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024-05-09 14:18

1. 我国实施义务教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国实施义务教育是从1986年7月1日开始的。
在中国教育史上,1904年,把小学教育规定为义务教育。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该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该法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项教育法,标志着中国已确立了义务教育制度。

扩展资料义务教育的主要影响
1、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
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可以说新《义务教育法》的里程碑意义,最重要的就体现在从过去的各自发展走上今天的均衡发展的道路。
2、明确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
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3、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
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4.、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制,强化省级统筹
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5、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6、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
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7、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
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
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8、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
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
9、 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
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义务教育

我国实施义务教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 中国何时开始实施义务教育

1985年5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6 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同年7月1日施行。这是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次教育立法,标志中国已确立了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国务院于1986年9月转发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 ,义务教育起始入学年龄为 6周岁 。丧失学习能力的儿童免予入学,因疾病或特殊原因,可延缓入学。各地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法定学习年限。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免收杂费。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要求在1990年左右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中等发展程度的地区要求在1990年左右普及初等义务教育,1995 年左右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不发达地区争取在20世纪末大体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3. 义务教育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义务教育
198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目前,我国的义务的教育学制的实际情况是以“六三制”(即小学六年制,中学三年制)为主,多种学制并存。其中还有少数地区实行八年制的义务的教育,即小学五年制,中学三年制,但这些地区目前也正在抓紧实现由八年制向九年制的过渡。从我国学制状况看来,九年制或八年制的义务的教育包括了初等义务的教育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两个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义务的教育学校完成了九年或八年的义务教育学习,即可达到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

义务教育

compulsory education

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免费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免费教育或普及义务教育。义务的涵义包括父母与家庭有使学龄儿童就学的义务,国家有设校兴学以使国民享受教育的义务,以及全社会有排除阻碍学龄儿童身心健全发展的种种不良影响的义务。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新教国家为推行宗教教育,提倡广设教育。1619年,德意志魏玛邦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子女入学,否则政府得强迫其履行义务。此为义务教育的开端。英、法、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大多在19世纪70年代后实行义务教育。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的有关统计资料,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  ,已有近60个国家实施义务教育法。各国实施义务教育的年限长短,大体是由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教育程度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初期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以后正式颁行的国家宪法中,都明确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义务教育,即依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家教育,为现代生产发展和现代生活所必需,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该法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项教育法,标志着中国已确立了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4. 中国推行义务教育从什么时候开始

  1903年。清政府顺布了《奏定学堂章程》(旧称“癸卯学制”),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以法令形式公布的并在全国推行过的学校教育体系。
  旧中国正式提出试办义务教育是1911年。该年7、 8月,清政府学部派人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教育会议,会议议决了《试办义务教育章程案》等文件。本案明确规定以四年为义务教育期,并提出了试办义务教育的办法。
  1912年,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学校系统令》,即《壬子学制》,也是规定了“初等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至此,从清末以来,拟议、酝酿了10余年的义务教育之事,终于被认定。1937年,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学龄儿童强迫入学暂行办法》,这个时期的义务教育概念是强迫教育。1940年4月,民国政府教育部制定《国民教育实施纲饭》,规定国民教育分为义务教育和失学民众补习两部分,两者同时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当前版本是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

5. 义务教育 是什么时候开始?

义务教育是从1994年9月1号开始。义务教育应该指的是九年义务教育。
实施原则:
(1)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的精神,依照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进行规划和组织实施。(2)分步实施,坚持在普及小学教育的基础上再普及初中阶段教育;正确处理普及速度和办学条件的关系。
(3)坚持标准,注重质量。师资队伍建设不可降格以求,应保证必需的教学仪器、图书和文体设备。
(4)“普九”的重点在初中,要充分利用现有学校,挖潜扩招,也要根据需要和条件建些新校。要加大农村初中改革的力度,以改革促发展。
(5)“普九”的难点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有些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可在实现了“一无两有”和保证必要的师资和设备条件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逐步改善办学条件;还可实行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对这些地区实施义务教育和女童、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予以特别扶持。 

义务教育 是什么时候开始?

6. 义务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

义务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基本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省市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是适当的。

7. 我国实施义务教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国实施义务教育是从1986年7月1日开始的。
在中国教育史上,1904年,把小学教育规定为义务教育。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该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该法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项教育法,标志着中国已确立了义务教育制度。

扩展资料:
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义务教育

我国实施义务教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8. 义务教育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198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目前,我国的义务的教育学制的实际情况是以“六三制”(即小学六年制,中学三年制)为主,多种学制并存。其中还有少数地区实行八年制的义务的教育,即小学五年制,中学三年制,但这些地区目前也正在抓紧实现由八年制向九年制的过渡。从我国学制状况看来,九年制或八年制的义务的教育包括了初等义务的教育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两个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义务的教育学校完成了九年或八年的义务教育学习,即可达到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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