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的环境保护资金可否在税前扣除?

2024-05-16 13:08

1. 企业计提的环境保护资金可否在税前扣除?

问:企业计提的环境保护资金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企业计提的环境保护资金可否在税前扣除?

2. 环境保护税结算时扣除吗

在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中,是不能扣除环保处罚金的,因为环保处罚金是国家环保局对企业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之经营有关的、合理的赔偿金的支出;是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而环保处罚金是企业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属于行政处罚,这个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根据以下文件规定,凡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是不允许扣除的;但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要对发生的业务进行判定。对罚款不能一律对待。要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相关规定: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因此,环保局罚款不得税前扣除。我国自2018年1月1日,颁布了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其中按照规定四大类污染需要征税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但是建筑和交通噪声暂未纳入,同时居民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未纳入征税范围。但是全国的环保税收标准各不相同,以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山东等省市为首。应税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标》所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3. 所得税核算中,环保专项资金税前扣除规定


所得税核算中,环保专项资金税前扣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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