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保的问题

2024-05-16 01:48

1. 关于劳保的问题

绝对不合法,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为职工购买劳保

关于劳保的问题

2. 劳保费账务处理

劳动保护费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第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税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列支标准,只要是企业发生的合理性的劳保支出可据实列支。  判断劳动保护费是否能够税前扣除的关键是:  (1)劳动保护费是物品而不是现金;  (2)劳动保护用品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备的,而不是生活用品;  (3)从数量上看,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超过工作需要的量而发放的具有劳动保护性质的用品就是福利用品了,应在应付福利费中开支,而不是在管理费用中开支。  按照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一,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二,直接人工费则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福利等。  三、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四、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3. 劳保费账务处理

国有企业劳保费如何做账务处理? 具体归属哪个科目?是否算作职工福利费?
1.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费不是职工福利费开支,它不属企业福利;
2.企业生产车间发生劳保费应计:制造费用
 借: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3.商品流通业记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现在税法中并没有规定劳保费的提取比例,但只要劳保费开支没超出规定范围均可从税前扣除。至于为什么不从福利费中开支,《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商业部、全国总工会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已明确说明:“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
    二、发放劳动防护服装的范围和原则: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防寒服装。
  三、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按照上述范围和原则制订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由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或供应部门负责;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五、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各级劳动部门,工会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
  六、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七、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八、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是劳动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方面。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具体情况,参照上述意见,做好这项工作。

  劳保费的适用范围
  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新建、改建、维修、技术改造的各类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潢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地基基础,独立土石方、房地产开发,仿古园林、炉窑砌筑、市政建设等建筑不分资金来源、隶属关系,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也不分资质等级、隶属关系、经济类别,建设单位都必须向建筑工程劳保基金管理缴纳劳保基金

劳保费账务处理

4. 劳保费账务处理

1、先说明一点,劳动保护费和是否国企没关系,劳动保护费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从广义的角度,根据构成完整人工成本的各类薪酬,从人工成本的理念出发,将职工薪酬界定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也就是说,从性质上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或付出的各种形式的对价,都构成职工薪酬,都应当作为一种耗费,与这些服务产生的经济利益相匹配。据此,劳动保护支出应当属于职工薪酬范畴。
2、根据《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判断劳动保护费是否能够税前扣除的关键是:(1)劳动保护费是物品而不是现金;(2)劳动保护用品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备的,而不是生活用品;(3)从数量上看,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超过工作需要的量而发放的具有劳动保护性质的用品就是福利用品了,应在应付福利费中开支,而不是在管理费用中开支

5. 关于劳保费的入账问题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建人劳[1998]73号),建安工程劳保费是施工企业为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建立社会保障的专项费用,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这项费用实行统一预算计取标准,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向施工企业调剂拨付。1,建安劳保费的拨付比例是根据企业情况来确定的,确定之后一般是不会变的,企业在当地所从事的所有项目都按照此拨付比例进行拨付。项目实际最多能领取劳保费只能是收到确定的拨付比例(建设单位欠交等情况除外)。如果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劳保费的支付部分,则此部分应该缴纳营业税;如未约定则应该按照政府补贴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办法进行列支,不缴纳营业税。2,关于调剂部分,既,统筹的部分(1-拨付比例),如果企业能申领到,则应该按照政府补贴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办法进行列支,不缴纳营业税。3,一般根据工程结算规则及相关政策,劳保费由建设方先垫付,后在工程结算中扣回,申请退回按项目进行。如果在原额度内,应确认为业务收入(类总额法),超过部分为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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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保费的入账问题

6. 关于劳保和社保的问题

你好朋友,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人,无法很具体回答,简单说说供你参考:
你在农村交纳的社保,如果确定是养老保险的话,应该是农村养老保险,交纳比例低,领取也低。
你户口迁移以后,如果是城市户口的话,交纳的劳保要高,领取保险金相应也会高。
但是,问题在于,你前后两段保险是否能够接续起来,如果可以,则在个人角度上是很合算的,你可以到交纳的地方咨询。如果不可以的话,且你年龄到退休还有一定年限,建议你继续交纳城市保险,将农村劳保退出来,应该是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退回的。
以上供参考,最终需要你亲自去有关部门咨询,在这里不过是回答个大概

7. 劳保费是什么

【中文名】:劳动保护费
【简    称】:劳保费
【外文名】:Labor protection fees
【拼    音】:lao dong bao hu fei
【范    围】: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
【领    域】:企业管理
【定义】:
劳动保护费是指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支出。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劳动保护支出,应区分支出性质并入工资或职工福利费中,按相应规定扣除。
劳动保护费税前扣除没有限额限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均可据实扣除。
企业应正确划分职工福利费支出与劳动保护费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进项是不允许抵扣的,而对劳动保护支出并没有规定不允许抵扣。
【劳保范围】:
头部防护:塑料安全帽,V形安全帽,竹编安全帽,矿工安全帽。
面部防护:头戴式电焊面罩、防酸有机面罩类面罩、防高温面罩。
眼睛防护:防尘眼镜,防酸眼镜,防飞溅眼镜,防紫外线眼镜。
呼吸道防护:防毒口罩,防毒面具,防尘口罩,氧(空)气呼吸器。
听力防护:防噪音耳塞,护耳罩,噪音阻抗器。
手部防护:绝缘手套,耐酸碱手套,耐油手套,医用手套,皮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棉纱手套,防静电手套,耐高温手套,防割手套。
脚部防护:工矿靴,绝缘靴,耐酸碱靴,安全皮鞋,防砸皮鞋,耐油鞋。
身躯防护:耐酸围裙,防尘围裙,工作服,雨衣,太阳伴伞。高空安全防护:高空悬挂安全带、电工安全带、安全绳、踩板、密目网等。

劳保费是什么

8. 劳保费的劳保费缴纳制度

劳保基金的缴纳实行预收和结算制度,无论是执行地方费用定额,还是执行行业费用定额的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报建或招投标时,按所含劳保基金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工程,一次性100%向管理部门预缴劳保基金,50万元以上的工程需经自治区管理部门批准后,可分期缴纳。工程竣工结算后,按审定的含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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