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交易需要注意什么?

2024-05-19 01:49

1. 股权交易需要注意什么?

股权交易需要注意的问题:
1、明晰股权结构;
2、资产评估;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6、确定转让条件;
7、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一、如何判断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有效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2)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
(4)其他法定生效条件等。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查明出让方是否为股权所有人,了解该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财产财务情况等;
2、取得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证明和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完备;
4、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股份转让合同有什么内容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包含的内容有:
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2、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3、转让方的告知义;
4、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5、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6、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7、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三、股权变更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变更的登记流程:
1、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股权转让意向;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形成通过股权转让的决议;
3、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4、修改公司章程;
5、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交易需要注意什么?

2. 股权交易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股权交易需注意下列问题:
1、明晰股权结构;
2、资产评估;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6、确定转让条件;
7、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一、股份转让协议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股份转让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转让方、受让方的基本信息;
2、转让方持有股权的情况;
3、股权转让的价格,股权转让款支付的条件,股权变更的时间限制;
4、转让方、受让方声明,是否已取得其他股东同意等;
5、股权转让费用的承担;
6、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的承受;
7、违约责任、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
8、协议生效条件及其他相关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二、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步骤是什么
流程如下:1、召开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的可行性。2、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3、出让方和受让方进行实质性协商和谈判。4、评估、验资。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7、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三、股权溢价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股权溢价转让的方式如下:
1、在中国股市中,股权转让交易是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事,交易款由B付给A,包括所谓溢价的部分。对公司来讲,只是股东变更,不存在股权溢价的说法;
2、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
(1)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2)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 股权交易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在进行股权交易时应该注意的有:
1.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非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东的同意;
2.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无论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须经合同股东过半数同意;
3.要明晰股权结构,做好资产评估。
一、能否与公司提出转让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可以约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分为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则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权的转让限制
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这也是股权转让限制中最主要、最为复杂的一种,中国法律规定,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性限制,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一)封闭性限制
中国《公司法》第35条
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
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中国《公司法》第144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第146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此类转让场所的限制规定,在各国立法上也极为少见。这也许与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论占主导的思想有关,但将行政管理的模式生搬硬套为股权转让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幼稚病。
(三)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
中国《公司法》第147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对发起人股权转让的限制,使发起人与其他股东的权利不相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行使权利不相称。
三、影响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因素
《公司法》第35条第2款、第3款规定条件的性质及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对此问题,首先区分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关于合同的成立,只要股权转让人与第三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对此基本上没有争议。但因《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对合同何时生效,则存有争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从成立时就生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股东会的同意和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生效条件。
第三种观点认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如果没有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的程序,应当无效。
第四种观点认为未经全体股东过半数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当为相对无效,而非当然无效。
第五种意见认为股东向第三人转让出资,如未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的程序,此等程序上的缺陷并不影响股东转让出资的实体权利,属于可撤销的行为。关于《公司法》第35条第2款、第3款的法律性质,这是以上五种观点的前提和基础。
相应的可以区分为五种性质:任意法性质、法定生效条件、强制法性质、程序法性质(对第四种和第五种观点均持该观点)。
征求意见稿第26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者未向其他股东通报转让价格等主要条件而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或者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价格或者其他主要条件低于向其他股东告知的价格条件的,其他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采纳了上述第五种意见,即撤销说。

股权交易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4. 股权交易中应注意什么?

在进行股权交易时应该注意按照法定或者是约定的程序进行。若是有限公司向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这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公司章程对此可以作出另外的规定。
一、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二、有限公司附条件的股权转让有什么规定
有限公司附条件的股权转让规定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约定附加生效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遵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5. 股权交易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股权交易
股权交易,主要是指股权转让交易。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股权是投资人投资公司而享有的权利,来源于投资人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实质上是对投资财产权利的有限授予,授予公司的财产权利成为公司法人对投资财产的财产权,保留下来的权利及由此派生的衍生权利就成为投资人的股权。
二、股权交易需要注意的问题
1、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2、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6、确定转让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同意受让股权的同意函;评估结果已获资产评审中心批准确认;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关合同报相关的审批机构批准。
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1、确定违约责任
12、设定不可抗力条款
13、设定有关合同终止、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三、股权的内容
股权内容比较丰富,主要包括:(1)股东身份权;(2)参与决策权;(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4)资产收益权;(5)知情权;(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9)股东诉权。
一般而言,股东所拥有的股权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只在份额上有所差别,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的内容进行规定,如将股权与决策权分离,就决策权问题进行特别规定。
此外,股票可以分为优先股和普通股,优先股通常会预先设定股息收益率,优先分配股息,但不能上市流通,也不能参与决策。
股权交易,主要是指股权转让交易。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交易需要注意的问题

6. 股权交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它有两层含义:一是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非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东的同意。二是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无论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须经合同股东过半数同意。由此可见,非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得向非股东转让出资。
一、股权转让要有哪些条件
股权转让要有的条件如下:
1、转让股东必须是具备依法设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且转让程序必须合法;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3、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潜在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
二、股权转让纠纷是否是属于合同纠纷
因股权转让合同引起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
一、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2、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3、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如下:
1、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条件,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2、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条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出资,不购买转让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权优先购买出资。
三、如何解决股权转让纠纷
1、确定股权。2、确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一是未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的效力问题: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二是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时的效力问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是股权转让人不实出资或抽逃出资时的效力问题:确定股东是否享有公司的股权,应以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为依据,而不是看股东是否出资,出资是否达到其所认缴的数额以及出资后是否抽逃出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股权交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分析: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它有两层含义:一是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非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东的同意。二是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无论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须经合同股东过半数同意。由此可见,非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得向非股东转让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交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8. 股权交易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股权交易需注意下列问题:1、明晰股权结构;2、资产评估;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4、出让方的保证;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6、确定转让条件;7、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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