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债券质押新规

2024-05-17 18:14

1. 交易所债券质押新规

法律分析:计息天数从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以消除名义计息天数规则下由于周末和节假日因素导致的回购利率大幅波动,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回购收盘价计算方法,由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修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以提高回购收盘价稳定性。法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第二条 本通知发布前已在本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统称债券),或者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不含)申请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债券,其存续期间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按照以下原则执行:(一)自即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不含),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沿用原《办法》的规定。(二)2017年7月1日起,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适用《办法》的规定。《办法》实施前按照原规则买入债券的投资者,在《办法》实施后不符合相应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不得再行买入该等债券,但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交易所债券质押新规

2. 质押债券的相关风险

(一)质押债券处置风险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债券质押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形式,并非所有权转让型信用支持方式,即使债券融入方提供了足额质押债券,但在债券融入方(即出质人)违约后,作为质权人的债券融出方并不能立即获得质押债券所有权而进行处置。我国《担保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但“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债券借贷结算规则》也规定,债券借贷到期后若债券融入方违约,启动质押债券清偿程序须向中央国债公司提交以下三项中的一项:(1)债券借贷双方协议和经双方确认的清偿过户申请书;(2)仲裁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书;(3)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由此可见,在债券融入方违约的情况下,启动质押债券清偿程序仍存在不确定因素:(1)征得债券融入方书面同意需要时间协调,存在协调成木;(2)若征得债券融入方书面同意未果,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则需要更多时间协调、谈判,成本更高。很显然,我国债券借贷的信用支持方式存在一定的非有效性,债券融出方面临较大的质押债券处置风险,不能快速维护自身权益。(二)质押债券担保风险因为利率或其他市场因子变化,质押债券与标的债券的市值均存在波动的可能,可能同向波动、也可能反向波动,若质押债券市值不足以补偿标的债券市值,在债券融入方违约的情况下,即使债券融入方同意拍卖质押债券进行清偿,但由:于质押债券出清市值已经低于标的债券市值,存在补偿缺口,债券融出方仍将面临质押债券非完全担保风险。这一风险源于利率或其他市场因子的变化,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相互交叉,属结算前动态信用风险范畴。

3. 质押债券的介绍

质押债券(collateralizable bond)亦称抵押信托债券,指以公司的其它有价证券(如子公司股票或其它债券)作为担保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质押债券的公司通常要将作为担保品的有价证券委托信托机构(多为信托银行)保管,当公司到期不能偿债时,即由信托机构处理质押的证券并代为偿债,这样就能够更有利地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在美国,这种债券被称为“抵押品信托债券”。

质押债券的介绍

4. 债权质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债权须合法有效,虚构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
3、用于质押的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者自愿放弃抗辩权;
4、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九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一、企业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企业股权质押可以质押给个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质权有哪些种类
质权有以下两种:
1、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
质权是质押权人的一种重要权利,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5. 抵押担保债券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发行债券的法律规定
(一)《证券法》种对企业发行债券的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公司债券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需要经过证监会批准发行的一种债券。与以往传统的企业债券不同,企业债是由企业法人(不一定是上市公司)发行的,由发改委批准发行的一种债券。
(三)要想发行公司债,一定要有信用评级报告,而且必须是AA级以上。如果公司信用非常好,偿债能力很强,那么他可以发行不需要任何担保或者抵押的债券,这就是所谓的信用债券。
(四)一般的公司为了成功发行,往往采用抵押或者担保的方式来提升公司的信用等级,从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如果公司用资产抵押,那么这种债券就是你所说的抵押债券。如果公司找到一个信用等级很高的企业为他的债券担保,那么这就是你所说的担保债券。
二、以是否担保而划分债券种类
1、无担保无抵押的公司债--信用债券。
2、其他企业担保的公司债--担保债券
3、用本公司资产抵押的公司债--抵押债券
4、可能既有担保又有资产抵押
三、抵押担保债券是什么
是一种综合体现了分期支付证券和分级支付证券的特点的多层次的转付证券。该债券结构的核心技术在于根据支持资产未来每期所产生的收入的多寡而分别创造短、中、长期不同级别的证券,从而达到减低投资者所面临的系统风险的目的。一个典型的CMO一般地包含有数个“正规级”债券和一个“剩余级”债券,其中,“正规级”债券的最后一级又称为“Z级”债券。除“Z级”债券以外的每级“正规级”债券于发行后都同时计付利息,但本金却是按级别优劣依次偿付;而“Z级”债券利息只计不付,累计复利,只有在前几级“正规级”债券偿付完毕后,“Z级”债券才开始清偿本息;因此,“Z级”债券又被称为应计利息档债券,实质上是一种附有本息禁偿期的债券。在所有“正规级”债券都得到本息偿付后,剩余的支持资产的收入将全部支付给“剩余级”债券所有人。

抵押担保债券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6. 债权质押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债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1、债权须合法有效,虚构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2、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3、用于质押的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4、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7. 质押是怎么规定的

质押 是指 债务人 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 债权人 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 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包括 动产质押 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权利质押是指以 汇票 、 支票 、 本票 、债券、存款单、仓单、 提单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依法可以转让的 商标 专用权, 专利权 、 著作权 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等作为质权标的的担保。 《 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押是怎么规定的

8. 何谓质押债券?

质押债券(collateralizable bond)亦称抵押信托债券,指以公司的其它有价证券(如子公司股票或其它债券)作为担保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质押债券的公司通常要将作为担保品的有价证券委托信托机构(多为信托银行)保管,当公司到期不能偿债时,即由信托机构处理质押的证券并代为偿债,这样就能够更有利地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在美国,这种债券被称为“抵押品信托债券”。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资”*)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券”*)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在质押式回购在交易过程中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该券一般由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冻结托管,并在到期时予以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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