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育工作者,教育工作者要做哪些工作?教育工作者具体有哪些职位类别?

2024-05-17 17:35

1. 什么是教育工作者,教育工作者要做哪些工作?教育工作者具体有哪些职位类别?

教育工作者是指从事与教育有关的各级领导、专家、研究人员、教师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总称。教育工作者的主体是教师。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教育工作者

外文名	
Educational worker

别名	
教学辅导人员

所属行业	
教育

词语解释
【拼音】jiào yù gōng zùo zhè

【例句】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充满欢声笑语的校园,一个人人都有自尊,人人都自信的校园,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所在。

法律条文
【教育法中的《第四章 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二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三条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五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什么是教育工作者,教育工作者要做哪些工作?教育工作者具体有哪些职位类别?

2. 教育行业有哪些职位

[开心]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教育行业毕业后可以从事的岗位:中小学教师、教育咨询顾问、特殊教育者、双语教师和ESL教师、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数学、科学和计算机教师等职位。前景:近年来,教育学专业的就业率在95%左右,很多毕业生都去了学校做了老师,按照职业类型分,教师可分为讲授型和非讲授型两种类型.平常大家所熟悉的讲授型职业,就是通常说的站在三尺讲台上的老师.教育学就业前景还不错.招老师一般都要教育学专业的毕业的,语数外需求最大,其他理化生也不错,文科的需求较少一些。艺术和体育的竞争稍微小些.在国家越来越重视科教的背景下,可以说教师的前景很不错,而且也是比较稳定的职业,并且有寒暑假.当然了,如果想靠当教师大富大贵么有点难。21世界范围内教育学的理论的来源,研究实践的领域依然是把西方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应用于经济发展为核心的以学校教育为主要手段的发展模式上,这种模式对发展经济中国家特别是中国所起的巨大作用和贡献是不言而知的,眼前的问题是素质教育,是人格魅力问题。【摘要】
教育行业有哪些职位【提问】
[开心]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教育行业毕业后可以从事的岗位:中小学教师、教育咨询顾问、特殊教育者、双语教师和ESL教师、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数学、科学和计算机教师等职位。前景:近年来,教育学专业的就业率在95%左右,很多毕业生都去了学校做了老师,按照职业类型分,教师可分为讲授型和非讲授型两种类型.平常大家所熟悉的讲授型职业,就是通常说的站在三尺讲台上的老师.教育学就业前景还不错.招老师一般都要教育学专业的毕业的,语数外需求最大,其他理化生也不错,文科的需求较少一些。艺术和体育的竞争稍微小些.在国家越来越重视科教的背景下,可以说教师的前景很不错,而且也是比较稳定的职业,并且有寒暑假.当然了,如果想靠当教师大富大贵么有点难。21世界范围内教育学的理论的来源,研究实践的领域依然是把西方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应用于经济发展为核心的以学校教育为主要手段的发展模式上,这种模式对发展经济中国家特别是中国所起的巨大作用和贡献是不言而知的,眼前的问题是素质教育,是人格魅力问题。【回答】
补充就业方向:教育方面的职业一度被认为是讲授的职业,往往在小学、中学或者学院、大学里。其范围已被大大拓展,在许多专业领域也已得以发展,这其中包括指导咨询、图书管理员、媒体专家、学校的社会工作者等。教育学专业学生可以从事的行业非常广泛,既包括各类院校、学院,社区服务社,咨询组织,文化组织,还包括司法系统、国家级协会、委员会、研究与开发中心,政府教育部,甚至是金融机构和传媒行业也同样适合教育学专业的学生。[鲜花]【回答】

3. 教育局有什么职位

教育局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教育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指导协调教育规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
      4、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
      5、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专项拨款的政策,起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全市教育附加费、教育专项经费;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审计各学校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8、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9、归口管理全市教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
     10、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统计资料、教育信息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11、负责制定局直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
     12、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局)做好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局职位及其职能
一、教产管理中心 
1、编制和实施我市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
2、负责勤工俭学、教育产业的财务、统计报表工作;
3、负责监督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整改;
4、组织指导从事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建设好学生劳动实践基地,服务于素质教育,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二、装备办 
1、为全市各学校实验室配备教学仪器;
2、对教学仪器的使用进行管理,对实验教学进行指导;
3、为全市各学校图书馆室配备图书,并依据辽宁省图书馆规程对图书馆室的管理予以指导;
4、定期对实验员和图书管理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九)招生办
1、高校的招生考试工作:报名、体检、组织考试、填报志愿、成绩发放;空飞、民航招生;
2、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报名、填报志愿、组织考试、成绩发放等;
3、全国成人自学考试工作:报名、专业选择、组织考试、成绩发放、转籍、实践环节报名、组织论文答辩、办理毕业等;
4、高中会考工作:报名、组织考试、成绩发放、补考等;
5、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报名、填报志愿、组织考试、评阅试卷、录取等。 
三、督学办公室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实施方案;
2、对普及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4、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
5、办理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教育督导方面的工作。 
四、职成教科 
    负责制定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专业设置、教学教研、学籍管理及就业安置工作;结合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指导乡镇职校开展各类培训活动;负责办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核准及招生广告的备案;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估及年检工作。 
五、普教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有关义务教育分类指导意见,推动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措施,指导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评估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制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指导初中、高中毕业证的验印和发放工作;指导义务教育、高中的德育工作;指导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高中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高中的教学用书的审定和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到非普通中小学就读的审批工作。 
六、学前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幼儿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幼儿园及学前教育的举办、停办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视导、评估和培训工作;指导托幼园所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示范园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 
七、计财科   
    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及规划工作;负责局直单位年度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及校产管理、经费分析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旧校舍改造以及校舍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寒窗基金”、“助学贷款”的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八、人事科 
     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制定教师奖惩办法;负责中小学人事调配、招聘教师及教师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九、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访、安全保卫、教育志编写、共青团、少先队、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单位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考核、培训和办理任免手续等项工作;负责拟定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局党委会、办公会及局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部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和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协调指导局直单位老干部工作。

教育局有什么职位

4. 教师工作岗位有哪些?

教师的职称比较复杂,要看你教授的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都是需要参加职称评定的。
总的说来分几个级别:
助理级
中级
高级
小学的分:小教二、小教一、小教高(中级)
中学:中三、中二、中一(中级)、中教高(高级)
大学:助教、讲师(中级)、副教授(副高)、教授(正高)

我国高等学校教师的职务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级。各级教师的职责,根据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作如下的规定:


l 助教的职责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公共外语、体育、制图等课程的教师还应讲课),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l 讲师的职责


1.系统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3.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4.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


5.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副教授的职责


1.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


4.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5.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指导进修教师。


6.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等教学工作。


l 教授的职责


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的工作外,应承担比副教授职责要求更高的工作。领导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根据需要并通过评审确认后指导博士研究生。


(三)大学教师的修养


教师要加强自我修养。在师德的修养上要高要求,具有高尚的情操与道德品质。能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时时处处做到为人师表。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提高马列主义的理论水平。要努力学习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大学生心理学等,提高教育的艺术。还要在深入钻研本学科的同时扩大知识面,进行语言和文化修养,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


五、大学教师的培养与提高


高等学校师资队伍的培养与提高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关系到办好大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性问题。从一般的规律来看,世界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要求大学的教学内容要不断更新和提高,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现代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出发,必须尽快培养与提高大学的师资队伍。就我国当前的特殊情况来看,大学的师资队伍面临“青黄不接”和“断层”的情况。因而培养与提高大学的师资队伍的任务更显得十分紧迫。


培养与提高的目标,根据对大学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要求,要培养又红又专,能胜任所在岗位的职责。


根据教师创造性的脑力劳动的特点,其成长过程需要若干年的时间。为此,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要抓紧。新分配到教研室的青年教师,教研室必须指定讲师以上的教师当他们的指导教师;按照岗位的职责,要求新教师在制订工作计划时要同时制订进修计划。进修一般以在职为主,有条件和需要时,也可出外脱产进修,应当要求他们进一步掌握好本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与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学习与研究教学法,掌握教学的原理与方法。


中年教师一般是具有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对他们的培养与提高,主要是分配给他们新的和重要的教学与科研任务,在教学与科研中做出成绩,从而得到锻炼,提高政治与业务水平。有条件和需要时可安排国内或出国进修,要求他们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鼓励他们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成为教学与科研的骨干。

老教师一般已是教授或副教授,他们有丰富的教学与科研的经验,但在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知识更新很快的今天,仍要在教学科研中不断自我提高。除了完成他们的岗位职责外,还要求他们传帮带,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成长;总结经验,著书立说;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5. 什么是教育工作?

教育工作是一项开导人的工作,具有说服力的、逻辑性强的、生动形象的语言和文字是从事教育工作采用的一种重要的手段。无论是宣传一项政策,布置一项工作,落实一项措施,纠正一种错误,都需要借助语言和文字来表达。因此,中学校长应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校长良好的表达能力是组织和动员师生的重要手段,是与师生沟通的桥梁。中学校长应当是一个富有感染力的宣传员,应该善于运用生动的口头或书面的语言激励和启迪师生,激发他们不断奋发向上。

什么是教育工作?

6. 教师有哪些职务


7. 教育工作有哪些职位?

教育工作,
一、有教育行政机构,其体制职位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是相似的
二、学校。报考学前,基础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主要工作人员分两大部分。主要部分是教师队伍,有技术职称的界定,教育辅助人员,为教学一线服务的工作人员(这个内容很多,有印务人员、保卫人员,司机……)

教育工作有哪些职位?

8. 教育职员是什么?

教育职员制度,即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非直接从事教学工作,但是为教学工作服务(包括教务、政务、后勤服务等)的人员人事制度。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教育职员只包括学校专职或主要从事行政的人员,而不包括专业技术职务类的人员。因此在学校中,学校工作人员又称作"教职员工"。
随着人事制度的深化,工人系列的人员也开始推行技术职务认定评审制度,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职次。


法律条文
【教育法中的《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二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三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五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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