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香港的香港回归

2024-05-20 09:14

1. 英属香港的香港回归

1982年,中国政府根据《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中租借香港99年的条目与英国展开谈判,1985年中英签订《中英联合声明》。自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后,香港英治时代终结。在英治时代,香港参加国际活动如奥运时,只用“香港”作名义参赛,并没有使用“英属香港”这个名称。

英属香港的香港回归

2. 香港回归后的历任行政长官

1、董建华(TungChee-hwa)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董建华(TungChee-hwa)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署理特首曾荫权(DonaldTsangYam-kuen)2005年3月12日—2005年6月2日
署理特首唐英年(HenryTangYing-yen)2005年6月2日—2005年6月21日
续任特首曾荫权(DonaldTsangYam-kuen)2005年6月21日—2007年6月30日
3、曾荫权(DonaldTsangYam-kuen)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梁振英(LeungChun-ying)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林郑月娥(CarrieLamChengYuet-ngor)2017年7月1日—

扩展资料: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务责任 
1、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执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3、签署、公报并向中央人民政府备案由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议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及公职人员的职务;
5、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及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3. 香港回归背景和概况

背景:
1982 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邓小平同志就香港前途问题与她进行会谈。邓小平同志提出,关于收回香港主权问题,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案解决。
他强调:“在主权问题上,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逆转的余地。” “应该明确指出,中国将于1997年撤出香港。”双方最终同意通过外交途径谈判解决香港问题。
谈判的第二阶段于1983年7月12日和13日在北京北部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姚光和英方负责人是驻华大使克里达。
但是,由于双方初次会晤,1983年9月22日和23日,1983年10月19日和20日第四轮会谈后,双方举行了第五轮会谈,中英公告恢复“有益”。 “建设性”形容词。公报在1983年12月举行的第七轮会谈后表示,双方回顾了会谈的进展情况以及会谈进入新阶段的进展情况。
1984年4月,英国外交大臣何伟访问北京后抵达香港。他在香港发表声明,公开宣布英国在一九九七年后放弃对香港的主权。声明说:达成一项协议,使香港继续由英国统治,这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1997年之后。
在此期间,香港的行政和立法委员经常访问英国。 1984年2月,立法会非官方成员提出“罗宝议案”,引起争议。
1984年6 月,谈判进入最后阶段。7 月份,英国外相贺维再访北京。8 月1 日,贺维抵港,举行记者招待会,宣称中英双方已同意协议大纲及主要条款。 1984 年9 月26 日,中、英双方终于在北京草签香港前途的“联合声明”。
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

扩展资料:
1、前期准备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2660票赞成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香港回归后的稳定繁荣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选举委员会选举董建华为中央政府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1997年1月24日任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
中央政府根据董建华的提名,任命了特区第一政府的23名主要官员。经过一个世纪的变迁,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真正的东道主。此后香港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2、意义:
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洗刷了民族百年耻辱,完成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一步。香港回归祖国是彪炳中华民族史册的千秋功业。
这有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推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香港繁荣稳定发展。随着香港回归十多年,香港的发展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下日益繁荣;
香港的回归是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的成功实践。香港回归的做法证明,邓小平提出这一政策是明智和正确的。同时,它为解决澳门问题和回归澳门提供了典范,最终实现了中国解决台湾问题。完全团结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回归

香港回归背景和概况

4. 香港地区领导人是谁

曾荫权爵士,大紫荆勋贤,KBE(Sir Donald Tsang Yam-kuen,1944年10月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他常戴上蝶形领结(bowtie,香港粤语音译为“煲呔”),故亦被称为“煲呔曾”。

      曾荫权早于1967年殖民地年代已加入公务员行列,由二级行政主任做起,曾在政府不同部门任职,1995年出任首位华人财政司。并继任至香港主权移交后,2001年接替陈方安生出任政务司司长。2005年3月,时任特首董建华以“健康理由”辞职,曾荫权遂在行政长官补选中自动当选,并于6月24日正式宣誓成为第二任行政长官。2007年3月25日,曾荫权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第二次当选特首,任期延至2012年届满。

5. 香港回归背景和概况

香港城市概况、历史概况、历史沿革、重大历史事件年表

    亚洲繁华的大都市,地区及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条件优越的天然深水港,1842年至1997年是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面积约1104平方公里,人口超过700万,主要产业: 地产业 银行及金融服务业 旅游业 工贸服务业 社会和个人服务业
    城市概况
    【中文名称】香港
  【中文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英文名称】Hong Kong
  【英文全称】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HK SAR)
  【地理位置】珠江口东南部,北面临近深圳
  【口语】:粤语、英语
  【文字】:中文(繁体)、英文
  【地标建筑】:
  国际金融中心二期
  中国银行大厦
    历史概况
 香港自秦朝起明确成为当时的中原领土(中原指以河南为中心的黄河中下游地区),直至19世纪中叶清朝战败后,领域分批被割让及租借予英国成为殖民地,香港从而开通港口发展。1982年9月,中、英两国落实香港前途问题,于1984年签订《中英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将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香港是亚洲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以廉洁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以及完善的法治闻名于世。历史的变迁,让香港从一个当年只有千人的小渔村,演变成今天有“东方之珠”美誉的国际大都会。
    历史沿革
    香港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香港隶属南海郡番禺县,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汉朝香港隶属南海郡博罗县。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隋朝时香港隶属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南迁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香港隶属新安县。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 香港是一个优良的深水港,曾被誉为世界三大天然海港之一,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不惜以鸦片战争来从满清政府手上夺得此地以便发展其远东的海上贸易事业,从而展开了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的历史。1842年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
  香港全境的三个部分(香港岛,九龙,新界)分别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新界的租借,让当时香港的面积扩大了十倍之多。
    重大历史事件年表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殖民地时期的“香港旗”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落实香港1997年之后实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50年不变,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事务归中央政府管制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

香港回归背景和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