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放在卡里还是取了存银行划算

2024-05-09 21:46

1. 公积金放在卡里还是取了存银行划算

客观的说,如果把公积金取出来,存银行定期,所得的利息收入会比躺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利息多一些。
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目的并不是赚取那一点利息的,而是为了今后买房时,能申请到利率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放在卡里还是取了存银行划算

2. 请问住房公积金是在哪个银行缴纳的?

到公积金往上查询个人信息即可。或者询问之前公司人事,再不行就直接打电话到公积金中心,一般一个城市都是用的一个银行。

3. 换了新单位,公积金账号还可以用原来那个吗?在一个城市

在一个城市里,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单位。换了新单位,职工的公积金帐号仍然是原来那个帐号。
如果职工离开了原单位,原单位的行政已经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该职工的公积金帐户办理了转移手续(其实就是告知公积金管理中心该职工停交)。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单位如果已有公积金帐户(指单位帐户),只要携带该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添加手续即可(填写一张表格),然后在下月的正常缴交中将款项打到单位缴交公积金的银行内即可。
如果新单位从未开立过公积金帐户(指单位帐户),那先要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单位帐户,然后再办理职工的缴交手续。

拓展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_百度百科

换了新单位,公积金账号还可以用原来那个吗?在一个城市

4.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去银行取还是管理中心取呢?

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扩展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岳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 我们公司有住房公积金的福利,但是问银行却说我当地的城市没有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业务?

你先在网上查一下,看个人的公积金到底是市上的还是省上的,在百度搜索栏输入“珠海公积金查询”,输入个人信息即可查到信息。
如果网上查询不到,拿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如果都没有,需要找原单位询问,看原单位的公积金是否是通过光大银行缴纳的,也许是其他银行;同时问一下交的是省上的公积金还是市上的公积金。

我们公司有住房公积金的福利,但是问银行却说我当地的城市没有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业务?

6. 公积金原来在交的;现在要去别的城市去上班了;公积金可以转过去吗?

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如下: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7. 请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向哪个部门贷,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还是银行?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是根据各地方制定的,所以,不同的城市可能有不同的政策,但大同小异。具体内容可以在百度搜索例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 1、首付不能直接通过公积金来付,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就要根据开发商要求缴纳首付款。你可以等房权证到手后再把公积金提出。 3、根据当地政策计算。例如,政策规定个人缴存比例为15%,单位缴存比例15%,月薪1000元,那么,三年总共为1000*(15%+15%)*12*3=10800元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你可以一次提出全部存款(因为那是你的各人财产,是从你月薪中扣除的),每年提一次。 4、根据当地的利率计算,公式下面有。 5、可以抵押贷款,抵押后经抵押权人(就是银行)同意后才可以卖。一般情况下,卖房款是要优先偿还贷款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1、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购房(或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上述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缴存管理部提取审批柜台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柜台核定,之后到银行柜台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 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和上述所需要件,到封存户所在的管理部提取柜台办理提取审批手续,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柜台核定,之后到银行柜台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 商品房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管理部申请贷款。借款人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初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贷款文本及贷款借据。 3、签字: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以上贷款文本及银行代扣协议的指定位置上签字。 4、办理担保: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5、放款:待担保手续经过公示时限办理完毕后,中心所属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向商品房售房人拨付贷款。 6、还款:借款人每月在银行代扣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应还本息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也可签订公积金代扣协议,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组合贷款的办理程序 (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材料至管理中心驻区管理部(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进行初审。 (2)初审后,管理部进行表中信息录入、复核及贷款审批。 (3)管理部出具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等文本,借款人及共有人签字确认。 (4)借款人持所列材料及公积金贷款合同文本到委托银行窗口进行商业贷款部分的申请和审批。 (5)商业银行对申贷材料进行审核后,借款人填写委托银行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本,同时与共有人签字确认;办理还款代扣协议和还款卡(折)。 (6)办理保险或担保及抵押手续。 (7)待保险或担保及抵押手续办理完毕,管理部审核返回有关材料后,委托银行发放组合贷款。 (8)借款人按规定期限按时还本付息。公积金贷款部分借款人每月在银行代扣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应还本息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也可签订公积金代扣协议,直至借款全部还清。商业贷款部分借款人按银行规定期限按时偿还本息,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贷款的对象与条件要求 1、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所购房首付款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90%;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贷款期限、利率和额度介绍 1、贷款期限: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2、单笔贷款最高额度规定: 1)目前,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个人信用评估报告》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30%;AA级的可上浮15%。 3、具体贷款额度及年限的确定: 1)计算借款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指夫妻双方月收入、离退休职工与其子女等其他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下同),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3)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必须同时满足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和最低首付款的要求。 ※借款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是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计算的,对于其它不能由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出的月收入不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月收入基数。 ※离退休职工以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来确定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月收入基数。 ※计算借款人月收入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实际缴存比例计算。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两种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逐月递减。 两种还款方式的区别: 等额本金还款法在整个还款期内每期还款额中的本金都相同,偿还的利息逐月减少;本息合计逐月递减。这种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适合收入较高或想提前还款人群。 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还款额中的本金都不相同,前期还款金额较少,本息合计每月相等。这种还款方式由于本金归还速度相对较慢,占用资金时间较长,还款总利息较相同期限的等额本金还款法高。 等额本息与等额本金还款比较表(以贷款1万元1年为例)  http://www.sygjj.com/zfgjj/ywznid.do?id=700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利率 1-5年4.14% 6-30年4.59%

请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向哪个部门贷,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还是银行?

8. 怎样查缴纳的公积金是市公积金还是省公积金?

  1、到建设银行的支行打出公积金缴存单,这是一种非常准确的方法,打公积金缴存单要提供:客户的身份证原件和单位的公积金缴存帐号,根据公积金缴存单上的“公章”可以判别出此人的公积金是省行公积金还是市行公积金。
  2、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