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购房政策2022

2024-05-17 06:06

1. 雄安新区购房政策2022

对拥有一套住房或能提供一年社保缴纳证明的当地居民,限购一套住房。禁止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本地居民和拥有一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地居民在本市购房。对于首次置业者,首付比例应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有一套住房再申请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四十。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雄安新区落户条件有哪些?1、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2、农民工中县(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4、有合法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达到一年以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雄安新区购房政策2022

2. 雄安新区购房政策

对拥有一套住房或能提供一年社保缴纳证明的当地居民,限购一套住房。禁止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本地居民和拥有一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地居民在本市购房。对于首次置业者,首付比例应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有一套住房再申请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四十。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雄安新区落户条件有哪些?1、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2、农民工中县(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4、有合法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达到一年以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 雄安新区住房政策

法律分析:1、雄安新区最新政策,提出雄安新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满足各种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不留炒作空间,实行租售并举的住房政策。
2、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3、同时要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控,严控规模扩张、严控开发强度、严控贴边发展,严禁在交界地区大规模开发房地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雄安新区住房政策

4. 雄安新区商品房政策

法律分析:雄安没有商品房,全部是国家提供的公租房。持有工作证或者营业执照,可以按家庭申请公租房,持有劳动合同可以按人申请宿舍。价格都非常便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5. 雄安新区住房政策

1、雄安新区最新政策,提出雄安新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满足各种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不留炒作空间,实行租售并举的住房政策。
2、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3、同时要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控,严控规模扩张、严控开发强度、严控贴边发展,严禁在交界地区大规模开发房地产。
一、深圳公共住房建设标准
一是应用装配式建造及BIM技术。公共住房作为政策性住房,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推进装配式技术应用,探索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同时,在公共住房建设中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有利于实现全过程的工作协同与成果集成,提升公共住房建设品质,强化建设与运维的衔接,推动公共住房高质量、高标准发展。
二是用好公共空间,提升住区品质。借鉴香港、新加坡的先进做法,增加立体开发、全天候通道等内容。通过利用建筑首层、塔楼底层、裙房屋面、避难层、塔楼屋面等区域设置公共绿化及公共休闲活动场地,有效增加公共空间面积,提升居住品质;通过相邻用地之间设置公共连廊,有效拓展居民的活动空间,促进住区之间共享公共配套设施。
三是细化各类套型基本指标和功能空间最小使用面积。《标准》针对各类公共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细化了不同面积区间段的套型面积指标,满足了不同居住人群差异化的需求。同时还规定了各类公共住房不同套型功能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以保障住户空间使用的合理性及舒适性。
四是丰富公共配套设施,完善住区功能体系。公共住房所面对的住户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居住需求表现出个性化、多元化的特点。因此,《标准》考虑了不同地段、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住户的需求,规定可以结合所在区域配套设施情况,增设公共会客厅、公共书吧、公共健身房、公共厨房、公共食堂、公共洗衣房等公共设施,以有效完善住区配套,提升整体居住品质。
二、杭州房地产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优化供应结构,继续推行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定期公开土地出让计划和已出让土地开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执行收入认定标准和月供收入比要求,准确核定借款人真实收入。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违规挪用于购房。
  三、进一步统一税收政策。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时方可缴纳契税。
  四、完善住房限购政策。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五、调整无房家庭认定标准。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和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六、加强热点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管理。对热点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方案,加大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房源倾斜比例达到80%的商品住房项目,无房家庭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雄安新区住房政策

6. 雄安外地人购房政策

法律分析:目前雄安外地人购房政策为积分制购房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7. 雄安新区未来实行什么样的住房政策?

据长城网报道,9月10日,雄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雄安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宝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雄安新区将实行租售并举的住房政策。刘宝玲说,雄安新区要全面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一理念,绝不搞土地财政,不走房地产主导的城市发展老路。
新区将创新工作路径,实行租售并举的政策,满足各种群体的住房需求,为到雄安新区工作的各方面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雄安新区
雄安新区,涉及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3县及周边部分区域,地处北京、天津、保定腹地,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通畅、生态环境优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现有开发程度较低,发展空间充裕,具备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

雄安新区未来实行什么样的住房政策?

8. 雄安购房政策有哪些

1、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享受契税利率下调到1%。2、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税。3、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5、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6、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以及买卖存量房的住房转让手续费。 一、有户口的本地家庭:(1)在白沟中没有房屋且未使用商业住房贷款购买房屋的户籍户,可以在白沟中购买第一套房屋时使用该房屋。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只有30%。(2)如果您已经在白沟中拥有房屋,或者您是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房屋的当地家庭,则需要申请商业贷款来购买房屋。普通房屋的比例白沟不能小于50%。(3)当当地居民在白沟中购买第三套房屋时,他们不能申请临时购买的商业贷款。此外,严格禁止当地居民在白沟中购买第四间及以上的商业房屋。 二、非本地户籍家庭:(1)如果非本地家庭想要在白沟中购买房屋,则需要在白沟中提供连续三年或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证明,以及用其个人收入缴纳的税款或社会捐款保险税缴纳证明不能用作购买房屋的有效证明。(2)以家庭为单位的非本地家庭,在我区购买新住宅或二手房的限制是有限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转让。法律依据:《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十一条 公积金中心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准予贷款的,按程序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第三十二条 缴存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并与贷款人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