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券的在中国

2024-05-14 01:45

1. 地方政府债券的在中国

 在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不过我国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 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最早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81年恢复国债后地方债券就不见踪影了,1993年地方国债被国务院明确“叫停”,原因是“怀疑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的禁令一直保持至2009年。 恢复地方债券应对金融危机中国财政高层第一次公开表态发行地方债券是在2007年9月,时任财政部部长的金人庆在APEC财长会议提交的报告中表示,中国政府正考虑授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2009年2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表示,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汇报,属于履行正常的法律程序,因为国务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需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刘桓教授同事表示,此前,实际上地方政府的各种变相债务并不少,例如以信托公司的形式为一些市政建设项目筹措资金。 2千亿地方债券分配方案确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2000亿地方债券分配方案目前已经基本确定,获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报告》通过后,即可发行上市。此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30亿元已获准发行,这也是全国范围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第一期。目前,北京地方债的预算安排也已进入人大审议程序。截止2009年3月27日已获知的2000亿地方债各省份的分配方案中,四川由于受汶川大地震影响,获得的发行额度最大,达到180亿元。其他省份,河北60亿元;新疆30亿元;安徽40亿元;云南84亿元;广西65亿元;陕西60亿元;宁夏30亿元;贵州64亿元;辽宁66亿元;广东110亿元。据悉,目前各地方政府在核定的规模范围内,正在积极履行项目确定、预算调整、人大审批等程序。财政部将根据地方政府上报的债券发行计划,按照成熟一期发行一期的原则,尽快组织债券发行。 首期地方政府债券4月3日上市作为首期地方政府债券,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将于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1日在上证所发行,发行结束后将于2009年4月3日上市。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61%,期限3年,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09年3月30日,每年3月30日(逢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2年3月3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采用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挂牌分销为承销商在上证所交易系统挂牌卖出;协议分销为承销商同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签订分销协议进行分销认购。采用协议分销的承销商,须在2009年4月1日前向上证所发出分销申请,以便上证所及时进行债权登记,上证所将于2009年4月2日将债权一次性转入分销证券账户。本期债券将于2009年4月3日在上证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09新疆01”,证券代码为“130000”,交易数量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本期债券交易方式为现券和新质押式回购,新质押式回购对应的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06000”。

地方政府债券的在中国

2. 政府发行的证券品种只有国债吗?

  政府证券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

  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有时也将两者统称为公债。中央政府发行的称国家公债,地方政府发行的称地方公债。
  1、国库券
  国库券是指国家财政当局为弥补国库收支不平衡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因国库券的债务人是国家,其还款保证是国家财政收入,所以它几乎不存在信用违约风险,是金融市场风险最小的信用工具。中国库券的期限最短的为一年,而西方国家国库券品种较多,一般可分为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期四种,其面额起点各国不一。国库券采用不记名形式,无须经过背书就可以转让流通。
  利率变动因素:
  ①国库券利率与商业票据、存款证等有密切的关系,国库券期货可为其它凭证在收益波动时提供套期保值。流动性强。国库券有广大的二级市场,易手方便,随时可以变现,信誉高。
  ②国库券的利率一般虽低于银行存款或其他债券,但由于国库券的利息可免交所得税,故投资国库券可获得较高收益。
  ③国库券是政府的直接债务,对投资者来讲是风险最低的投资,众多投资者都把它作为最好的投资对象。
  2、公债
  公债指的是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凭其信誉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一种格式化的债权债务凭证。
  ①公债是各级政府借债的统称。中央政府的债务称为中央债,又称国债;地方政府的债务称为地方债。我国地方政府无权以自身名义发行债务,故人们常将公债与国债等同起来。
  ②公债是政府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债具有有偿性和自愿性特点。除特定时期的某些强制性公债外,公众在是否认购、认购多少等方面,拥有完全自主的权利。
  ③公债是政府信用或财政信用的主要形式。政府信用是指,政府按照有借有还的商业信用原则,以债务人身份来取得收入、或以债权人身份来安排支出,或称为财政信用。公债只是财政信用的一种形式。财政信用的其他形式包括:政府向银行借款、财政支农周转金、以及财政部门直接发放的财政性贷款等。
  ④公债是政府可以运用的一种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
  公债的性质:

  ①公债是一种虚拟的借贷资本。
  公债体现了债权人(公债认购者)与债务人(政府)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债在发行期间是由认购者提供其闲置资金,在偿付阶段是由政府主要以税收收入进行还本付息。公债资本与其他资本存在的区别在于公债资本(用于非生产性开支)并不是现实资本,而只是一种虚拟的资本。用于生产性开支的公债则表现为不能提取的公共设施等国家的现实资本。
  ②公债体现一定的分配关系,是一种“延期的税收”。
  公债的发行,是政府运用信用方式将一部分已作分配、并已有归宿的国民收入集中起来;公债资金的运用,是政府将集中起来的资金,通过财政支出的形式进行再分配;而公债的还本付息,则主要是由国家的经常收入——税收来承担。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公债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3. 政府债券的中央政府债券

中央政府债券又称国家债券或国家公债券。各国政府发行债券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满足弥补国家财政赤字、进行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偿还旧债本息等方面的资金需要。国家债券按照偿还期限的长短可分为短期国家债券、中期国家债券和长期国家债券,但各国的划分标准不尽一致。美国和日本等国家以1年以下的债券为短期国家债券,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债券为中期国家债券,10年以上的债券为长期国家债券。美国和英国发行国库券,均为弥补国库暂时性资金不足。美国国库券的偿还期限通常为3个月或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英国国库券的偿还期限通常为90天。中国国库券有所不同:①它不是短期国家债券,而是中长期国家债券。其偿还期限已先后有10年、5年、3年3种。②它所筹集资金一是用于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二是用于弥补预算赤字。此外,中国的国库券尚未成为中央银行从事公开市场业务的工具。国家债券的发行者是中央政府,由国家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它可以全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可以在到期前用作抵押贷款的担保品,而且,政府不征收债券收益所得税。因而,它的信誉好、风险小、流动性强、抵押代用率高,是最受投资者欢迎的金融资产之一。国家债券的发行量和交易量在证券市场一般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不仅在金融市场上起着重要的融资作用,而且是各国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的重要手段。国家债券的发行一般以公募发行为主,同时又多采取间接销售的方式,即通过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公开向社会上发行。国家债券的发行,一般在国内以本币币种发行,称作政府本币内债,在国外也有时以外币币种发行,称作政府外币债券。

政府债券的中央政府债券

4.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是什么,被谁买了?

我个人认为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我国主要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的情况下,都由当地的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人员购买了。拓展资料:一、债券收益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债券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越高,债券收益越大,反之则越小。形成利率差的主要原因是基准利率水平、残存期限、发行者的信用度和市场流通性等。2、债券的市场价格。债券购买价格越低,卖出价格越高,投资者所得差益额越大,其收益就越大;3、利益支付频率。在债券有效期内,利息支付频率越高,债券复利收益就越大,反之则越小;4、债券的持有期限。在其他条件下一定的情况下,投资者持有债券的期限越长,收益越大,反之则越小。二、公司债券投资存在的风险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5.回收性风险,具体到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因为它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券面上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一块好饽饽时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们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这就叫回收性风险。

5. 中国政府目前允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所以说,地方政府不允许发放地方政府券。现在所说的地方政府债券,一般是由财政部代为发行的,而非地方政府自已发行,而只有个别情况是经国务院批准后自已发行的。

中国政府目前允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么?

6. 中国现在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是不是市政债券,中国有没有发行过市政债券?

严格说,现在中国各个地方现在发行的不是“地方政府债券”,其发债主体是地方政府控制的企业(所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因此是明确的“企业债券”,而非政府债券,当然也非市政债券。

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最早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81年恢复国债后地方债券就不见踪影了,1993年地方国债被国务院明确“叫停”,原因是“怀疑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按国际上的通常理解,市政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当然,有争议),但我认为真正的市政债券中国尚未出现,原因是以地方税收能力作为信用基础的债券,未之闻也。

7.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是什么,被谁买了

我个人认为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我国主要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的情况下,都由当地的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人员购买了。拓展资料:一、债券收益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债券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越高,债券收益越大,反之则越小。形成利率差的主要原因是基准利率水平、残存期限、发行者的信用度和市场流通性等。2、债券的市场价格。债券购买价格越低,卖出价格越高,投资者所得差益额越大,其收益就越大;3、利益支付频率。在债券有效期内,利息支付频率越高,债券复利收益就越大,反之则越小;4、债券的持有期限。在其他条件下一定的情况下,投资者持有债券的期限越长,收益越大,反之则越小。二、公司债券投资存在的风险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5.回收性风险,具体到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因为它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券面上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一块好饽饽时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们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这就叫回收性风险。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是什么,被谁买了

8. 请问下国债和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有什么区别?

中央政府发行国债和财政部发行国债没有什么区别,中央政府发行国债,是由财政部具体组织实施。  
    而央行票据与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债券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各发债主体发行债券,同时增加自身的资产和负债,发行债券的目的是筹集资金,即增加可用资金。例如,财政部发行国债,目的是增加可用资金,进而使财政支出的规模得以扩大。而中央银行发行央行票据,目的不是为了扩大其资产运用规模,而是在于吸收商业银行部分流动性,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中央银行在资产和负债总量上都是不变的,它们在性质上完全不同。
    中央银行票据是货币政策管理手段,并不是为政府筹资的工具,与财政部发行国债并不冲突。国债才是政府筹资的工具。因此,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并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