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如何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的?

2024-05-20 21:58

1. 贵州如何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的?

“山也还是那些山,水也还是那些水。近年来贵州迎来旅游业的井喷式增长,一是我国步入了大众旅游时代,二是得益于贵州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改善。”贵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李三旗说。

2015年,贵州实现县县通高速,高速公路成为串联景区景点的旅游精品线和丰富游客体验的流动风景线,“通道效应”在旅游行业迅速释放。截至2016年底,贵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5000公里。同时,贵广、沪昆两条高铁的通车,形成了贵州与长三角和珠三角的两条快捷通道,吸引了沿线的大批游客。
与游客数量“井喷”相对应的,是环境条件的改善以及服务质量的提升。2016年,贵州省启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着力打造“行之顺心、住之安心、食之放心、娱之开心、购之称心、游之舒心”的旅游环境,努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2016年国庆黄金周期间,3000多万游客涌入贵州,游客量同比增长41.8%,投诉却同比减少13.33%。酒香也怕巷子深。近年来,贵州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介,不断提升贵州的知名度、美誉感、吸引力。

2016年,从年初到年末,多彩贵州风吹四海。1月,《纽约时报》将贵州作为“全球最值得到访的旅游目的地”予以推荐;3月,省领导带队走进杭州等8个城市,举行2016贵州旅游全国推广暨对口帮扶城市促销活动;12月,外交部“贵州日”,120多个国家的驻华使节、国际组织驻华代表及工商界代表、中外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倾听“多彩贵州风行天下”。

贵州省旅发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贵州整合近2亿元资金投放旅游广告,在境内外90多个重点客源城市开展旅游推广活动1000余批次。

贵州如何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的?

2.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经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促进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建设,以旅游养旅游,做好旅游业发展经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办法交纳旅游业发展经费。
  从事旅游经营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缴纳的所得税,财政在三年内实行先征后退,用于建立旅游业发展经费。第三条 征收范围和标准:
  (一)旅游涉外饭店、旅游定点娱乐场所,按其营业收入的1.5%缴交;
  (二)旅行社,在旅游风景区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旅游定点购物商店,冠以“旅游”字样的旅游商品贸易公司和旅游服务公司等单位,按其营业收入的1%缴交;
  (三)旅游定点餐馆按每月每餐位5元、旅游车船公司每月每座位2元缴交。第四条 旅游业发展经费的征收,按企事业财务隶属关系,由同级地税部门负责代征。
  对在旅游风景区(含游览点,下同)从事旅游运输、旅游经营服务的个体户,由当地地方税务所代征。第五条 经费按季征收或定额征收,计入缴交单位营业成本。应征对象应在季末后20日内交清。第六条 地、州(市)征收的旅游业发展经费留成80%,上缴省20%;县级征收的旅游业发展经费留成80%,上缴地、州(市)10%,上缴省10%。第七条 旅游业发展经费主要用于:
  (一)宣传开发国际、国内旅游市场;
  (二)旅游资源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
  (三)旅游企事业单位临时性资金借款;
  (四)其他与征收管理有关的支出。
  旅游业发展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旅游业发展经费按照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原则安排使用。第八条 征收的旅游业发展经费由代征部门存入同级财政部门开设的专户,实行财政专户存储、管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地旅游事业发展计划拟定旅游业发展经费的投放对象,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同用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按计划拨付使用。用于建设项目的,应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第九条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定期对旅游业发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每年三月底前将旅游业发展经费的筹集使用情况汇总,上报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逾期不交纳旅游业发展经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金额的1%计收滞纳金。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对于贵州省未来旅游的发展方向的分析。

贵州是一个旅游资源的大省。从自然风光来说,喀斯特地貌为贵州造就了许多鬼斧神工的独特风景:以黄果树瀑布为代表的瀑布群、以少数民族文化为主的风土人情以及以遵义、赤水等为代表的红军长征文化,都具有非常巨大的开发潜力。 
  “酒香也怕巷子深!”
据了解,2002年贵州的旅游收入约106亿,尽管比1999年增长了超过一倍多,相比云南、四川仍有很大差距。 

贵州旅游业发展之所以速度较慢,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原先的交通、住宿等基础设施落后;二是旅游产品的开发推广不够。

对于贵州省未来旅游的发展方向的分析。

4. 贵州省的旅游发展如何呢?

众所周知中国的土地面积很辽阔,包含了众多的省份,每个省份之间处于的地段都不同,从而导致发展也有大的区别。自从中国的综合实力提高之后,各个省份的发展也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今天要说的是国内唯一三不靠的省份,不靠江不靠海不靠边,经济总量却越来越好,你知道是哪里吗?

它就是贵州省,可能很多人对这个省份都不是很熟悉,毕竟它一直都很低调。不过如果对贵州了解就会知道,它是属于唯一三不靠的省份,地貌主要就是丘陵、山地、盆地以及高原。由于它的地貌原因,从而导致整个省的发展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对于一些具有优势的产业来说,无法更好把自身的价值凸显出来。

虽然它在地貌方面没有什么优势,但贵州的旅游资源很丰富,一直以来都是游客心中理想的旅游去处。在境内可以见证到很多具有特色的景点,比如黄果树瀑布,置身其中可以看到很多大小不同的瀑布,还能拍摄出极其壮观的画面。还有西江千户苗寨,融入其中能体验到别样的风土人情,还有小七孔、梵净山等地都是必须打卡的地方。

自从贵州的旅游业发展起来之后,它的经济总量慢慢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2019年它的GDP总量达到了1.67万亿元,从中可以看出它拥有很好的发展前景。而且现在贵州不单单就是旅游业出色,还带动了其它行业的发展,比如餐饮和住宿行业等,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最近这些年贵州也在大力发展交通,相信之后凭借着自身的优势会带来更大的突破。对于中国唯一“三不靠”省份,不靠江不靠海不靠边,经济却一年比一年好,不知你怎么看?

5. 贵阳市促进旅游业发展办法

第一条 为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促进旅游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旅游业发展,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行业自律,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旅游资源利用,应当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开发,促进价值提升、实现可持续发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培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且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逐步增加。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宣传促销、奖励扶持、教育培训、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工作的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出引导、扶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指导编制、实施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三)协调解决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旅游合作、行政执法等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审查旅游宣传、旅游人才培训、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计划和方案;

  (五)审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各类旅游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审核旅游业申报国家资金的项目和重大旅游招商项目,统筹安排各部门与旅游发展相关的各项资金;

  (六)指导、监督和检查旅游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执行作出的协调决定,做好促进旅游发展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综合协调的具体工作,并且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安全防范、信息发布等制度;

  (二)编制旅游重点建设项目、精品线路产品目录。旅游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在当明确项目开发建设的审批事项、期限以及优惠政策;

  (三)拟定旅游设施与服务的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四)推进旅游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旅游目的地信息服务系统;

  (五)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开发、宣传促销;

  (六)制定、实施旅游人才培训计划;

  (七)按照规定安排使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八)定期检查旅游服务设施、项目、内容,作出旅游服务质量评价;

  (九)督促旅游发展重大事项的执行;

  (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预警预报、重点建设项目和精品线路产品目录、服务质量状况、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机制,加强旅游院校、旅游专业建设,促进旅游人才培养和交流。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旅游企业应当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和旅游品牌推介。

  鼓励旅游企业开展旅游产品宣传促销活动。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确定、实施项目时,应当兼顾旅游功能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利用有关专业会议、展览交易、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科技交流、民族节庆等活动,促进旅游产品开发。第十条 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要求和旅游发展规划,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资源保护计划和水土保持、景观保护方案,配套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

  景区景点应当根据资源保护需要和生态环境承载力、安全等因素,按照规划确定游客的容量。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规划实施时序,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旅游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优先解决。第十二条 鼓励市外、境外企业通过投资、兼并、参股、收购、迁移总部等方式来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鼓励、支持旅游企业通过合资、合作、联合、兼并等方式,组建跨区域、行业的旅游企业集团和经营合作网络。第十三条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以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方式吸纳社会资金。

  允许条件成熟的景区景点通过出让经营权、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股份、合资合作等方式融资,但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贵阳市促进旅游业发展办法

6. 贵州旅游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了吗?

最热的7月平均气温不超过25℃、全省9个中心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6.5%、以贵阳为中心形成新“十”字形高铁网……近年来,天气凉爽、空气清新、交通日益便利的贵州,一个个景区景点被串成“珍珠项链”,吸引游客纷至沓来,旅游业呈现井喷势头。贵州,正加速从“避暑胜地”迈向“旅游高地”。

贵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汪文学介绍,交通基础设施改善让贵州的“先天优势”愈发凸显,乘势而起,旅游业快速发展壮大。在安顺黄果树景区,今年7月开始,通过自驾等前来旅游的游客持续攀升,景区近来已连续多日达到饱和状态。不仅黄果树景区,梵净山、荔波小七孔、西江千户苗寨等热门景区接待人数也陆续达到景区最大游客限量。

织密交通网的同时,贵州加快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旅游业态不断丰富,从过去的山水游、红色游、民族文化游等向科普游、冰雪游、健康游等拓展。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贵州旅游消费持续“井喷”,旅游总人数4.71亿人次,同比增长34.1%,旅游总收入4382.06亿元,同比增长39.5%。

7. 贵州旅游政策

法律分析:享受贵州国有A级景区免门票政策的游客需要先在“一码游贵州”小程序上预约游览时段、人数,然后凭身份证享受门票免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游客中转站,为旅游者在城市及周边旅游提供服务。

贵州旅游政策

8. 贵阳市促进旅游业发展办法(2021修正)

第一条 为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促进旅游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旅游业发展,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行业自律,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旅游资源利用,应当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开发,促进价值提升、实现可持续发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培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且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逐步增加。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宣传促销、奖励扶持、教育培训、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工作的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出引导、扶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编制、实施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三)协调解决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旅游合作、行政执法等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审查旅游宣传、旅游人才培训、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计划和方案;

  (五)审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各类旅游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审核旅游业申报国家资金的项目和重大旅游招商项目,统筹安排各部门与旅游发展相关的各项资金;

  (六)指导、监督和检查旅游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执行作出的协调决定,做好促进旅游发展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综合协调的具体工作,并且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安全防范、信息发布等制度;

  (二)编制旅游重点建设项目、精品线路产品目录。旅游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应当明确项目开发建设的审批事项、期限以及优惠政策;

  (三)拟定旅游设施与服务的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四)推进旅游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旅游目的地信息服务系统;

  (五)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开发、宣传促销;

  (六)制定、实施旅游人才培训计划;

  (七)按照规定安排使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八)定期检查旅游服务设施、项目、内容,作出旅游服务质量评价;

  (九)督促旅游发展重大事项的执行;

  (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预警预报、重点建设项目和精品线路产品目录、服务质量状况、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机制,加强旅游院校、旅游专业建设,促进旅游人才培养和交流。

  有关主管部门、旅游行业协会、旅游企业应当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和旅游品牌推介。

  鼓励旅游企业开展旅游产品宣传促销活动。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确定、实施项目时,应当兼顾旅游功能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利用有关专业会议、展览交易、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科技交流、民族节庆等活动,促进旅游产品开发。第十条 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要求和旅游发展规划,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资源保护计划和水土保持、景观保护方案,配套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

  景区景点应当根据资源保护需要和生态环境承载力、安全等因素,按照规划确定游客的容量。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规划实施时序,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旅游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优先解决。第十二条 鼓励市外、境外企业通过投资、兼并、参股、收购、迁移总部等方式来本市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鼓励、支持旅游企业通过合资、合作、联合、兼并等方式,组建跨区域、行业的旅游企业集团和经营合作网络。第十三条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以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方式吸纳社会资金。

  允许条件成熟的景区景点通过出让经营权、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股份、合资合作等方式融资,但是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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