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耕还林和退耕还林的区别

2024-05-06 08:03

1. 停耕还林和退耕还林的区别

从字面意思来讲,停耕还林和退耕还林都是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退耕还林自1999—2000年开始实施,属于国家重点林业工程,以国家计划调控为主,退耕还林农户在退耕还林过程中能够享受国家政策补助;而停耕还林农户主观能动性较强,也许没有国家补助,但是停耕还林是国家积极倡导的,农户自愿的退耕还林。法律依据:《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第十条退耕还林成果保护以村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以上专(兼)职管护人员。管护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委任、考核。薪酬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管护人员应当不定期巡查,发现破坏退耕还林成果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第十一条退耕还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经营权人应当履行管护义务。第十二条退耕还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经营权人应当按照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植树造林、幼林抚育管护、补植补造等工作,确保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待验收合格后发放相应补助。退耕还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经营权人不按规定补植补造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补植补造,费用由退耕还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经营权人承担。

停耕还林和退耕还林的区别

2. 退耕还林的成效

2008年—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462亿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各项建设任务进展良好,促进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林木保存率保持在较高水平;退耕农户口粮自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退耕农户收入快速增长;退耕农户生活方式发生可喜变化;退耕农户长远生计有了基本保障。

3. 退耕还林

      有些文字是带有时代的标签,在温饱还是问题时,山林变成了耕地,无数个春种秋收之后,当温饱变成了一个笑谈,这时候人们发现我们的灵魂如此向往那洁净的天空青翠的山林,然后历经了几十年的时代造出了一个新的名词:退耕还林。
  
  
      对于我们来说退耕还林是从物质到精神的升华,但对自然界来说却是一种从伤害到回归的一种痛。
  
 谨以此文纪念心中从未毁过一片山林,希望山青林密雨柔花开鸟长鸣。

退耕还林

4. 退耕还林


5. 为什么要进行退耕还林?

我国西部地区自然环境先天不足,生态脆弱,受到人为破坏以后,原始植被很难恢复,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与沙漠化。 目前水土流失与沙漠化面积不断扩大,不但严重地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也危及全国环境建设。 
为此,国家决定在不适于发展农业的地区,如黄土高原区、西部山区的坡度大于 25 度以上的坡耕地,一律要退耕还草、还林。

遵循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3.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4.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5.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

为什么要进行退耕还林?

6. 为什么要进行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地是指水土流失严重、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本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退耕还林是我国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重要政策之一,其基本政策措施是“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
退耕还林

7. 有退林还耕这一说吗?

法律分析:
2021年退林还耕只有树林种在耕地上的才会还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有退林还耕这一说吗?

8. 什么是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
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长期以来,由于盲目毁林开垦和进行陡坡地、沙化地耕种,造成了我国严重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洪涝、干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国家的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退耕还林是指从保护和改善西部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有计划、分步骤地停止耕种;本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国家实行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贴制度,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无偿向退耕还林者提供适当的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现金(生活费)补助。黄河流域以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原粮100公斤、现金20元,还生态林的至少补助8年,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还草的补助2年。每亩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补助种苗造林费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