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水利建设基金一样吗

2024-05-03 08:20

1. 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水利建设基金一样吗

两个不同的概念。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基金的特点是专款专用,专门支持某项事业发展,如:价格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等。 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般为机关履行职能时提供了一定的服务而收取的款用,如:发票工本费等

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水利建设基金一样吗

2.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了,城市维护建设税、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用不用交?

水利基金大多按收入征 要交
城维税税基是增税 增税免了 此税自然不用交了
专项收入及基金收入不懂具体是什么,见议你问你管员吧。

3. 免征增值税取得的收入要不要缴纳水利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要交,水利建设基金是地方征收的费用。
  一、免税收入要交水利基金。出口企业,免增值税,但要按照免抵税额比例计算缴纳地税,其中包括水利基金。
  二、水利建设基金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免征增值税取得的收入要不要缴纳水利基金

4. 政府性基金收入是什么意思?

政府性基金收入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
政府性基金征收制度主要包括征收主体和征收程序两个方面。使用制度是财政支出层面的制度,应当重点关注使用原则、使用范围和使用主体问题。
会计制度和国库制度是实现政府性展金日常管理的辅助性制度,可以纳入政府性基金征收使用制度的范畴加以研究。政府性基金监督制度应当主要指向与政府性基金日常管理相关的行政行为或行政过程。

扩展资料:
政府性基金设立程序的本质是立法程序,实现政府性基金设立的合法化,需要同时依据合法性原则对现有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清理,并规范现行的政府性基金申请审批程序。
政府性基金的设立范围在形式层面上应当体现政府性基金与税收等其他财政工具的功能界限,在实质层面上则应当体现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必要分工,现行政府性基金设立范围有待予以相应完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府性基金

5. 专项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政府性基金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分录怎么做

水利基金一般是上年同期收入的万分之六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它应交款----水利基金 
缴款时:
借:其它应交款----水利基金 
贷:银行存款

专项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政府性基金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分录怎么做

6. 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含税收入还是不含税收入

1、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
2、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来计提和交纳。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0.06%来计提和交纳。浙江省是0.01%。
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因此,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扩展资料: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水利建设基金

7. 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区别

  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市级政府性基金是指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市级政府性基金包括: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育林基金收入等。
  市级政府专项收入是指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了社会有关事业的发展、保护、治理而依法收取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费用。市级政府专项收入包括:教育费附加收入、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另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入、防汛费收入、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入比照市级专项收入进行管理。

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区别

8. 请问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时计税依据是营业收入还是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