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2024-05-09 19:39

1.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1、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2、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2.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你好:

  一)、可以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并按政策可定期调待。

  二)、可以减轻儿女负担,有利于家庭和谐。

  三)、有经济账可算,国家负担大头,个人负担小头。

      跟其他养老保险的不同主要还是针对不同的人群。

3.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参加农转非养老保险的人,不同年龄段享受的待遇不同。第一年龄段人员享受哪些社会保障项目?一)、一次性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费。从不满一周岁发放2500元为起点,每增加一周岁增发500元,依此类推,满15周岁不满16周岁发放10000元;二)、一次性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至同一缴费年度底,享受相应时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如下比例报销:三类收费标准医院70%,二类收费标准医院60%,一类收费标准医院50%。今后由本人自行续保,继续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三年龄段人员享受哪些社会保障项目?一)、达到退休年龄(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今后享受国家政策性调待二)、一次性缴纳一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互助费享受一年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以上,住院医疗费用8万元以内,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个人负担比例按下设分段与自负比例累加计算:1万元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按
一、
二、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分别为12%、9%、5%;1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按
一、
二、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分别为8%、5%、4%;住院医疗费用8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为6%。三)、未就业的,可按月领取不超过两年的基本生活补助费,现标准为680元月。第四年龄段人员享受哪些社会保障项目?一)、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从退休审批的次月开始计发基本养老金,今后享受国家政策性调待。二)、在世时,长期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以上,住院费用8万元以内的按
二、三年龄段人员自负比例的60%自负,;8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为4.8%。三)、去世后,其家属在30日内携带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申领其丧葬费,标准为4个月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4. 被征地农民可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吗

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参保缴费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人员,本人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保”或“城居保”;参保缴费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且从未参加过“职工保”的人员,不得纳入“职工保”,但可参加“城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5. 被征地农民可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吗

法律分析: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参保缴费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人员,本人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保”或“城居保”;参保缴费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且从未参加过“职工保”的人员,不得纳入“职工保”,但可参加“城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被征地农民可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吗

6.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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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办理规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手续。被征地农民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三)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四)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经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证》。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办理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二)本人提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三)各被征地村(社区)为其办理增员手续;(四)个人补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五)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向外省市转移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证明;(二)市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并将其个人帐户本息额转出或一次性退还给本人;(三)终止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达到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各被征地村(社区)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核定待遇。

7. 对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怎么交

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由个人选择其中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应缴费总额。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
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承包土地数量为依据,根据实际失地比例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家庭人口为若干人的,按符合参保条件的实际人口计算政府承担费用。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承担费用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依据;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政府承担费用外,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应缴费总额的40%记入个人账户,其余60%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未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对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怎么交

8. 什么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是政府帮助广大被征地农民实现“老有所养”的一项惠民政策。被征地农民参加的养老保险其实质上就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存在任何风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后,养老金待遇与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后,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基础上增发个人账户政府补贴养老金。
一、退休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计算退休工资的方法:用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等养老金之和相加。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60周岁为139,50周岁为195)。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到退休年龄后何时能领到退休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按规定,一般情况下,社保缴费年限至少达到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出生日期为准,提前1-2个月(各地要求不同,)按社保机构的要求办理退休手续,通过审核的人,就正式成了退休人员,从生日的次月开始享受养老金,生日当月还是要交保险费用的。
1、没能按时办理退休审核,无法按时发放养老金的
如果是因为社保机构工作人员的原因,没能按时办理退休审核的,这种情况一般会在开始发第一个月养老金的时候,补发之前应发的养老金。但如果是因为个人的原因,耽误了退休手续的办理,就不一样了,一般会从通过退休审核的当月起,开始发放养老金,但不会补发之前的养老金。
2、如果因为社保缴费年限不够15年,不能按时退休,需要延时继续缴费的
社保交不够15年,无法退休的,现在绝大多数地区都不允许补缴了。但允许延时缴费,延时退休。什么时候达到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就从次月开始享受养老金。如果年纪很大,身体不好,缴费年限又实在太少,实在等不及交够15年的,则可以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齐至15年。一般自补齐之月的次月起,开始领取养老金。不过近几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也开始收紧了,现在允许补缴,不等于将来也允许。已经有几个地区不允许补了。建议提前计划,无论如何在达到退休年龄前缴满15年,获得一份可以终身享受的养老金,晚年有一份基本的依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四条征收土地时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征收土地面积占现有承包土地面积20%(不含2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养老保险。
其中征收土地面积80%(不含80%)以上的视为完全失地农民(情况特殊的市州可以按照最低人均占有土地量确定),剩余土地交回村集体,转为城镇户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征收土地面积20%—80%的,视为部分失地农民,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模式,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相衔接。
《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五条征收土地面积20%以下的暂不纳入,本办法实施后再次征收土地的,可累计计算后执行。征收土地面积80%以上,剩余土地能够保障基本生活的,可自愿选择参加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六条被征地农民(包括完全失地和部分失地)参加养老保险的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40%,政府承担60%。采取在征收土地时一次性趸缴的办法缴清。
《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七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政府承担部分以土地出让方式征用的各类用地,必须保证养老保险费用足额落实后,才能征用土地,可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解决。对一时难以确定养老保险资金的,按照本办法测算预留资金,待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后,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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