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什么审查和批准

2024-05-09 07:50

1.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什么审查和批准

法律分析:地方各级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各级权力机关,各级政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五十四条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什么审查和批准

2. 我国中央政府预算由什么审批

我国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的程序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先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财经委员会报告上年度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草案的原则性意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财政部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全体会议报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草案,人大代表对报告进行审议后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提出审查报告,最后由全体代表表决,作出批准或否决国家预算的决议。

3.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什么审查和批准?

法律分析:
地方各级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各级权力机关,各级政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五十四条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什么审查和批准?

4. 为什么财政预算需要经过立法机关审查批准

根据相关法律,本级财政预算需要经过本级人大审核通过

预算准则有四条:
(1)完整性:所有的公共收支都能得到反映,且以收支总额反映出来;
   (2)年度性:各国预算年度的起讫日期并不完全相同,但必须严格按预算年度编列公共收支;
   (3)可靠性:预算必须详细地反映公共收支状况,各项收支数据准确;
   (4)公开性:全部公共收支须经立法机关审批,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中国的政府预算:
    1、存在的问题
   (1)缺乏明细的预算资料:提交给人大的预算报告过于简单,人大代表无法审查。
   (2)预算编制的时间晚而短:每年的11月开始,只有几个月。
(3)人为因素比较多:随意追加预算支出现象很多,尤其是地方预算。
   (4)地方政府的赤字和债务禁而不止:县乡两级政府尤为严重。
    2、出路
   (1)细化预算:政府各部门的所有收支都反映在预算上。
   (2)早编预算:按国际惯例提前18个月编制。
   (3)严禁随意调整预算:硬化预算,不得随意追加。

5.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审批流程是什么

一、编制范围
使用财政性资金(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类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其他资金以及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一)政府采购目录中未规定限额标准的通用性项目,不论数量大小、金额大小,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二)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但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三)凡是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又达不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法》调整范围,不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编制要求 
(一)各单位需按照财政部2013年10月份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及《靖边县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应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
(二)要以部门预算为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不得脱离部门预算的约束。各单位要在遵循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精神,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的项目、名称、资金性质等内容,应与部门预算保持一致。
(三)做好市场调研,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充分做好市场调研,根据《靖边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相关规定,通过电话询价、网上查阅、实地咨询等途径获取采购项目的性能、配置、价格等详细信息,同时要考虑产品、服务的升级换代等行情变化,提高采购预算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注重贯彻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逐步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法律法规,自觉将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的项目依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自觉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自觉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产品等,逐步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三、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一)各单位要根据事业发展的需求,结合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指标、上年结转资金、自筹资金的安排情况,对使用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资金实施政府采购的支出,编制《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二)报财政局审批。不得编制资金尚未落实的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要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关于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分类和顺序编制,同类型的采购项目应归并在一起。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按A.货物类、B.工程类和C.服务类三大类分类编制。
(三)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要注重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在同一年度内,原则上同一采购项目只可以安排一次采购计划。确有特殊情况,须书面说明原因报财政局审批。
(四)各单位根据财政局批复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实施前。填制《靖边县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表》(附表四)报财政局审批。
(五)编制年度采购预算要按照统一的表格要求填报,不得缺项,不得化整为零。
四、政府采购计划的调整
政府采购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作调整。确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政府采购计划。特殊情况包括:
(一)计划执行过程中,政府采购项目发生变更或终止的。
(二)财政部门调整了单位年度预算,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调整的。
(三)县委、县政府临时部署下达的工作任务,必须追加政府采购任务的。
(四)上级主管部门临时部署下达的工作任务,必须追加政府采购任务的。
(五)突发抢险救灾等事件,必须追加政府采购任务的。
(六)其它经财政局认定可调整的项目。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政府采购计划的,需填制《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表》(附表三),按照相关程序报批。
五、政府采购计划的实施
(一)从2018年1月1日起,没有编制年度采购预算的,未经县财政局审批的所有单位不得擅自实施政府采购。经财政局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实施前,填制《靖边县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表》,报财政局审批。
(二)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要依照财政局审批的意见组织采购。
(三)属于单位自行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单位领导对自行采购活动负责,组成由本单位3人以上参加的政府采购小组,按照“竞争、择优、低价”的原则依法组织采购。财政局对自行采购活动的真实性随时组织抽查。
(四)财政局每年将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编制采购预算、不报批且擅自采购、违规组织自行采购的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停止政府采购申请、停止拨付财政资金、通报批评等处理。
六、其他
(一)编制年度预算及相关报表以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从电子邮箱jbzfcg001@163.com,密码4633062下载。
(二)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系统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坚持自下而上的程序,从基层单位编起,逐级审核汇总。县财政局重点审查采购项目的必要性、采购资金来源、采购数量或配备标准等。
(三)时间与部门预算同步上报。由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报送到财政局业务股所和采购股(一式两份,业务股和采购股各一份)。部门报送政府采购预算表时,应同时附上本级及基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表二)、年度预算部门汇总表(表一)。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审批流程是什么

6.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什么审查和批准

地方各级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各级权力机关,各级政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律依据《预算法》 第五十四条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7.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什么审查和批准

法律分析:地方各级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各级权力机关,各级政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五十四条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什么审查和批准

8.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什么审查和批准

中央预算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各级政府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审查它下级(地方各级政府)但是不能批准它的下级(地方各级政府)批准不能越级批但是审查高级可以审查低级政府预算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类:(一)按收支管理范围分类,政府预算可分为总预算和单位预算总预算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它由各级政府的本级预算和下级政府总预算组成。单位预算是政府预算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的直属机关就其本身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收支所汇编的预算,另外还包括企业财务收支计划中与财政有关的部分,它是机关本身及其所属单位履行其职责或事业计划的财力保证,是各级总预算构成的基本单位。(二)按照预算的级次分类,政府预算可分为中央政府预算和地方政府预算中央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反映中央政府活动的财政收支计划。我国的中央政府预算由中央各部门的单位预算、企业财务收支计划和税收计划组成,财政部将中央各部门的单位预算和中央直接掌管的收支等,汇编成中央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提请人代会审查。中央预算主要承担国家的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的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因而在政府预算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地方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反映各级地方政府收支活动计划的总称。它是政府预算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组织、管理政府预算的基本环节,由省、地、县、乡(镇)预算组成。地方预算担负着地方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以及抚恤等支出,它在政府预算中占有重要单位。(三)按编制形式分类,政府预算可分为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单式预算是传统的预算形式,其做法是在预算年度内,将全部的财政收入与支出汇集编入单一的总预算内,而不去区分各项财政收支的经济性质。其优点是把全部的财政收入与支出分列于一个统一的预算表上,这就从整体上反映了年度内政府总的财政收支情况,整体性强,便于立法机关审议批准和社会公众了解,而且简便易行。其主要缺点是没有把全部的财政收入按经济性质分列和汇集平衡,不便于经济分析和有选择地进行宏观经济控制。复式预算是从单式预算组织形式演变而来的。其做法是在预算年度内,将全部的财政收入与支出按经济性质汇集编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支对照表,从而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这种组织形式的典型例子是把政府预算分成经常预算和资本预算两个部分。其中经常预算主要以税收为收入来源,以行政事业项目为支出对象;资本预算主要以国债为收入来源,用于经济建设支出及宏观调控。复式预算组织形式由于把政府的一般性质上的经常收支列为经常性预算,把政府的资本投资支出列为资本预算,这样就区分了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经济性质和用途,便于政府权衡支出性质,分别轻重缓急,做到资金使用的有序性,比较合理地安排各项资金,便于经济分析和科学的宏观决策与控制。其次,把预算分成经常预算和资本预算两个部分,两个部分以各自来源应付各自的支出,各自平衡,这就打破了预算的完整性原则和传统的收支平衡观念。再次,由于把国债收入作为资本预算的正常收入项目,这就使得资本预算总是平衡的,只有经常预算的收支才可能有差额。(四)按编制方法分类,政府预算可分为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增量预算是指财政收支计划指标在以前财政年度的基础上,按新的财政年度的经济发展情况加以调整之后确定的。零基预算是指对所有的财政收支,完全不考虑以前的水平,重新以零为起点而编制的预算。零基预算强调一切从计划的起点开始,不受以前各期预算执行情况的干扰。零基预算的做法是,编制预算不只是对新的和扩充部分加以审核,而且要对所有正在进行的和新的计划的所有预算支出申请都重新审核,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达到控制政府规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目的。(五)按投入项目能否直接反映其经济效果分类,政府预算可分为项目预算和绩效预算项目预算是指只反映项目的用途和支出金额,而不考虑其支出经济效果的预算。绩效预算是指根据成本-效益比较的原则,决定支出项目是否必要及其金额大小的预算形式。具体说就是有关部门先制定需要从事的事业计划和工程计划,再依据政府职责和施政计划选定执行实施方案,确定实施方案所需的支出费用所编制的预算。绩效预算是一种比较科学的预算方法。其特点有二:一是绩效预算重视对预算支出效益的考察,预算可以明确反映出所产生的预计效益;二是按职责、用途和最终产品进行分类,并根据最终产品的单位成本和以前计划的执行情况来评判支出是否符合效率原则。(六)按预算作用的时间分类,政府预算可分为年度预算和中长期预算年度预算是指预算有效期为一年的政府收支预算。这里的年度指预算年度,大体有公历年制和跨历年制。中长期预算,也称中长期财政计划,一般一年以上10年以下的计划称中期计划,10年以上的计划称长期计划。在市场经济下,经济周期性波动是客观存在的,而制订财政中长期计划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反经济周期波动,从而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工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