意事项:
丨1.  审核通过5个工作日后按地税公告的保障金申报时期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通过网络自行申报缴纳残保金;
丨2.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采取自核自缴的方式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通过网络申报缴纳保障金,具体时间由地税网上通知为准。

请问如何申报残保金呀?

8. 残保金怎么申报?

残保金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1、打开浏览器,进入所在地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企业登录;
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3、点击申报清册、其他申报;
4、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点击填写申报表即可进行申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残保金”一般是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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