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收益是固定的吗?

2024-05-17 16:44

1. 信托的收益是固定的吗?

信托分为固定收益信托和证券类信托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从投资方向来看,一般都是投资于实体企业、政府基础设施、股权收益权、房地产或者艺术品、矿业等,没有专属领域的限制,什么都可以做。还设有抵押、担保、质押等有效收益保障。这种信托是很安全的,收益是固定的,通俗理解就是保本保收益的,只是法律规定合同不让这样写而已。

另外一种就是证券类信托,证券类信托不是保本的,浮动收益,收益有可能很高,也有可能亏损,比如现在很多的私募基金,套的就是信托的壳子,国家方便监管。这类适合能承受一定风险追求更高收益的投资者。

信托的收益是固定的吗?

2. 固定收益信托是什么?

所谓固定收益信托很简单的回答就是假如你认购100万的份额后和信托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内有关于收益一项,协议多少,到期后你就拿多少。

顺便提点建议:
	购买信托产品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应选择信誉好的信托公司。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信托业进行了多次整顿,信托市场已经较为规范,但也可能存在缺乏良好职业道德的公司。因此,投资者在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时,一定要选择资金实力强、诚信度高、资产状况良好、人员素质高和历史业绩好的信托公司。
	其次,应考察信托产品的盈利前景。某银行理财师说,目前市场上推出的信托产品大多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即事先确定信托资金的具体投向。因此,投资者在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时要关注信托项目的好坏,如信托项目所处的行业、运作过程中现金流是否稳定可靠、项目投产后是否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等。这些都隐含着信托项目的成功率,关系着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是否能够到期按时获取。
	第三,应考察信托项目的担保情况。“一般而言,有银行担保或银行承诺后续贷款的信托项目,其安全系数会高于一般信托项目,当然其收益会相对低一些。”某银行理财师说,对于有担保的信托项目,投资者不能只看担保方的资产规模,而要看担保方的资产负债比例、利润率、现金流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最后,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一般而言,投资于房地产、股票市场的信托项目风险略高,但其收益也相对较高;而投资于能源、电力等基础设施的信托项目比较稳定,现金流量明确,安全性好但收益相对较低。因此,对于有养老需求或者是为子女筹备教育金的投资者,最好购买低风险、收益适中的信托产品。http://www.xintuo.asia

3.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计划的区别

  相同点:\x0d\x0a  1、项目发行方均为金融机构,都属于投融资平台,可以横涉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等多个领域。\x0d\x0a  2、项目发行前必须报备相关监管单位,资金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x0d\x0a  3、发行的项目本质相同通道不同,认购方式相同,项目合同、说明书等类似。\x0d\x0a  4、目前通过这两种方式取得的投资收益均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x0d\x0a  不同点:\x0d\x0a  1、信托公司由银监会监管,定向资产管理公司由证监会监管;\x0d\x0a  2、信托募集结束,款项交至托管银行即可成立;定向资管计划募集完毕后,需交由证监会验资,验资完毕方可成立;\x0d\x0a  3、未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可通过交易所向其他投资者转让;信托份额转让需双方同时去信托公司办理。\x0d\x0a  4、定向资管计划为市场新兴产品,为做好品牌目前收取的通道费用较信托低,因此相对信托产品而言,让渡给投资者的收益较信托高。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计划的区别

4. 请问信托、资管、定向融资计划区别?

从四方面介绍信托、资管、定向融资计划三者的区别:
1、管理人角色不同:
定向融资计划与信托、资管明显区别是管理人角色。
传统意义上信托、资管及私募产品的管理人核心职责和义务是按照约定为合格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提出的相应的规范性要求。具有较强的自主性、主动性和管理性。
而定向融资计划中核心部分是资产交易平台,不得自主处理资金。其更侧重于是一种交易通道,合格投资者直接借钱给发行方,定向融资计划的安全性取决于发行方的资信情况和增信方的担保能力。
因为最终的融资主体都是一样的。除往往和其他类型的产品一样,要求融资主体办理抵质押相关风控措施,定向融资计划还常要求被各大评级机构评为AA+的关联主体和实际控制人出函保障本息安全,为产品如期兑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三者的规模大小不同:
全国目前有68家信托公司持有银监会颁发的信托牌照,资产管理公司(均为基金公司旗下子公司,由证监会授予牌照)目前40余家;
100万-300万以下的个人投资者,每个信托计划只有50个,资管计划可以有200个。

3、三者的监管方不同:
信托公司由银监会监管,资产管理公司由证监会监管;
信托募集结束,款项交至托管银行即可成立;资管计划募集完毕后,需交由证监会验资,验资完毕方可成立。
未来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可通过交易所向其他投资者转让;信托份额转让需双方同时去信托公司办理。
4、职能不同:
信托基本职能是财产管理职能。体现在:
① 管理内容上的广泛性:一切财产,无形资产,有形资产;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国家。
② 管理目的的特定性:为受益人的利益。
③ 管理行为的责任性:发生损失,只要符合信托合同规定,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如违反规定的受托人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受托人有赔偿责任。
④ 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只能按信托目的来进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随意利用信托财产。
信托派生职能:
① 金融职能即融通资金。信托财产多数表现为货币形态。同时为使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信托投资公司必然派生出金融功能。
② 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职能。即代理和咨询。信托业务具有多边经济关系,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与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横向经济 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可与经营各方建立互动关系,提供可靠的经济信息,为委托人的财产寻找投资场所,从而加强经济联系与沟通。包括:见证、担保、代理、咨询、监督职能。
③ 社会投资职能。指受托人运用信托业务手段参与社会投资活动的职能,它通过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得到体现。
④ 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职能。指信托业可以为捐助或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委托人服务,以实现其特定目的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合资产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融资策划

5. 什么是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

  1、交易结构
  交易结构




  2、操作模式
  信托公司与收购方签订《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收购方将特定资产的资产收益权转让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发起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并支付予收购方。为保证信托资金的安全收回,信托公司通常会要求收购方在转让特定资产收益权的同时将该特定资产抵押/质押给信托公司,以此作为收购方履行回购义务的担保。若收购方届时履行了回购义务,则信托公司解除对此特定资产的抵押/质押;若收购方届时不能履行回购义务,则由信托公司处置该特定资产。
  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模式的并购信托主要介入并购前期的融资过程,其实质为对特定资产的质押以募集并购所需资金。通常是并购方对拟收购股票(股权)采取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模式操作。信托公司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并购方收购成功办理股权过户的当天,信托公司同时办理股权质押手续;此外被收购方与并购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可约定,“并购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由双方同意且以被收购方名义设立的第三方银行专户监管”,这确保了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之前,被收购方不会擅自挪用收购款,从而也确保了在办理股权质押之前信托资金的安全。
  股票收益权并购信托一般会采取签署回购协议、股票质押担保、第三人连带保证担保、设置追加保证金及补充质押股票的警戒线等风控措施。在并购信托业务中以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模式进行操作是信托公司比较熟悉的业务模式。

什么是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

6. 什么是固定收益类信托?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是指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信托产品。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将资产(股权)抵押(质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等措施,保证到期归还本金及收益。在好买基金网可以查询到专业的固定收益的报告。
好买基金网固定收益频道有产品筛选工具,可以按照产品类别,投资的期限和收益率进行选择产品。还可以去“好买基金网”固定收益频道去了解到更多的专业报告。

7. 固定收益类信托可靠吗

可以说,除了银行存款和保险外,信托是最安全可靠的投资了,但是比起前两种,信托的收益远远高于前两者。信托为什么安全,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审核上,不仅有信托公司的风控部门把关,还有银监会把关,光是发行就有两道门槛;
2.风险控制上,银行的抵押率一般70%,但是信托的抵押率一般在405以下,且除了抵押物之外,还一般会有连带责任方为其提供连带责任;
3. “刚性兑付”机制,就是信托在这几种情况下依旧有问题的话,信托公司为了自身的名誉,会对自己的产品兜底。
有了这些措施,所以信托虽然不能承诺保本保收益,但是实际上都做到了保本保收益。
当然投资有风险,购买需谨慎。以前的辉煌不代表未来的辉煌,以前的安全不代表未来的安全。

固定收益类信托可靠吗

8. 什么是固定收益类信托?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是指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信托产品。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将资产(股权)抵押(质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等措施,保证到期归还本金及收益。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固定收益信托没有承诺保本或者保证收益。但是,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通过资产抵押、股权质押、担保公司、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等,使投资风险降为最低。
一般来说,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分为贷款类、股权投资类、权益投资类、组合投资类以及少数其他等。
贷款类信托:以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的方式来完成的。
股权投资信托:以股权方式投资,通过股权受让和向公司增资,持有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
权益投资信托:信托公司获得特定权益(一般为股权或债权)及相关从属权力,受托人通过持有该标的权益并按照相关约定获得清偿后,实现信托计划财产的增值。
组合投资信托:投资于某单一或多个项目的集合资金信托。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股权投资、权益投资,等等
一般投资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工商企业等。组合投资类信托还会投资于低风险的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等。
指发行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
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投资于某一项目时,都需要第三方对此次投资的收益做担保,对这个项目附有连带责任,该第三方就是担保人。一般来说,担保人可以是公司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为项目发起者的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可以是专门的第三方担保机构,等等。
担保人在对投资项目担保时,会将其持有的股权、债权抵押、质押给受托人,抵押物、质押物的变现价值必须大于受托人的投资额和预期收益额,如果投资项目失败,受托人可以将抵押、质押物变现以保证收益。
固定收益信托购买门槛和阳光私募类似,仅对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私募发行,不在公开场合发售,也没有公开的推广。同时,其起点金额较高,每份投资一般不少于100万,且单个信托300万以下的投资者受到50个名额的限制。
在投资者层面,固定收益信托产品一般没有申购费、固定管理费。固定收益信托在运作中实际收益可能会超过预期收益,信托公司只以超过的部分为浮动管理费,浮动管理费不影响投资者收益。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设立的集合类信托期限不得少于1年,而单一类的项目没有该限制。目前市场上的信托产品期限以在1-3年的居多。比较适合通过中长期投资期望获得稳定收益的投资理财客户。固定收益信托合同中规定,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是不能赎回的,只能在信托存续期到期后获得信托本金和收益。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收益分配和退出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在信托存续期间,没有净值。一般来说,在每一个信托年度结束时,信托所取得的收益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会以现金形式直接分配给投资者。在所有投资项目成功取得收益后或信托存续期到期后,信托未分配的收益和信托本金会分配给投资者。
银行理财产品同固定收益类信托在起步金额、产品期限、预期收益等会有一定区别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和阳光私募基金一样,都由信托公司发起设立并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信托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私募基金公司则由信托公司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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