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2024-05-05 12:30

1. 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仅对所质押股权有所限制,而不能限制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行为,当然质权人将代为行使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权益,双方同意即可办理股权质押。
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扩展资料: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①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②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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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2. 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仅对所质押股权有所限制,而不能限制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行为,当然质权人将代为行使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权益,双方同意即可办理股权质押。
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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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①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②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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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合伙有强烈的人合性质,合伙人之间人身依赖关系是合-伙存在的基础,合伙人间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史宽先生认为合伙的出资与合伙人地位紧密结合,与其合伙人地位不可分离,不适于作为质权标的。但律师认为,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可以在内部转让出资,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条件下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具有财产性和可转让性,当然可以成为质押的标的。且该法第24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可知,我国认可了在合伙人一致同意条件下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我们可以理解为广义上的“股份”。在我国台湾法上,股份一词不仅包括公司股份还包括合伙股份。郑波:《民法物权》,三民书局1989年2月修订13版,第325页。就合伙企业与公司本质而言,都是一种营利经济组织,都具有鲜明的团体性。合伙企业作为经营团体,可以开立银行帐户,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当事人;并且对其财产有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因而使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益有社员权的性质,除了财产权还包括对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等非财产权。所以合伙人对合伙的财产份额形成的权利不是单纯的自然人所有权,而是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权,亦可称为“股权”。故而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是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除了“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设质限制外,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份额质押给本合伙企业。这是因为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这一限制同样也适用于合伙企业。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有限合-伙企业想要进行股权质押的话是可以的,但是我们需要合伙人同意才可以,一般情况下合伙人这将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一般是不适用于质权标的。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4. 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仅对所质押股权有所限制,而不能限制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行为,当然质权人将代为行使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权益,双方同意即可办理股权质押。
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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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①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②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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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限合伙企业股权可否质押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可以质押的。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有限合伙企业股权可否质押

6. 有限合伙企业股权能否质押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仅对所质押股权有所限制,而不能限制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行为,当然质权人将代为行使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权益,双方同意即可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7. 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但是合伙企业类型不同,股权质押的条件不同,具体如下:一、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8. 有限合伙人持有的股份能否质押

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持有的股票可以质押,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开公司需要有董事吗
合伙企业不需要成立董事。因为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人身份能够继承吗
合伙人身份可以继承,但是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一、承担责任形式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合伙人数(股东人数)
合伙企业应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三、出资方式要求
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使用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此外,首次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30%。
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劳务出资。
四、注册资金的要求
合伙企业注册资金没有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公司的组织机构)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六、合伙人同合伙企业之间的交易(董事高管对公司的义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规定比较详细,见公司法第六章)
七、财产份额出质(公司对外担保)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八、企业税收缴纳要求
合伙企业企业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就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平均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是约定不以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合伙企业在利润分配上更能体现“人合性”的特点,更具有灵活性。
十、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企业行为依据
合伙企业行为主要受《合伙企业法》与《合伙协议》的约束。
有限责任公司行为主要受《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约束。
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
1、对注册资金的限制:合伙没有法定的最低投资额,而公司却有注册资本要求。
2、公司受到的监管力度比合伙大,如抽逃注册资本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3、有限公司是人资两合,各方的合作不仅是基于人的合作,而且也是基于资金的合作。而合伙企业却是最明显的人合,是相互信任的人之间的合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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