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可是核销单不见了,怎么办?

2024-05-18 10:02

1. 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可是核销单不见了,怎么办?

(1)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的,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费用由遗失核销单的单位负担),并作如下处理:A.对于空白核销单,予以注销;B.对于已经报关出口未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核销单,先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并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C.对于已经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后的核销单原则上不予补办,特殊情况下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2)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  (3)出口单位遗失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当先向外汇局提出申请补办。外汇局核实同意后,可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后,为出口单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补办批准件,银行凭该批准件为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并在补办的出收汇核销专用联上注明“补办”字样。  出口单位有下列行为的,由外汇局给以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从领单之日起4个月内未向外汇局送交核销单存根的;  (2)未经外汇局批准,即期出口项下,超过报关日180天内未收汇或者收汇后30天内未核销的;远期出口项下,超过在外汇局备案的预计收款日收汇或者收汇后30天内未核销的;  (3)出口收汇核销差额超过成交总价10%且无正当理由的;  (4)遗失核销单后,自遗失之日起15天内未向外汇局挂失的;  (5)未用的核销单,自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未退回外汇局注销的;  (6)多次丢失核销单、情节严重的;  (7)因关、停、并、转不再经营出口业务,未按时将全部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的。

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可是核销单不见了,怎么办?

2. 核销单与报关单丢失?

  核销单遗失,已用于报关出口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单遗失,出口单位应当凭核销单以外的其他核销凭证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及补办申请。外汇局应当审核出口单位提供的核销凭证无误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对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进行挂失处理,并在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其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
  报关单遗失,出口企业遗失出口退税报关单向海关提出补办的,须在6个月内向海关提出补办申请,逾期海关不予受理。出口企业申请补办报关单,须出具主管退税机关办理签发的“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出口企业应持以下资料、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机关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的报告:
  1、出口货物报关单联次未全丢失的,应提供其它联次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2、出口收汇核销单;
  3、出口发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主管出口退税机关受理出口企业《关于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申请后,按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企业报送的《关于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的内容和数据进行审核,并通过计算机核对报关单信息、以及查找是否开出代理证明、是否已办退税、是否办理退运等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在报告上签署意见、盖章。对报关离境超过六个月的出口货物,不予出具证明。
  出口企业持已签批的《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到原报关地海关办理补办手续。

3. 结汇全部货款1200美金,货已出口。但是核销单、报关单被寄丢了。嫌麻烦,不核销、不要退税行么?会被查么

对税务局来说,企业不申请出口退税是可以的,但是税局会定期将企业所有已出口但未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都视同为内销来征收销项税。
销项税的计算公式:[(出口FOB价 X  出口当天的汇率)/(1+增值税征税率) ]X 增值税征税率(征税率视各企业不同情况而定,有的是17%,也有的是13% 或其他)
    所以你要衡量的是,因为嫌麻烦而不做这些事所要承担的成本。 另外由于你的核销单报关单都丢了,则外汇收入无法核销,这样会影响你公司在外汇局的等级,所以补单后再去核销是很有必要的。至于征收销项税,由于税局与海关联网,如果你在电子口岸已向税局交单,所有已报关出口的资料税局都会比对其是否申报出口退税,一旦比对结果显示已报关出口但未申报退税的无论报关单是否丢失,都一定会将此笔出口业务视同内销征税的,因为出口已成为事实,而不申报退税就必须征销项税。 
    提供你一个变通解决的办法,将此笔外汇收入用在其他的核销单上(比如有些核销单收汇数额不足),这样核销的问题就解决了,另外,在电子口岸系统中,不要将此笔的海关信息向税局交单,这样税局没有此笔出口的相关信息,这样这笔出口业务就不存在转内销了。

结汇全部货款1200美金,货已出口。但是核销单、报关单被寄丢了。嫌麻烦,不核销、不要退税行么?会被查么

4. 我公司3年前曾经发货出口,但是没有提交核销单和报关单当时,而客户的款打到了我们需要报关核销的账户上

3年前出运时没有使用核销单,也没有报关单,那对于海关和外管局来讲,没有这笔出口。那么现在收到的款子和这笔业务没有什么关系,对于你来说,现在待核查帐户里的这笔钱因为没有相对应的出口,无法正常提款。那办法有三个。
1)就用公司预收货款的额度,但这是权宜之策,预收货款的帐户是个虚拟的帐户,一直占用着会影响真正的预收货款的进帐。
2)如果金额不是非常大的话,在以后各次出口适当扩大点报关金额,但这要掌握好,要考虑核销单的核销以及出口退税的政策要求,有一定的技巧,使用不当,会带来其他麻烦。
3)按非贸收汇,如果这笔钱已经进入了贸易项下的待核查帐户,就有点麻烦,要向银行说明,并提供相关的非贸易的协议或合同,可能还要外管局审批,退出贸易项下的待核查帐户,入非贸易帐户。大部分银行要你提供相应的服务发票,因为开这张发票,就会产生6%左右的税。
还有一点,当初你没有报关出口,对税务局来说,将视同内销,还要补交增值税,不过这和这笔收款没有关系。如果税务局当年没有处理,现在应该也不会再过问了。

5. 丢了已报关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怎么办?

  去海关补办。
政策依据  出口企业遗失出口退税报关单向海关提出补办的,须在6个月内向海关提出补办申请,逾期海关不予受理。出口企业申请补办报关单,须出具主管退税机关办理签发的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办理程序  出口企业应持以下资料、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机关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的报告:
  1、出口货物报关单联次未全丢失的,应提供其它联次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2、出口收汇核销单;  3、出口发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主管出口退税机关受理出口企业《关于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申请后,按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企业报送的《关于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的内容和数据进行审核,并通过计算机核对报关单信息、以及查找是否开出代理证明、是否已办退税、是否办理退运等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在报告上签署意见、盖章。对报关离境超过六个月的出口货物,不予出具证明。
  出口企业持已签批的《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到原报关地海关办理补办手续。

丢了已报关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怎么办?

6. 丢了已报关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怎么办?

  去海关补办。
政策依据  出口企业遗失出口退税报关单向海关提出补办的,须在6个月内向海关提出补办申请,逾期海关不予受理。出口企业申请补办报关单,须出具主管退税机关办理签发的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办理程序  出口企业应持以下资料、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机关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的报告:
  1、出口货物报关单联次未全丢失的,应提供其它联次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2、出口收汇核销单;  3、出口发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主管出口退税机关受理出口企业《关于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申请后,按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企业报送的《关于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的内容和数据进行审核,并通过计算机核对报关单信息、以及查找是否开出代理证明、是否已办退税、是否办理退运等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在报告上签署意见、盖章。对报关离境超过六个月的出口货物,不予出具证明。
  出口企业持已签批的《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到原报关地海关办理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