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责任保险是什么

2024-05-19 06:03

1. 职业责任保险是什么

以投保人为依据,职业责任保险可以分为普通职业责任保险和个人职业责任保险。人人都期望能从事一份安稳、体面、收入丰厚的职业,从而获得个人价值的满足。然而,不是每个人都曾想过,或许有一天,这份职业也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可预期的损失,如在执业过程中,因高负荷工作带来精神压力、工作过失导致法律责任等,都属于职业风险的范畴。那么,怎样才能预防职业风险?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是解决问题的良策之一。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职业责任是指从事各种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指专业人员未对工作给予应有的注意并用好其专业知识),造成委托人、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而职业责任保险承保的就是上述职业风险。
据介绍,以投保人为依据,职业责任保险可以分为普通职业责任保险和个人职业责任保险。前者多以单位为投保人,以在投保单位工作的个人为被保险人;后者则多以个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障的也是投保人自己的职业责任风险。目前,市场上可见的职业责任保险种类主要包括医疗职业责任保险、律师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美容师职业责任保险、建筑及工程技术人员责任保险等。
值得一提的是,职业责任保险有两种主要的承保方式:
第一种是以事故发生为基础承保,在此承保方式下,保险公司仅对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职业责任负责,而不管受害方是否在保单有效期内提出索赔。该方式可以使险企支付赔款与保险期内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相适应,缺陷在于险企在该保单下承担的赔偿责任,往往要拖很长时间才能确定。
第二种是以索赔为基础承保,在这种应用更为广泛的承保方式下,保险公司仅对保险有效期内,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有效索赔负赔偿责任,而不管导致该索赔案的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过,该方式也有不足之处,由于从职业责任的发生到受害方提出索赔,可能会间隔较长时间,使险企对被保险人投保以前的职业责任负责,实质上扩大了险企的风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通常会在保单内规定追溯日期,约定仅对该追溯日以后发生的职业责任,并在保单有效期内提出的索赔负责。

职业责任保险是什么

2. 什么是职业责任保险

什么是职业责任保险呢?它的特点是什么?职业责任保险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是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所承保的职业责任风险,是从事各种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上的失误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风险,它便是职业责任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职业责任的特点在于:职业责任保险第一,它属于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导致的责任事故;第二,它不仅与人的因素有关,同时也与知识、技术水平及原材料等的欠缺有关;第三,它限于技术工作者从事本职工作中出现的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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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责任险哪家保险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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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车友们口中常提起的交强险,是汽车保险强制购买的险种。现在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有很多,其中好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建议选择人保车险、大地车险、平安车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从这个意义上理解,交强险属于广义的第三者责任险,但显然它的保障范围更宽。这对于广大车友们来说,是必须要投保的险种之一,因为只有拥有了交强险,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交强险投保注意事项:1、不要重复投保。每辆车每年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如果想要得到更全面的保障,建议投保相应的商业险并选择较高的保额。2、投保必要的商业险作为补充。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只买交强险,不买商业险,或者只买部分商业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损失就得不到赔偿。因此,在交强险之外,还应投保必要的商业险作为补充。3、及时续保。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至于到底选择哪家保险公司作为自己的交强险服务提供商,则还是看各人偏好了,主要可以综合比较价格、服务态度、服务网点等因素。

责任险哪家保险公司有

4. 职业责任保险是怎样

1、以投保人为依据,职业责任保险可以分为普通职业责任保险和个人职业保险两类。普通职业责任保险多以单位为投保人,以在投保单位工作的个人为被保险人;个人职业责任保险多以个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障的也是投保人自己的职业责任风险。
2、以承保方式为依据,职业责任保险可以分为以书故发生为基础的职业责任保险和以期限索赔为基础的职业责任保险。
(1)发生式索赔责任保险?以节故发生为基础的责任保险叫做发生式索赔责任保险。它是指保险公司仅对保单有效期内发生的书故所引起的损失负责,而不论原告是否在保险期内提出索赔。采用这种方式的—个最大问题是,保险公司在该保单项-F承担的赔偿责任,往往要拖很长时间才能确定,而且由于通货膨胀等因素,最终索赔的数额可能大大超过当时疏忽行为发生时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索赔数额超过保单的赔偿限额,超过部分就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
(2)期限内索赔式责任保险。以期限内索赔为基础的责任保险叫做期限内索赔式责任保险。它是指保险公司仅对保单有效期内提出的索赔负责,而不论导致该索赔的水故是否发生在该保单有效期内,从发生职业上的疏忽行为到受害方提出索赔,常常可能间隔一个很长的期限,例如1年、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如果不对时间做出限制,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将非常大。为了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保单一般均规定一个追溯时期,保险公司仅对从该追溯日期开始后发生的疏忽行为,并在保单有效期内对其提出的索赔负责。
3、以被保险入所从事的职业为依据,职业责任保险可以分为医疗责任保险、律师责任保险、建筑师责任保险、设计师责任保险、兽医责任保险、教师责任保险等众多业务种类。
(1)医生责任保险。也叫医生失职保险,它承保医务人员由于医疗事故而致病人死亡或伤残、病情加剧、痛苦增加等,受害人或其家属要求赔偿的责任保险。这是职业责任保险中占宅要地位的险种。
(2)律师责任保险。律师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作为一个律师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职业服务中所发生的一切疏忽、错误或遗漏过失行为的责任风险、它包括一切侮辱、诽谤,以及赔偿被保险人在工作中发生的或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律师责任保险通常采用主保单(法律过失责任)和额外责任保险单(扩展限额)相结合的承保办法。此外,还有免赔额的规定。其除外责任一般包括被保险人的不诚实、欺诈犯罪、居心不良的行为责任。
(3)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责任保险。由于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的应用,建筑、工程项目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既可能对合同双方造成损害,也可能损害其它没有合同关系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责任保险一般均以期限内索赔为基础进行承保。
(4)会计师责任保险。会计师责任保险承保由于被保险入违犯注册会计师执业时业务上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使得他人遭受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仅仅限于金钱损害,不包括身体伤害、死亡及实质财产的损毁。
(5)代理人及经纪人责任保险。该保险承保由于各种代理人、经纪人(股票、债券、保险等)业务上的错误、遗漏、疏忽或其它过失行为,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这项责任保险还可扩展承保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对其保险人的责任,即由于其未能依照授权或指示所引起的保险人的损失。
一、职业保险免责事项有哪些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的任何索赔。
2、被保险人被指控有对他人诽谤或恶意中伤行为而引起的索赔。
3、因职业文件或技术档案的灭失或损失引起的任何索赔。
4、因被保险人的隐瞒或欺诈行为而引起的任何索赔。
5、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或保险有效期内不如实向保险人报告应报告的情况而引起的任何索赔。
6、职业责任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或费用。
二、职业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
一般为累计的赔偿责任,而不规定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但也有一些承保人采用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而不规定累计赔偿限额。诉讼费用在赔偿限额以外赔付。

5. 什么是职业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是指各种专业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们的当事人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进行的责任保险。目前国内外办理较为普遍的有医生、药剂师、会计师、律师、设计师、工程师、保险代理人及经纪人等的责任保险。
一、职业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
(一)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
所谓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是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期内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有效索赔负赔偿责任,而不论导致该索赔案的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这种承保方式实质上是使保险时间前置了,从而使职业责任保险的风险较其他责任保险的风险更大。
采用上述方式承保,可使保险人能够确切地把握该保险单项下应支付的赔款,即使赔款数额在当年不能准确确定,至少可以使保险人了解全部索赔的情况,对自己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或可能支付的赔款数额作出较切合实际的估计。
同时,为了控制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无限地前置,各国保险人在经营实践中,又通常规定一个责任追溯日期作为限制性条款。
(二)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承保方式
该承保方式是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职业责任事故而引起的索赔负责,而不论受害方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索赔,它实质上是将保险责任期限延长了。
它的优点在于,保险人支付的赔款与其保险期内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相适应,缺点是保险人在该保险单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往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确定,而且因为货币贬值等因素,受害方最终索赔的金额可能大大超过职业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当时的水平或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通常规定赔偿责任限额,同时明确一个后延截止日期。
从一些国家经营职业保险业务的惯例来看,采用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的职业责任保险业务较多些,采用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承保方式的职业责任保险业务要少些。
二、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怎么赔
在赔偿方面,保险人承担的是赔偿金与有关费用两项,其中保险人对赔偿金通常规定一个累计的赔偿限额;法律诉讼费用则在赔偿金之外另行计算,但如果保险人的赔偿金仅为被保险人应付给受害方的总赔偿金的一部分,则该项费用应当根据各自所占的比例进行分摊。

什么是职业责任保险

6. 什么叫职业责任保险

什么是职业责任保险呢?它的特点是什么?职业责任保险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是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所承保的职业责任风险,是从事各种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上的失误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风险,它便是职业责任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职业责任的特点在于:职业责任保险第一,它属于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导致的责任事故;第二,它不仅与人的因素有关,同时也与知识、技术水平及原材料等的欠缺有关;第三,它限于技术工作者从事本职工作中出现的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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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职业责任保险是什么

一、工程职业责任风险分析

工程建设是一项周期较长、投资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的高风险行业活动。参与这项活动的各方主体分别承担不同的工程建设任务与责任,在有效分工与相互协作之下,共同完成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工期等重要建设目标。在建设过程中,建设活动会受到各类风险因素威胁,影响质量安全等建设目标的完成。

其中,工程职业主体的责任风险,主要是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和过失造成风险事故,导致建设工程本身受到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或财产受到损伤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经济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还将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概括来说,各类工程职业责任风险的来源主要即是职业责任主体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履行自身职业责任义务,进而导致风险事故发生。

具体而言,以设计单位为例,其责任风险来源主要包括设计文件的交付、设计文件施工交底、现场施工技术解决方案、设计深度标准、设计管理等。

1.设计文件交付。工程建设是一项规模较大的多工种协同作业活动,对不同建设活动主体的相互协作有着较高要求。如一些建设工序的时间性要求较高,设计文件能否准时交付将影响后续施工,可能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2.设计文件施工交底。某种意义上,工程建设活动即是将设计图纸变为建筑实体,因此施工单位能否准确理解设计文件的设计意图与设计要求就显得十分重要。设计文件施工交底不仅是工程建设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设计单位应承担的重要主体责任。如果缺乏设计交底,或在设计交底环节设计单位未就设计文件作出有效说明,将可能导致严重的工程事故。
3.施工技术解决方案。工程建设活动受复杂的风险因素影响,技术人员需要针对现场施工环境、条件等因素提供专业的技术解决方案,既要保证施工安全,又要高效合理。施工技术解决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也影响着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生产。
4.设计深度标准。为了保证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符合要求,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设计内容和深度的强制性规范。如果设计文件没有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轻则影响后续工作,重则会因沟通不够和理解不对产生工程事故。
5.设计错误。设计单位自身在设计文件中存在的缺陷、错误、遗漏,包括未依据实际勘察结果进行设计或屈从建设单位压力降低设计要求等,将可能造成严重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6.设计管理。设计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私自将设计任务分包给其他没有资质的单位,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埋下严重的风险隐患。

二、工程职业责任保险保障分析

工程职业责任风险导致的事故损失往往是巨大的,所涉事故赔偿责任动辄百万甚至上亿,无论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都是“企业不可承受之重”。同时,风险事故未及时获得足额赔偿还将引发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不利于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工程职业责任保险即是针对上述风险需求应运而生。

1.概念与特点

工程职业责任保险,是指承保各类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工程本身财产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依据不同工程职业主要可分为勘察责任保险、设计责任保险、监理责任保险与施工责任保险。其中,勘察与设计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相对较快,目前已在国内多个地区开展试点应用。

通过上述概念可知,工程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两类,即财产损失责任赔偿与侵权责任赔偿。也就是说,工程职业责任保险不仅对职业责任人员给工程本身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还对因风险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担赔偿责任。

同时,工程职业责任保险只承保相关职业人员因“疏忽”或“失误”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对职业人员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不予承保,且只限于民事赔偿项下的经济损失赔偿。

2.保障作用

工程职业责任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包括两方面:其一,风险事故对项目工程本身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其二,事故中相关工程职业人员需要承担沉重的事故赔偿责任。实务中,工程职业责任风险事故往往涉及多个职业主体,且损失赔偿数额巨大,相关责任方大多相互推诿,即便最终厘清责任,相关责任主体也缺乏足够的经济赔偿能力,无法真正为事故损失提供赔偿保障。

工程职业责任保险以工程职业风险事故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一方面能够有效分散相关工程人员的职业责任风险,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能够为风险事故提供切实的保险赔偿保障,挽回事故损失,保障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3.市场发展

相较建安一切险、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传统工程险种,以及如工程保证保险、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新型工程险种,工程职业责任保险的市场发展进程较为迟缓,且主要围绕着勘察与设计责任保险进行市场推广应用。

但近年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持续推进落实各方建设活动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各地方政府也积极探索工程质量责任标准化,厘清各方活动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这无疑有利于强化建筑市场职业责任风险意识,为工程职业责任保险的市场发展创造契机。

职业责任保险是什么

8. 职业责任保险的介绍

职业责任保险,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所承保的职业责任风险,是从事各种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上的失误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风险,它是职业责任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