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吗

2024-05-12 10:55

1. 上海一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吗

不会拖欠工资,但是会因为各种原因扣工资,一个小地方不符合规范就会扣100到300不等。我去年在这当业务员,结果扣完每天都各种莫名原因扣钱,上个月发到手的2105块钱,扣了两千多。尼玛,哪有这样的公司啊,完全是骗人的公司。而且行政超级狂,直接国骂问候,让我不敢滚。直接辞职啊,欺负外地人。他们家网络特别差,上门维修经常被上海老太太堵在门口骂半天。由此直接被抓住领子质问,都想哭了,二十多岁来上海,结果被人家这样对待。这家公司太无良了,不是说钱多钱少,咱得去干有利用社会的事情,不能替这些小老板干坏事。咱们在外边各种被骂,谈么在各种舒服

上海一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吗

2.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开始公司还按正常时间发放工资,后来一直也不让我上班也不发工资,劳动合同也不解除,

首先,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显然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其次,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应当按照先前的约定在薪酬发放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而该公司在约定的薪酬发放日未按约定执行,显然也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在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之后,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并及时发放薪酬。

3. 我现在在上海一家IT公司上班,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了,;

1、证据很充分的话,胜诉是一定的,只是时间有点长,另注意辞工方法。

2、补偿双倍工资计算时间为从2011年9月、10、11、12,2012年1月、2、3、4、5、6、7、8、9、10、11、12,2013年1月,共计17个月。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超出1年未签劳动合同书的情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或超出一年的)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以及违反本法规定不予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究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一)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同时,劳动合同法还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受理劳动违法行为举报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劳动者就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立案查处。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依法对劳动者予以赔偿。
     (二)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裁决的活动。劳动争议仲裁既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争议诉讼前的必经程序,也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一种基本形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下达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将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赔偿。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是劳动者追究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责任、解决赔偿责任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最后的方式。人民法院按照司法审判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裁判和执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获得法定赔偿的权利得以实现。
 
4、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足额缴费社会保险费(注意“足额支付”是指购买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是以个人每月领取的工资以及用人单位所在地当地平均工资,而不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我现在在上海一家IT公司上班,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了,;

4. 上海一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一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1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建筑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通讯设备的设计、销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杨明章
成立时间:2011-08-18
注册资本:3571.59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6幢1楼A11室

5. 上海一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上海一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2011-08-18在上海市闵行区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5幢1楼7室。
上海一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580627028H,企业法人杨明章,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上海一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建筑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通讯设备的设计、销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通信工程,供电,木制建设工程作业,砌筑建设工程作业,抹灰建设工程作业,石制建设工程作业,油漆建设工程作业,钢筋建设工程作业,混凝土建设工程作业,脚手架建设工程作业,模板建设工程作业,焊接建设工程作业,水暖电安装建设工程作业,钣金建设工程作业,架线建设工程作业,人才中介 ,职业中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上海一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9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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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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