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基金?个人能否建立基金呢?
引言:目前基金相比于股市来说,基金的风险也会更小一些,基金就是基金公司的产品,他的本质就是基金公司会收集投资者的钱对一些行业进行投资,投资过程中会产生收益还有亏损,收益和亏损都是由基金所有投资者共同承担的。个人是可以建立基金的,但是风险比较大,因为没有那么了解基金市场的话,是很可能血本无归的。
一、基金分类
基金的分类主要分为货币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还有指数型基金。货币型基金就是一种收益比较低,风险也低,类似于支付宝里的余额宝;股票型基金投资的是股票,所以收益和风险在各类基金中是最高的债券型基金就是投资债券的品种,这一类的风险和收益也是不同的;混合型基金他会投货币,股票,债券等各种基金;指数型基金主要投的就是沪深300上证50等。
二、什么是定投
因为一部分人在投资基金时,他会认为市场是有风险的,所以会选择定投,像一些有稳定收入,但是没有精力想要理财的人就可以选择定投,定投一般用于养老教育的,一些激进的基金就是可以进行定投,还有一些老牌基金收益比较好的。每个月除了必要的开支之外,就可以将剩余资金的一部分做定投。
三、新手怎么投基金
新手投资基金的话,首先可以选择定投,因为每次买进的成本比较少,长期投资才会有价值,像支付宝上经常操作的话,会有申购费赎回费等这些费用长时间会让收益变少。在选择基金时,应该根据自身的投资还有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匹配的基金,在挑选基金的时候可以看一下基金经理的能力,还有就是这个基金是否处于上涨趋势,它有没有发展潜力,最后也需要根据市场选择合适的基金。
2. 个人成立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88】18号,个人成立基金会需要以下条件
性质、宗旨和基金来源符合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有人民币十万元(或者有与十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基金;
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参考资料:基金会的功能
可用于大规模的社会福利以自愿的方式被聚集起来。据不完全统计,到 20 世纪末,美国的基金资产总额为4800 亿美元,每年向社会提供的基金高达300 亿美元,基金会数量有56000 之多。在不完全统计中,欧洲国家的基金多达10 万之多,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中的基金会大量出现。
基金会的目的是为全人类的明天服务,为了实现更美好的社会愿想,基金会需要对自身进行思考,实现一种自身发展的创新。
基金会是法人为主体的体系模式,能筹到的资金高于其他非营利机构,这使得现代基金会具有适应新的社会需要和时代变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基金会是公民社会发育的推进器。公民社会强调每个人的独立行为能力。基金会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和财富结构,不仅推动了在政府和企业部门之外的社会财富的聚集,而且通过基金会的公益运作将社会资源的支配权交给了公民的代表,将分散的公民意志、公民意愿集中起来,将公民的权利回归到公民手上,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参考链接:《基金会管理办法》-政府官网
3. 个人想成立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有些规定,去当地民政局咨询吧,个人成立基金会愿望是好的,但基本很难实现,现有做法是依附在某基金会下设立单独的基金。下边是摘要,有敏感词,发不了全文。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 自1998年10月25日起施行)
第二章 管 辖
第七条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社会团体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会团体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成立登记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条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动资金;
(六)业务主管单位。
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
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备案事项,除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事项外,还应当包括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出具的批准文件。
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社会团体成立后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申请登记。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应当按照其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4. 个人成立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具体条件包括: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如何成立个人基金
一、根据国务院2004年6月1日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个人慈善基金成立的条件如下:
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有固定的住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企业慈善基金会的申请,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当地民政厅)下列文件:
填写申请书。
登记章程草案;
当地证明成立企业基金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6. 个人想成立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看了一下《基金会管理条例》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 个人成立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具体条件介绍
1、首先性质、宗旨和基金来源符合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2、需要有人民币十万元(或者有与十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基金。
3、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8. 个人怎么成立基金公司
个人不能成立基金公司。因为根据基金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公司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不能是个人。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从狭义来说,基金公司仅指经证监会批准的、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从广义来说,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的经营业务以及人员活动受证监会监管,其从业人员属于基金业从业人员;私募基金公司不受监管(新基金法可能会将私募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从组织形式上说,基金公司分为公司制基金公司和有限合伙制基金公司。实践来看,公募基金公司全部为公司制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既采用公司制的,也有采用有限合伙制的。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也就是说,一方面,基金公司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在基金公司破产清算或追债的时候,基金不在此列;另一方面,投资者购买基金的行为不属于购买基金公司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