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什么项目

2024-05-10 21:10

1. 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什么项目

一、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什么项目
医保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报销诊疗检查费用;相应的药品消耗;其他。特殊性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基本上由个人负担,包括美容、矫正畸形、药膳治疗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基本医疗诊疗项目包括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1、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这一定义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内涵:
1、明确诊疗项目的范围。在临床医疗服务中,与诊疗相关的服务项目非常多,但并不是所有的医疗服务项目都是诊疗项目。根据这一定义,诊疗项目一是指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如体现医疗劳务的诊疗费、手术费、麻醉费、化验费等,体现护理人员劳务的护理费、注射费等,但不包括一些非医疗技术劳务,如护工、餐饮等生活服务。二是指采用医疗仪器、设备和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如与验有关的化验仪器,B超、CT等诊断设备,各种输液、导管、人工器官等医用材料等,不包括一些非诊断、治疗用途的仪器设备和材料不属于诊疗项目的范围,如用于医院管理的仪器设备、改善生活环境的服务设施等。
2、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具备的三项条件:一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临床必需,就是临床治疗疾病必需,是相对于非疾病治疗的诊疗项目如美容等,以及疾病治疗的主要诊疗手段相对于辅助诊疗手段如音乐疗法等。安全有效,是指经临床长期使用被广泛公认的成熟的项目,相对于尚属于研究阶段、疗效不肯定的一些诊疗措施,如心、肺、脑移植等。费用适宜,就是要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相适应。在同等诊疗效果的诊疗项目中,选择价格合理的诊疗项目。二是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这是根据诊疗项目管理主要是由物价部门确定收费价格的现状提出的,诊疗项目的种类繁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医疗技术水平不同,符合条件一的诊疗项目,并不是在所有的省(区、市)都能开展,根据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就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的诊疗项目先定在一个明确的范围内。三是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只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各种诊疗项目才有可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这一条件是统筹地区在基金支付时掌握的条件,也是从医疗保险的角度对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的手段。

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什么项目

2.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有哪些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的“三大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三大目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而变化调整提高的。
基本医疗保险的“三大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三大目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而变化调整提高的。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和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

诊疗项目目录: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临床诊疗,检查,由价格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由此规范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来确定。

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在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选择必需适量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作为医疗保险的给付范围。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来确定。为规范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各省市还制定了相应的办法,确保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为保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国家、省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简称“三个目录”。
对照“三个目录”,参保人员患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分三类:一类是直接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另一类是个人首先自负一定比例后再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第三类是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而由个人全部自负的费用。其中使用药品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分为甲类、乙类两种,不在目录内的药品为自费药品。甲类药品直接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乙类药品个人首先承担费用的10%人体白蛋白等首先负担30%后,再按规定比例报销;自费药品不报销。
使用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分为直接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的项目、个人首先自负一定比例后再按比例报销的项目、自费项目三类。直接纳入报销范围的项目按规定比例报销;个人首先自负一定比例后再按比例报销的项目个人首先自负10%、15%后,再按规定比例报销;自费诊疗或服务设施项目不报销。

3.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是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主要是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治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如各种健康体检、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治疗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治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如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血液透析等。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是什么?

4. 医保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

法律分析: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诊断、治疗的项目:
(一) 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 由物价、卫生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 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确定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或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5.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是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主要是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治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如各种健康体检、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治疗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治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如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血液透析等。
一、门诊拍片医保报销吗
一些地方的门诊拍片是可以医保报销的,不过大部分地区只有住院才能进行医保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在地方门诊看病的医疗费用一般不被包括在基本医疗保险的诊疗项目中。
二、医保里哪些费用不给报销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就是我们常说的医保“三目录”。医保“三目录”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医保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1.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2.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3.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4.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5.其他: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是什么

6.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对这一概念的理解要把握三点: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必须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二是必须是提供给参保人员的才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提供给非参保人员的不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三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必须是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其他一些非必需的如娱乐设施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为什么要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患者在门(急)诊和住院治疗期间,不仅需要用药、诊疗等医疗技术服务,也需要一些与诊断、治疗和护理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如住院期间使用的病床等。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医疗机构为改善患者就诊期间的生活条件,逐步增设了许多与医疗技术活动非直接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档次越来越高,如电视、电话、空调等。这些生活服务设施,一方面改善了患者的就诊环境,有利于患者的康复,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医疗费用。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医疗卫生资源很有限,特别是按照财政和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所能筹集到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就更有限,它只能支付住院和门(急)诊治疗过程中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目前卫生部门只对医院病房墙面、地面和床位设置有明确规定,其他生活服务设施主要是物价部门通过制定收费标准进行管理的。因此,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为保证有限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用,必须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管理,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支付那些与诊断、治疗和护理密切相关的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7. 诊疗项目目录有什么

法律分析:挂号费、院外会诊费、会诊医务人员差旅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特约上门服务费、请专家诊治费等特需医疗服务费等。
法律依据:《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会诊医务人员差旅费、病历工本费。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特约上门服务费、请专家诊治费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类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及生理缺陷的检查治疗的医药费用以及个人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费用。
    ⑴治疗粉刺、雀斑,痤疮疤痕,色素沉着,黑斑;
    ⑵口吃,打鼾;
    ⑶兔唇,鞍鼻;
    ⑷对眼,斜视矫治,单眼皮改双眼皮;
    ⑸脱痣,穿耳,平疣,腋臭;
    ⑹护肤,面膜,倒膜;
    ⑺冷烫睫毛,纹眉,纹眼线,洗眉,修眉,祛黑头,脱毛,植发,染发;
    ⑻洁牙,牙列不齐矫治,义齿修复(包括桩冠、套冠、全口义齿、局部义齿),种植牙,色斑牙治疗,镶牙;
    ⑼验光配眼镜,装配假眼,假发,假肢,助听器;
    ⑽助行器,各种治疗鞋;
    ⑾各种家用治疗仪器的费用;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预防、保健项目
    ⑴各种健康体检、婚前检查、出境体检等费用;
    ⑵各类预防的费用。包括预防服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社会调查、疾病跟踪、随访的各种费用。
    4、各种非治疗性咨询、鉴定费用
    ⑴心理咨询(精神病医疗咨询除外)费、营养咨询费、婚育咨询费、性咨询费、健康咨询费;
    ⑵气功费、食疗费、体疗费、各种保健按摩费;
    ⑶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疾病预测等各种预测费;
    ⑷人体信息诊断仪检查费、药浴费;
    ⑸司法医疗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劳动医疗鉴定费用。

诊疗项目目录有什么

8.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会诊医务人员的差旅费、病历工本费。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特约上门服务费、请专家诊治费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类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及生理缺陷的检查治疗的医药费用以及个人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费用。      (1)治疗粉刺,雀斑,痤疮疤痕,色素沉着,黑斑;      (2)口吃,打鼾;      (3)兔唇,鞍鼻;      (4)对眼,斜视矫治,单眼皮改双眼皮;      (5)脱痣,穿耳,平疣,腋臭;      (6)护肤,面膜,倒膜;      (7)冷烫睫毛,纹眉,纹眼线,洗眉,修眉,祛黑头,脱毛,植发,染发;      (8)洁牙,牙列不齐矫治,义齿修复(包括桩冠、套冠、全口义齿、局部义齿),种植牙,色斑牙治疗,镶牙;      (9)验光配眼镜,装配假眼,假发,假肢,助听器;      (10)助行器,各种治疗鞋;      (11)各种家用治疗仪器的费用。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预防、保健项目      (1)各种健康体检、婚前检查、出境体检等费用;      (2)各类预防的费用。包括预防服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社会调查、疾病跟踪、随访的各种费用。      4、各种非治疗性咨询、鉴定费用      (1)心理咨询(精神病医疗咨询除外)费、营养咨询费、婚育咨询费、性咨询费、健康咨询费;      (2)气功费、食疗费、体疗费、各种保健按摩费;      (3)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疾病预测等各种预测费;      (4)人体信息诊断仪捡查费、药浴费;      (5)司法医疗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劳动医疗鉴定费用。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超高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α—刀、γ—刀)(治疗中枢神经系统以外疾病)。      2、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1)磁疗胸罩、磁疗裤、磁疗褥、磁疗背心、磁疗鞋、磁疗项链等;      (2)降压手表、药枕、药垫等;      (3)各种牵引带、拐杖等;      (4)皮钢背心,腰围、提睾带等;      (5)胃托、护膝带、钢头颈等;      (6)肾托、子宫托、阴囊托、人工肛袋。      3、本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      5、戒烟、戒毒治疗,各种教学科研和临床验证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检查、治疗费用,避孕药器及用具费用。      2、为各类会议提供医疗服务的医药费。      3、用于环境卫生、防暑降温、预防保健的药品费用。      4、不属于《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走向放射装置(у—刀、х—刀)(限于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治疗)、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血管支架(安装以上进口人工器官按国产相似类型人工器官的最高价结算)。      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超过1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微波刀治疗、快中子治疗项目。      (三)在符合转诊条件下,采用网络远程会诊费用。      (四)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一定价格以上的其他使用特殊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检验、治疗项目,可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应同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1、普通病房床位费      2、门(急)诊简易床位费      四、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1、监护病房费(CCU、ICU)      2、层流病房床位费      五、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取暖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产妇卫生费、电炉费、微波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等;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药引子费、中药材加工费、尸体存放费;      4、膳食费、营养费;      5、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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