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的程序

2024-05-04 16:09

1. 资产证券化的程序

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融资过程的主要参与者有:发起人、投资者、特设信托机构、承销商、投资银行、信用增级机构或担保机构、资信评级机构、托管人及律师等。通常来讲,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重组现金流,构造证券化资产。 发起人(一般是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也可以称为原始权益人)根据自身的资产证券化融资要求,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对自己拥有的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信贷资产进行清理、估算和考核,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对整个组合的现金流的平均水平有一个基本判断,决定借款人信用、抵押担保贷款的抵押价值等并将应收和可预见现金流资产进行组合,对现金流的重组可按贷款的期限结构、本金和利息的重新安排或风险的重新分配等进行,根据证券化目标确定资产数,最后将这些资产汇集形成一个资产池。2.组建特设信托机构,实现真实出售,达到破产隔离。 特设信托机构是一个以资产证券化为唯一目的的、独立的信托实体,有时也可以由发起人设立,注册后的特设信托机构的活动受法律的严格限制,其资本化程度很低,资金全部来源于发行证券的收入。特设信托机构是实现资产转化成证券的“介质”,是实现破产隔离的重要手段。3.完善交易结构,进行信用增级。 为完善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特设机构要完成与发起人指定的资产池服务公司签订贷款服务合同、与发起人一起确定托管银行并签订托管合同、与银行达成必要时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周转协议、与券商达成承销协议等一系列的程序。同时,特设信托机构对证券化资产进行一定风险分析后,就必须对一定的资产集合进行风险结构的重组,并通过额外的现金流来源对可预见的损失进行弥补,以降低可预见的信用风险,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4.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 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的依据,因而构成资产证券化的又一重要环节。评级由国际资本市场上广大投资者承认的独立私营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考虑因素不包括由利率变动等因素导致的市场风险,而主要考虑资产的信用风险。5.安排证券销售,向发起人支付 在信用提高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公布之后,由承销商负责向投资者销售资产支持证券,销售的方式可采用包销或代销。特设信托机构从承销商处获取证券发行收入后,按约定的购买价格,把发行收入的大部分支付给发起人。至此,发起人的筹资目的已经达到。6.挂牌上市交易及到期支付 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完毕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后,即实现了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流动性的目的。但资产证券化的工作并没有全部完成。发起人要指定一个资产池管理公司或亲自对资产池进行管理,负责收取、记录由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收入,并将这些收款全部存入托管行的收款专户。 在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有三个方面的问题:1、必须由一定的资产支撑来发行证券,且其未来的收入流可预期。2.即资产的所有者必须将资产出售给SPV,通过建立一种风险隔离机制,在该资产与发行人之间筑起一道防火墙,即使其破产,也不影响支持债券的资产,即实现破产隔离。3.必须建立一种风险隔离机制,将该资产与SPV的资产隔离开来,以避免该资产受到SPV破产的威胁。后两个方面的问题正是资产证券化的关键之所在。其目的在于减少资产的风险,提高该资产支撑证券的信用等级,减低融资成本,同时有力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早期探索1992年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2亿元的地产投资券。离岸证券化1996年8月,珠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亿美元债券。1997年4月,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私募发行3亿美元。1997年12月,进行第二期资产证券化交易,金额为5亿美元。2000年3月,中集集团的应收款出售给荷兰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TAPCO),由后者发行 ABCP 。2002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启动6 亿美元的ABS融资项目,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担保证券。国内银行首次参与境外资产证券化业务。2003年1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15.88亿元债权资产。金融业尝试2000年9 、10月,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相继获准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2003年6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132.5亿元债权资产。被称为准证券化。2004年4月,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26.02亿元债权资产。中国商业银行首个资产证券化项目,第一次尝试采用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处置不良贷款。2005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获准作为试点单位,将分别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2005年12月12-15日,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了国内首只ABS--“2005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该交易的基础抵押资产为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工商业贷款,共计51笔,本金余额为41.77亿元人民币。2005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发行国内首只RMBS产品--“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该交易的基础抵押资产池包含15162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本金余额为30.17亿元人民币。主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2005年4月20日公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于2005年5月16日公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3月15日公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4月22日公布。

资产证券化的程序

2. 资产证券化的流程

概括地讲,一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或者由SPV 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SPV 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Assets Pool ),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举例简单通俗地了解一下资产证券化:A:在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B:上述资产的原始所有者;信用等级太低,没有更好的融资途径C:枢纽(受托机构)SPVD:投资者 B把A转移给C,C以证券的方式销售给D。B低成本地(不用付息)拿到了现金;D在购买以后可能会获得投资回报;C获得了能产生可见现金流的优质资产。投资者D之所以可能获得收益,是因为A不是垃圾,而是被认定为在将来的日子里能够稳妥地变成钱的好东西。SPV是个中枢,主要是负责持有A并实现A与破产等麻烦隔离开来,并为投资者的利益说话做事。SPV进行资产组合,不同的A在信用评级或增级的基础上进行改良、组合、调整。目的是吸引投资者,为发行证券。 过去有很多资产成功进行了证券化,例如应收账款,汽车贷款等,出现了更多类型的资产,例如电影特许权使用费,电费应收款单,健康会所会员资格等。但核心是一样的:这些资产必须能产生可预见的现金流。目前我国试点资产证券化的银行有两家,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事实上,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之路颇为漫长。2005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随后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获准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首批试点。在央行和银监会主导下,基本确立了以信贷资产为融资基础、由信托公司组建信托型SPV、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进行流通的证券化框架。2007年,浦发、工行、兴业、浙商银行及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成为第二批试点。但第二批试点额度用完之时,恰逢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对证券化产品的谈虎色变令这一新兴事物的成长戛然而止。在经历了2009年的信贷狂飙之后,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硬约束以及随后的信贷收紧令,使得业界对资产证券化扩容或重启的呼声四起。2011年5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关于资本充足率和拨贷率的最新要求推算,未来六年中国13家上市银行核心资本缺口合计将达到7885亿元,总资本缺口合计将达到13919亿元,为其2010年合计净利润的2倍;新增计提拨备合计将达到10769亿元,为其2010年拨备余额的1.4倍。初步测算,如果13家上市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监管要求,在不进行再融资、仅考虑利润留存补充资本金的情况下,2011年-2016年,13家上市银行核心资本缺口合计达到7885亿元,总资本缺口合计达到13919亿元。如果13家上市银行拨贷率未来每年均达到监管要求,2011年-2016年新增计提拨备合计达到10769亿元,2010年底上述银行拨备余额合计仅为7942亿元,这意味着未来六年时间里上述银行拨备规模将增加1.4倍,这对各家银行的利润将造成重大影响。《征求意见稿》中,商业银行受冲击最大的部分将是调整部分贷款的风险权重。目前尚未明确中长期贷款风险权重调整的具体细节,如果中长期贷款风险权重统一从100%调整到150%,按照13家上市银行平均中长期贷款占整个贷款比重约60%,整个贷款占加权风险资产约90%来估计,上述银行资本充足率将下降超过2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下降接近2个百分点。为弥补此项不利影响,总资本和核心资本缺口分别需要高达约9000亿元和7000亿元。这将对商业银行形成重大影响,因此,监管部门此项政策调整需慎之又慎。外部融资渠道受限,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捉襟见肘。进入2011年以来,我国银行业补充资本金的来源将越来越困难。首先,股票市场难以承受商业银行大规模融资。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融资占整个市场融资规模超过40%,当年我国股市摘得全球IPO融资桂冠,但其跌幅全球排名倒数第三,这种局面也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满足银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期融资需求。其次,次级债作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受到较多的限制,监管部门做出了严格约束,而混合资本债属于创新资本工具,监管部门审批较谨慎,仅兴业、民生、浦发、深发展等少数银行发行过混合资本债,且发行规模均偏小。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机构对于资本的需求普遍提高。欧美银行主要通过剥离非核心资产来筹集资本,而中国银行业则从资本市场上大规模融资来补充资本。开展资产证券化和贷款转让已势在必行。早在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我国资产证券化经过近6年试点,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而我国贷款转让市场交易规模2008年已达到8000亿元左右,2009年以来随着银行新增贷款规模大幅增长,贷款转让业务加速发展。中国银行业贷款结构已经发生显著变化,存短贷长的矛盾凸显,客户集中度和行业集中度维持在较高水平,这一方面需要新增贷款调结构,更重要的是存量贷款的调结构。而开展贷款转让和资产证券化,不仅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达到监管要求,也有利于防范和分散银行风险。

3. 资产证券化流程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
  一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V,或者由SPV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SPV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资产证券化流程

4. 资产证券化流程

资产证券化流程:发起人将证券化的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V),或者SPV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将资产汇集在一起。再以汇集的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去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仅指狭义的资产证券化。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
 
 
 
 广义的资产证券化包括四类,分别是实体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现金资产证券化等。这里证券资产证券化就是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
 
 
 
 资产证券化在交易时比较复杂,当事人在证券化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里涉及的当时人包括发起人、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资金和资产存管机构、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承销人、证券化产品投资者等。

5. 资产证券化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1、确定基础资产并组建资产池。2、设立特别目的载体。3、资产转移。4、信用整级。
法律依据:《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 第五条 证券公司管理专项计划资产,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专项计划资产,产生的风险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专项计划资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受益凭证持有人及其他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服务机构的固有财产。

资产证券化的流程是怎样的

6.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证券化是什么意思?资产证券化是发行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撑的可交易证券的融资形式。资产证券化只是狭义的资产证券化。自1970年以来,美国政府全国住房抵押贷款协会,首先在抵押贷款组合的基础上发行资产抵押证券——转抵押证券支付,以完成第一笔资产证券化交易,资产证券化已成为一种广泛使用的金融创新工具并得到了迅速发展。

在此基础上,现在又孕育出风险证券化产品等。资产证券化是发行由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支持的可交易证券的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以企业为基础,而证券化则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产业证券化交易是一个复杂的交易过程,涉及发起人、特殊目的载体(SPV)、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承销商、服务提供商受托人等多方参与。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

按照资产证券化的不同类型,普通人可以将信贷资产证券化分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和资产证券化(ABS)。实物资产证券化: 将实物资产转化为证券资产,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的证券发行和上市过程。在市场上发行具有高信用评级和高流动性的债券的过程。地吃对病情是有帮助的,但也不能因为自己吃花生的缘故就减少正在服用的药物。
小编针对问题做得详细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给我留言,大家可以多多和我评论,如果哪里有不对的地方,大家可以多多和我互动交流,如果大家喜欢作者,大家也可以关注我哦,您的点赞是对我最大的帮助,谢谢大家了。




7.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

一般情况下,完成一次资产证券化交易,需进行以下运作步骤:1.发起人确定证券化资产,组建资产池。发起人首先要分析自身的融资需求,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合证券化的资产,然后将资产组合成资产池。在实践中,投资建设项目只要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收入,就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2.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V)。SPV即专门为实施资产证券化运作而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业务性质属于传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范畴。SPV是一个破产隔离体,独立于发起人之外,其主要目的是将被证券化的资产与发起人的其他资产之间进行风险隔离。一般来说,SPV的组织形式可以采用公司、信托、有限合伙等形式。3.将基础资产予以真实出售。SPV组建成立后,发起人须将资产真实出售给SPV。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关于真实出售概念的规定,按照资产证券化的原理,真实出售是指基础资产有效转移至SPV。从会计意义上讲,资产负债表上记录为资产销售,而不是有担保的贷款;从法律意义上讲,基础资产已实现与发起人的破产隔离。4.进行信用增级。为吸引投资者并降低融资成本,SPV必须提高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信用增级可以分为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两类,它可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同时满足发行人在会计、监管和融资目标方面的需要。5.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机构通过审查各种合同和文件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给出评级结果。信用等级越高,表明证券的风险越低,证券的发行成本就越低。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的依据。6.发售证券。在经过信用评级后,SPV作为发行人,通过各类金融机构如银行或证券承销商等,向投资者销售资产支持证券(ABS)。由于这类证券一般具有高收益、低风险的特征,所以主要由机构投资者来购买。7.向发起人支付资产购买价款。SPV从证券承销商处获得证券发行收入后,将其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向发起人支付购买证券化资产的价款,此时还要优先支付各专业中介机构的相关费用。8.管理资产池。SPV需要聘请专门的服务商对资产池进行管理和处置,包括负责收取、记录由基础资产产生的全部收入,用于对投资者的还本付息。服务商可以是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即发起人,也可以是专门聘请的有经验的资产管理机构。9.清偿证券,到期还本付息。按照证券发行时的约定,待资产支持证券到期后,由资产池产生的收入在还本付息、支付各项服务费之后,若有剩余,按协议规定在发起人和SPV之间进行分配,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即告结束。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

8.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

1、发起人(发放贷款金融机构)确定基础资产并组建资产池。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对自身资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将流动性较差但能带来稳定现金流量的存量资产如应收帐款、住房抵押贷款等或未来能带来稳定现金流量的合同或项目进行剥离、组合并组建资产池。
 
 
 
 2、组建特设信托机构SPV。SPV是专门为资产证券化而特别组建的独立法律主体,是结构性重组的核心主体。SPV的原始概念来自于中国墙(China Wall)的风险隔离设计,其设计主要为了达到“破产隔离”目的。可以是一个法人实体,一个空壳公司,同时也可以是拥有国家信用中介。
 
 
 
 3、将证券化资产所有权转移给SPV。资产原始权益人必须以真实出售的方式将资产出售给SPV,通过建立一种风险隔离机制,在该资产与发行人之间筑起一道防火墙,即发起人的其他债权人在发起人破产时对已基础资产没有追索权,实现破产隔离。
 
 
 
 4、信用增级。为吸引投资者并降低融资成本,必须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信用增级,以提高所发行证券的信用级别。
 
 
 
 5、信用评级。信用等级越高,表明证券的风险越低,从而使发行证券筹集资金的成本越低。
 
 
 
 6、发售证券。
 
 
 
 7、向发起人支付资产购买价款。
 
 
 
 8、管理资产池。
 
 
 
 9、清偿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