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能报销吗

2024-04-27 18:05

1.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能报销吗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自然不能报销。目前,我国医保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主要有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分别为1133个和1137个,民族药品种47个,中成药品种927个。
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药品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支付的药品有28种和1个类别。
一、工伤保险药品哪些情形不报销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并不包含所有的治疗药物,很多情况下单纯使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难以进行伤病的治疗,特别是一些手术抗感染及辅助药物,这时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药品就不得不使用了。
这种情况肯定是不予报销的。
如果你刚进入医院时就提出是工伤,则医生在用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清单内的药品时,是有告知义务的。如果入院时没有说,医生就不会告知了。
首先应鉴定为工伤,而后费用由企业全部支付,员工无需支付;如果没有鉴定,则企业可支付,也可以不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能报销吗

2. 什么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的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不符合上述目录和标准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可见,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工伤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是指根据诊疗技术的应用范围、使用的广泛性、技术的熟练程度以及医疗费用的高低,将诊疗技术进行分类并分别制定不同的费用支付办法的标准性文件。制定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是明确工伤保险诊疗服务范围和标准,强化医疗服务管理的一种措施。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是指保证工伤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内的药品目录,它是工伤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的一种方式。纳入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从国外进口的药品,应当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也是明确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范围和标准,强化医疗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是指可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与医疗技术非直接相关的病房条件、就诊环境等辅助性服务设施费用的支付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主要基于以下3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界定工伤保险待遇范围,保证工伤职工能得到目前条件下所能提供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二是为了控制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使有限的工伤保险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用;三是为了强化医疗服务管理。这是从医疗保险管理中汲取的有益经验,也是国际上工伤保险的通常做法。有了这些目录和标准,就可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遏制浪费,从而有效地保障大多数工伤职工的医疗和康复需求。

3.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一.凡例。二.西药部分:1 抗微生物药 。  1.1 抗生素类抗感染药  1.2 合成抗菌药   1.3 抗分枝杆菌类药   1.4 抗真菌药    1.5 抗病毒药   1.6 其他。2 抗寄生虫病药。 2.1 抗吸虫病药   2.2 抗疟药   2.3 驱肠虫药   2.4 抗丝虫病及抗黑热病药   3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镇痛药。  3.1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   3.2 抗痛风药   4 镇痛药  5 麻醉用药物。  5.1 全身麻醉药   5.2 局部麻醉药  6 维生素及矿物质缺乏症用药。  6.1 维生素类  7 营养治疗药。   7.1 肠外营养药 8 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  8.1 下丘脑垂体激素及其类似   8.2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8.3 雄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   8.4 雌激素及孕激素类药   8.5 胰腺素及其他影响血糖药   8.6 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   8.7 甲状旁腺及钙代谢调节药   8.8 其他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  9 调节免疫功能药。  9.1 免疫抑制药  10 抗肿瘤药 。  10.1 细胞毒药物    10.2 激素类及抗激素类抗肿瘤药   10.3 其他  11 抗变态反应药  13 治疗精神障碍用药
13.1 抗精神病药   13.2 抗焦虑药   13.3 抗抑郁药  14 呼吸系统用药。  14.1 祛痰药   14.2 镇咳药  15 消化系统用药。  15.1 抗酸药及抗溃疡病药   15.2 助消化药   15.3 胃肠解痉及胃动力药   15.4 泻药、止泻药   15.5 肝病辅助治疗药   15.6 利胆药
15.7 肛肠科用药   15.8 其他消化系统药物    16 循环系统用药 。  16.1 强心药   16.2 抗心律失常药   16.3 利尿降压药   16.4 钙拮抗药   16.5 β受体阻滞药   16.6 作用于 a 受体的药物   16.7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   16.8 血管紧张素 II 受体拮抗药    16.9 其他血管舒张药    16.10 抗休克血管活性药及改善心脑循环药    16.11 调血脂药   17 泌尿系统用药 。  17.1 利尿药   17.2  脱水药   17.3 前列腺疾病用药   17.4 其他  18 血液系统用药。   18.1 止血药   18.2 抗凝血药及溶拴药   18.3 血浆及血容量扩充药   18.4 抗贫血药   18.5 升白细胞药   18.6 抗血小板药 19 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 20 专科用药。   20.1 皮肤科用药   20.2 眼科用药   20.3 耳鼻喉科用药   20.4 口腔科用药   20.5 妇产科用药   20.6 放射性同位素药  21  解毒药 。  21.1 重金属、类金属中毒解毒药   21.2 氰化物中毒解毒药   21.3 有机磷酸酯类解毒药   21.4 其他解毒药  调节22 诊断用药物 。  22.1 造影剂    22.2 其他 23 生物制品。  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 
三、中成药部分
1 内科用药   1.1 解表剂   1.2 泻下剂    1.3 清热剂   1.4 温里剂   1.5 化痰、止咳、平喘剂   1.6 开窍剂   1.7 固涩剂   1.8 扶正剂   1.9 安神剂   1.10 止血剂  1.11 祛瘀剂   1.12 理气剂   1.13 消导剂   1.14 治风剂   1.15 祛湿剂   1.16 化浊降脂                2 外科用药   2.1 清热剂   2.2 温经理气活  
3  肿瘤用药    3.1 抗肿瘤药   3.2 肿瘤辅助用药 
4 妇科用药   4.1 理血剂   4.2 清热剂   4.3扶正剂                                                        5  眼科用药    5.1 清热剂   5.2 扶正剂    
6  耳鼻喉科用药    6.1 耳病   6.2 鼻病   6.3 咽喉病    6.4 牙病  
7  骨伤科用药    7.1 活血化瘀剂    7.2 活血通络剂    7.3 补肾壮骨剂                             8  皮肤科用药 
9 民族药                                                                                                                  四、中药饮片部分 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来问专业的律.师哦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4. 什么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

工伤保险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的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不符合上述目录和标准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可见,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工伤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是指根据诊疗技术的应用范围、使用的广泛性、技术的熟练程度以及医疗费用的高低,将诊疗技术进行分类并分别制定不同的费用支付办法的标准性文件。制定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是明确工伤保险诊疗服务范围和标准,强化医疗服务管理的一种措施。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是指保证工伤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内的药品目录,它是工伤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的一种方式。纳入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从国外进口的药品,应当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也是明确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范围和标准,强化医疗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是指可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与医疗技术非直接相关的病房条件、就诊环境等辅助性服务设施费用的支付标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主要基于以下3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界定工伤保险待遇范围,保证工伤职工能得到目前条件下所能提供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二是为了控制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使有限的工伤保险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用;三是为了强化医疗服务管理。这是从医疗保险管理中汲取的有益经验,也是国际上工伤保险的通常做法。有了这些目录和标准,就可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遏制浪费,从而有效地保障大多数工伤职工的医疗和康复需求。资料来源:《工伤保险条例解与实务(上册)》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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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伤药费报销规定是什么

1、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偿还。如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般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在出院时候直接进行结算。具体办理流程根据本地政策执行。2、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治疗的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工伤三个目录范围的是100%支付。也即使说,单位并无医药费支付责任,这笔费用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至于工伤基金最后实际报销多少,是由他们来审核的,也就是说报销与否以及报销多少是工伤保险基金说了算。
超过工伤医疗费报销范围的由个人承担
1、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伤医疗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即通常所说的“三大目录”。符合”三大目录“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范围,用人单位参保的由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单位支付。
2、一般来说,在制定三大目录时已充分考虑到工伤职工的医疗需求,保证工伤职工治好病康复起来基本都没问题。社会保险有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和原则,保基本。因此,不可能让工伤职工都住豪华病房,用进口高级药,是有标准的。你可以住高档病房,但是超出标准的部分个人承担,单位也没理由替你承担。要不然,工伤职工都用贵药,都住好病房,住进医院里就不打算出来了,哪个单位负担得起。超出”三大目录“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行承担。如有争议,可找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时间为一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

工伤药费报销规定是什么

6.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不予报销的类别是

亲,理解您的心情,根据您的问题回答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下列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机构不予支付:(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2)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就近急救的除外);(3)工伤保险目录规定外的;(4)治疗非工伤疾病的费用;(5)不合理检查、治疗和不合理用药的费用;(6)其他不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感谢,【摘要】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不予报销的类别是【提问】
亲,理解您的心情,根据您的问题回答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下列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机构不予支付:(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2)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就近急救的除外);(3)工伤保险目录规定外的;(4)治疗非工伤疾病的费用;(5)不合理检查、治疗和不合理用药的费用;(6)其他不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感谢,【回答】
拓展补充,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不予报销的类别是(一)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二)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三)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四)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五)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等药物。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随时问我即可,我一直都在,【回答】

7.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不予报销的类别是

亲亲,您好,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摘要】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不予报销的类别是【提问】
亲亲,您好,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不予报销的类别是(一)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二)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三)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四)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五)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等药物。【回答】
亲亲,您好,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回答】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不予报销的类别是

8.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不予报销的类别是

亲亲你好[开心]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不予报销的类别是:《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并不包含所有的治疗药物,很多情况下单纯使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难以进行伤病的治疗,特别是一些手术抗感染及辅助药物,这时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药品就不得不使用了。这种情况肯定是不予报销的。[心][大红花]【摘要】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不予报销的类别是【提问】
亲亲你好[开心]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不予报销的类别是:《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并不包含所有的治疗药物,很多情况下单纯使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难以进行伤病的治疗,特别是一些手术抗感染及辅助药物,这时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药品就不得不使用了。这种情况肯定是不予报销的。[心][大红花]【回答】
亲亲你好[开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下列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机构不予支付:(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2)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就近急救的除外);(3)工伤保险目录规定外的;(4)治疗非工伤疾病的费用;(5)不合理检查、治疗和不合理用药的费用;(6)其他不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心][大红花]【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