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券的中央政府债券

2024-05-20 11:33

1. 政府债券的中央政府债券

中央政府债券又称国家债券或国家公债券。各国政府发行债券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满足弥补国家财政赤字、进行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偿还旧债本息等方面的资金需要。国家债券按照偿还期限的长短可分为短期国家债券、中期国家债券和长期国家债券,但各国的划分标准不尽一致。美国和日本等国家以1年以下的债券为短期国家债券,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债券为中期国家债券,10年以上的债券为长期国家债券。美国和英国发行国库券,均为弥补国库暂时性资金不足。美国国库券的偿还期限通常为3个月或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英国国库券的偿还期限通常为90天。中国国库券有所不同:①它不是短期国家债券,而是中长期国家债券。其偿还期限已先后有10年、5年、3年3种。②它所筹集资金一是用于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二是用于弥补预算赤字。此外,中国的国库券尚未成为中央银行从事公开市场业务的工具。国家债券的发行者是中央政府,由国家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它可以全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可以在到期前用作抵押贷款的担保品,而且,政府不征收债券收益所得税。因而,它的信誉好、风险小、流动性强、抵押代用率高,是最受投资者欢迎的金融资产之一。国家债券的发行量和交易量在证券市场一般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不仅在金融市场上起着重要的融资作用,而且是各国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的重要手段。国家债券的发行一般以公募发行为主,同时又多采取间接销售的方式,即通过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公开向社会上发行。国家债券的发行,一般在国内以本币币种发行,称作政府本币内债,在国外也有时以外币币种发行,称作政府外币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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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债券价格为什么稳定

社会状态较为稳定。 影响债券价值的因素如下:(1)经济态势:当整个国民经济呈现出衰退的态势时,企业资金的需求量减弱,银行贷款减少,市场利率下降。就债券价格决定的一般规律来说,它与债券的利息收入成正比,与市场利率成反比。撇开金融机构无必要出卖债券和企业把资金投向短期债券不说,这时的债券市场价格也会上升。反之,在整个国民经济呈现出扩张的态势时,经济繁荣,资金的需求量增加。企业一方面抛出现有债券,另一方面纷纷要求增加贷款,利息率就会上涨,金融机构也会出售债券增加贷款,这时债券充满市场,其价格也就必然下跌。(2)国内物价:物价普遍上涨就是通货膨胀。这时,中央银行就会紧缩银根,提高利率,社会资金普遍感到短缺,市场预期收益率就会上涨,从而迫使债券价格下跌;反之,物价水平稳定,甚至稳中有降,银根就会放松,社会资金充裕,利息率下跌,市场预期收益率也就下降,债券的价格便随之上升。(3)经济体制:在一个很不发达的计划经济体制占统治地位下,金融市场刚刚起步,金融机制还不完善,债券价格受到种种限制,作为典型金融商品之一的债券特征,不能很好地呈现出来,债券价格变化细微。因为,许多社会经济因素都难以反映在债券市场价格的波动上;反之,在一个商品经济发达,市场经济体系健全的经济体制下,金融市场十分发达,各种金融机制运行自如。

3. 什么是中央政府债券?中央政府债券是什么

政府债券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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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地方政府债券的在中国

 在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不过我国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 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最早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81年恢复国债后地方债券就不见踪影了,1993年地方国债被国务院明确“叫停”,原因是“怀疑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的禁令一直保持至2009年。 恢复地方债券应对金融危机中国财政高层第一次公开表态发行地方债券是在2007年9月,时任财政部部长的金人庆在APEC财长会议提交的报告中表示,中国政府正考虑授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2009年2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表示,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汇报,属于履行正常的法律程序,因为国务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需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刘桓教授同事表示,此前,实际上地方政府的各种变相债务并不少,例如以信托公司的形式为一些市政建设项目筹措资金。 2千亿地方债券分配方案确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2000亿地方债券分配方案目前已经基本确定,获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报告》通过后,即可发行上市。此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30亿元已获准发行,这也是全国范围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第一期。目前,北京地方债的预算安排也已进入人大审议程序。截止2009年3月27日已获知的2000亿地方债各省份的分配方案中,四川由于受汶川大地震影响,获得的发行额度最大,达到180亿元。其他省份,河北60亿元;新疆30亿元;安徽40亿元;云南84亿元;广西65亿元;陕西60亿元;宁夏30亿元;贵州64亿元;辽宁66亿元;广东110亿元。据悉,目前各地方政府在核定的规模范围内,正在积极履行项目确定、预算调整、人大审批等程序。财政部将根据地方政府上报的债券发行计划,按照成熟一期发行一期的原则,尽快组织债券发行。 首期地方政府债券4月3日上市作为首期地方政府债券,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将于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1日在上证所发行,发行结束后将于2009年4月3日上市。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61%,期限3年,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09年3月30日,每年3月30日(逢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2年3月3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采用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挂牌分销为承销商在上证所交易系统挂牌卖出;协议分销为承销商同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签订分销协议进行分销认购。采用协议分销的承销商,须在2009年4月1日前向上证所发出分销申请,以便上证所及时进行债权登记,上证所将于2009年4月2日将债权一次性转入分销证券账户。本期债券将于2009年4月3日在上证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09新疆01”,证券代码为“130000”,交易数量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本期债券交易方式为现券和新质押式回购,新质押式回购对应的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06000”。

5. 中央政府债券的介绍

中央政府债券亦称国债,是一国中央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或筹措建设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它是公债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国债不仅是一种特殊的债券而且还是国家财政分配的一种方式。它对于调节国家财政收支状况和市场货币量,对于集中资金进行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政府债券的介绍

6. 政府债券的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Government Bonds)的发行主体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有时也将两者统称为公债。中央政府发行的称中央政府债券(国家公债),地方政府发行的称地方政府债券(地方公债)。美国联邦政府发行的各种债券,包括国库(treasurybills)、国库本票(treasurynotes)和联邦政府公债(treasurybonds)。 1、安全性高。政府债券是政府发行的债券,由政府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是国家信用的体现。在各类债券中,政府债券的信用等级是最高的,通常被称为金边债券。投资者购买政府债券,是一种较安全的投资选择。2、流通性强。政府债券是一国政府的债券,它的发行量一般都非常大,同时,由于政府债券的信用好,竞争力强,市场属性好,所以,许多国家政府债券的二级市场十分发达,一般不仅允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还允许在场外市场进行买卖。发达的二级市场为政府债券的转让提供了方便,使其流通性大大增强。3、收益稳定。投资者购买政府债券可以得到一定的利息。政府债券的付息由政府保证,其信用度最高,风险最小,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政府债券的收益是比较稳定的。此外,因政府债券的本息大多数固定且有保障,所以交易价格一般不会出现大的波动,二级市场的交易双方均能得到相对稳定的收益。4、免税待遇。政府债券是政府自己的债券,为了鼓励人们投资政府债券,大多是国家规定,对于购买政府债券所获得的收益,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投资的公司债券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入个人所得税,但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可免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政府与其他证券名义收益率相等的情况下,如果考虑税收因素,持有政府债券的投资者可以获得更多的实际投资收益。

7. 中央政府债券的目的

短期国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年度内财政收支临时行出现的不平衡。中长期国债的目的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或者是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而筹集资金。

中央政府债券的目的

8. 什么是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向出资者出具并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
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
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有时也将两者统称为公债。中央政府发行的称中央政府债券(国家公债),地方政府发行的称地方政府债券(地方公债)。    
在部分国家,如美国,政府债券(英语:government bond)仅仅指由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发行的国债券。

扩展资料:政府债券的特征
1.安全性高 政府债券是由债券发行的债券,由政府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在各类债券中,政府债券的信用等级是最高的,通常称为“金边债券”。
2.流通性强 政府债券是一国债务,发行量一般非常大,同时信用好,竞争力强,市场属性好。所以,国家政府债券在二级市场十分发达。
3.收益稳定 政府债券的付息是由政府保证,其信用度高风险小。政府债券的本息大多数固定且有保障,所以交易价格不会出现大波动。
4.免税待遇 政府债券是政府自己的债务,为了鼓励人们投资,大多数国家规定,对于购买政府债券所获得的收益,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