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新设营业部须向证监会报备哪些材料?

2024-05-06 08:30

1. 证券公司新设营业部须向证监会报备哪些材料?

  证券营业部审批规则
  第六条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的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没有挪用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且已依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客户交

  易结算资金;(二)证券经纪业务和其他业务分开办理,管理人员、业务人员、

  财务帐户均已分开,没有混合操作;(三)申请设立前一月末的净资本指标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四)无违法违规融资;(五)内部管理规范,建立了健全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对所属证券营业部的资金、交易、客户

  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统一监控;(六)没有擅自设立证券营业网点;(七)近一

  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正受到立案调查;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设立证券营业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信息系统技术标准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并可支持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

  (二)拟任正、副经理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审查,具备证券从业

  资格的业务人员不少于十人;

  (三)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交易设施和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四)有健

  全的风险管理制度;(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证券公司申请设

  立证券营业部,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材料,并报拟设立证券营业部所在地中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一)证券营业部申请表;(二)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规

  则第六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事项出具的报告书;

  (三)证券公司对所属证券营业部开户、交易、清算等经纪业务进行统一监

  管的技术系统设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第九条证券公司申请证券营业部开

  业验收,应向证券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二)证券营业部营业场所及设备、信息系统的说明材料

  ,证券公司对证券营业部统一监管技术系统的建设报告;(三)证券营业部业务

  管理制度;(四)证券营业部拟任正、副经理任职资格申请材料;(五)证券营

  业部业务人员、电脑技术人员的名单、简历及资格证书;(六)有关部门出具的

  证券营业部营业场所消防、安全合格的证明文件;(七)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

  其他材料。第十条证券营业部筹建期为六个月。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

  证券公司应当书面报告拟设证券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批准,延长期

  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证券公司新设营业部须向证监会报备哪些材料?

2. 一个证券账户控制多少股票需向证监会报备

单一股票账户对一只股票的持股比例达到5%,就要向证监会报备。

3. 上市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程序及需要报备的材料

股票发行上市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规则等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取消了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这一环节。
(2)尽职调查与辅导: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目前已取消了为期一年的发行上市辅导的硬性规定,但保荐机构仍需对公司进行辅导。
(3)申请文件的申报: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初审结束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进行申请文件预披露,最后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5)路演、询价与定价: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股票发行上市需要的中介机构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上市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程序及需要报备的材料

4. 证券公司应当在代销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 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金融产品说明书。

证券公司应当在代销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 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金融产品说明书、 宣传推介材料和拟向客户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5. 证券公司应当在代销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 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证券公司应当在代销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相关文件和材料

证券公司应当在代销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 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6. 买入一只股票多少数量和金额需要报证监会报备(除了股权5%以外)

只要能买到 或者  卖出去   就无需申报      买不到  那也没办法  比如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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