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要准备什么资

2024-05-10 13:19

1.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要准备什么资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提前知道,不跑冤枉路!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要准备什么资

2.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类型有7种。以购买新建普通住房为参考,需要的材料:《苏州工业园区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表》H1一份;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法律依据:参考资料: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3. 苏州园区公积金怎么取啊,需要什么材料啊。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四)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五)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六)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苏州园区公积金怎么取啊,需要什么材料啊。

4. 苏州园区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资料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各个地方对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相差很大,对提取的条件和需要准备的资料也各不相同,由于不知道你能符合哪个提取条件,我也无法帮你查询,具体你可以自己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去查询,一般都会有介绍的。

常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偿还自住房房租;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5.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一、购买新建普通住房、存量成套住房、拆迁安置住房
    (1)《苏州工业园区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表》H1一份;
    (2)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预付购房款或售房款)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甲类参保人员申请动用住房账户和普通专户存储额且未留足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的,如有多个共同买受人,需提供所有买受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以及各买受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①夫妻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父母(含夫妻双方父母)、子女,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5)拆迁协议中载明的被拆迁人与定销安置房购买人不一致的,如满足:
    ①定销安置房购买人为被拆迁人的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或子女(含配偶);
    ②已对《定销商品房准购证》中权益的转让情况以及拆迁货币补偿分配情况进行公证,并办理公证书。
    (6)买受人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买受人同一户口簿的直系亲属提取的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提取人与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再次购房动用的:
    ①如前次动用房屋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如该房屋已出售的,也可提供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原件;
    ②如前次动用房屋仅办理购房一次性提取、未动用过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需提供前次动用房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该房屋已出售的,需提供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原件。
    (9)配偶或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关系证明、申请人及代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个人租房提取
    1、单位盖章的《H7:苏州工业园区个人租房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效期内的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协议上应写明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合同不得涂改,租房合同相关要素不得缺失,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及复印件各一份;
    4、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发票必须包含出租房详细地址、租房期限,且发票租房期限在租房合同期限内);(注:发票上每月租金金额应与租房合同一致)
    5、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产证)复印件一份(含房产证编号、房源、房屋所有人、盖章等页);
    6、与房产证姓名一致的出租人(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居住证(地址在苏州市范围内,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
    8、本市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租房的,需提供当地产权管理中心出具的无住房证明。
    三、集体租房提取
    1、书面申请(单位盖章);
    2、出租方的准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集体租房申请汇总表》一式三份(单位盖章)及电子档;
    4、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租赁单位自有集体宿舍的,单位需提供拥有房屋产权的相关证明,并提供相关租赁人员名单,交中心审批;
    7、单位经办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租房材料办理。
    四、非住房业务提取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失业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有效的下岗、失业证明。
    (2)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公积金会员卡以及下列证件之一: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有效的《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当地总工会发放的有效的《特困职工救助证》。
    五、职工患重病提取
    1、 《职工患重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园区医保定点医院(限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如为配偶或直系亲属患病的,病情诊断证明可由区外同等级别医院开具。(首次提取需提供));
    3、医院开具的治疗费用凭证:发票原件或发票复印件(需医院或社保机构盖章);
    4、本人身份证;
    5、社会保障·市民卡;
    6、非职工本人患病提取的,另须提供患病者的身份证原件、及与患病者的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7、配偶或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关系证明、申请人及代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拓展: 
    一、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提取额度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按最新工资基数得出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三、提取次数:一次购房行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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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6.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要准备什么资料

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7. 苏州园区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为参保员工缴清社会保险(公积金)并完成人员减少手续;

2、参保员工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审核;
3、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内。    
参保员工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
2、《T2: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农村户籍参保人员回乡务农提取公积金存量个人账户申请表(双面)》 
园区官网没有规定办理时间与办理时限,可以询问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

扩展资料: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参保员工已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向区外统筹区域转移且住房公积金基金未转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账户、普通专户结存额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本息:
(一)离退休;
(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三)丧失劳动能力;
(四)出国定居;
(五)外地户籍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到园区外统筹区域;
(六)苏州市户籍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到苏州大市以外统筹区域;
(七)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出后购房;
(八)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下岗失业且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九)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职工;
(十)其他特殊原因。
参考资料: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回乡务农一次提取公积金

苏州园区公积金如何提取

8. 苏州园区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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