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入伙的条件及效力

2024-05-05 21:34

1. 普通合伙入伙的条件及效力

1、人伙的条件

  合伙企业是典型的人合企业,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是合伙企业存在的基础,因此,合伙企业接纳新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方书面人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书时,原合伙人应当将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如实地告诉准备入伙的人,以便其决定是否人伙。

2、入伙的效力

  入伙人与原合伙人依法签订入伙协议书后即取得合伙人的资格。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样的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人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强制性规定。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可以避免合伙人串通用推迟入伙日期的方法,逃避债务。

普通合伙入伙的条件及效力

2.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入伙条件?

除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 普通合伙人入伙的程序和后果

合伙企业一般是由合伙人共同出资的方式成立的,这些合伙人应当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可能有新合伙人加入,加入后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下来就由整理的关于合伙人入伙的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      合伙企业一般是由合伙人共同出资的方式成立的,这些合伙人应当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可能有新合伙人加入,加入后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下来就由整理的关于合伙人入伙的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一、合伙人入伙的法律后果      1、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仅是在新老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对外效力的表现形式,即新老合伙人即使存在内部协议,对不知情的第三人债务然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新合伙人虽然与老合伙人一道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新合伙人依据双方的“新合伙人不承担入伙前债务”的约定,就其承担部分向老合伙人追偿。      4、新入伙人仅应以投入财产份额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人出资方式      1、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1)对内转让      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对外转让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优先权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资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什么是合伙人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合伙人入伙的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合伙人应当对合伙企业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投入财产份额承担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应当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老合伙人追偿。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

普通合伙人入伙的程序和后果

4. 普通合伙人入伙需要什么条件

普通合伙入伙,若普通合伙企业对于入伙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来执行。若没有,则是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负有同等义务。入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应履行其告知义务,即告知入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 合伙企业法对新入伙的合伙人所作的规定有

法律分析: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4.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第四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这里的新合伙人是指拟加入合伙企业的。

合伙企业法对新入伙的合伙人所作的规定有

6. 合伙企业法对新入伙的合伙人所作的规定有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4.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1、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合伙的无限连带责任具有如下特点:
(1)合伙人的连带责任随合伙债务的产生而产生,随其消灭而消灭。合伙人仅就其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在合伙内部,仍然按照投资比例或协议约定确定债务的承担。因此如果一个合伙人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对外承担了债务,有权就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这种连带责任不以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为转移。
2、新加入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享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对其加入之前合伙已经存在但尚未清偿的债务,应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出合伙的,退伙人对退出合伙前原合伙的债务,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新合伙人入伙时应该经过多少人同意
新合伙人入伙是指新合伙人投入一不定期数额的资本,享有规定比例的合伙企业利润,加入合伙组织的经济行为。
从法律关系看,新合伙人入伙后,原有的合伙企业解散,新的合伙企业通常需修订或重订合伙协议。由于新合伙人的入伙导致原合伙企业的解散,新合伙企业的建立,合伙人之间在损益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和对企业的管理权方面均发生了变化,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三、有限合伙人企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人企业成立的条件如下:
1、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至少有一个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3、有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
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等。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义务:
1、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2、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4、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七条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第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第四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这里的新合伙人是指拟加入合伙企业的。

7. 普通合伙中入伙的条件有哪些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入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合伙协议对入伙的同意条件另行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2、入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应履行其告知义务,即告知入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一、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有什么不同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在出资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二、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吗
1、公司确实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为公司是有限财产,无法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那么,就会产生一个漏洞成立一个有限合伙,公司是普通合伙,其他自然人是有限合伙然后责任由公司承担,这样不利于债权人的权利实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中入伙的条件有哪些

8. 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入伙条件包括: 一、应当经过全体 合伙人 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 合伙协议 。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的合伙人告知原 合伙企业 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 三、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02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0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