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要依法接受哪个部门的监督

2024-05-06 10:36

1. 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要依法接受哪个部门的监督

—红十字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红十字会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监督。
此外,在内部组织结构上,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要依法接受哪个部门的监督

2. 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哪个部门的监督

—红十字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红十字会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民政部门的监督。
此外,在内部组织结构上,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3. 红十字会能接受哪些监督?

8月10日16时19分04秒,四川省红十字会设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捐赠帐户收到上海慈善基金会从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转来人民币120万元,备注为四川九寨沟捐款(周立波)。

感谢周立波先生的爱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四川省红十字会参与九寨沟地震救灾工作的关注、信任和支持。四川省红十字会将继续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周立波先生的意愿以及受灾地需求用好此笔捐赠资金,接受周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此前报道
周立波发文称“向震区捐120万” 四川省红会:未收到
8月10日上午9时03分,周立波微博发文,已通过四川省红十字会,向震区捐款120万元。四川省红会负责社会捐赠的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确认,经过核对红会所有捐款渠道后,未发现单笔120万元捐赠。

红十字会能接受哪些监督?

4. 红十字会属于谁监管

十字会是隶属县政府领导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独立设置,不单单隶属于哪个部门;但是有一些地方因为地区等特殊原因,红十字会挂靠民政局或卫生局,属于科级单位。
一、体育局有执法权吗
体育局没有执法权。而劳动监察部门是具有执法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对违法的用人单位可以作出处罚的决定。体育局则是对体育这方面进行管理,但体育局是隶属于教育局。地方政府的体育行政管理机构也随之调整了部分职能,省级政府一般都撤销了省市体委而改设体育局。国家体育总局是国务院主管体育工作的直属机构,前身是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哪个部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职能机构,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各地的民商事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仲裁法由市一级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的独立仲裁机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三、公务员受贿开除公职吗
公务员受贿开除公职。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七条全国建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
县级以上地方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全国性行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
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

5. 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1、主要来自于政府,这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政府的拨款主要用于人员以及机构的运作以及项目经费。还有一部分是通过彩票公益金。
2、国际,又分两块,一块是国际组织,另一块是国际企业。所以第二重赋权也是很要紧的。
3、社会公众,里面有定向和非定向的。
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红十字会会员交纳的会费;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人民政府的拨款;其他合法收入。

扩展资料
各级红十字会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和相关部门监督。对会费的使用和管理,按《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按《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红十字会的经费和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省级红十字会可依法建立基金会,地方红十字会可设立专项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赵白鸽:目前中国红十字会的资金来源有三个方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6. 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经费问题

关于经费问题,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说自己不从红会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这一点是有争议的。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第二十四、二十五条,中国红十字会就是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经费来源。 如此看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以及与中国红十字会是否有隶属关系都是有待商榷的。2013年5月13日爆发“红会公关部事件”,一个叫王永的委员的“品牌中国”商业公司被揭露出涉嫌诈骗。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简称“品牌中国”)是一家以学术性NGO在内地进行操作的商业机构,一家臭名远扬的正在陷入“红会公关部事件”中的涉嫌诈骗的骗子公司,是以没有注册的香港商业公司“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主席艾丰名誉搞的一个机构,在大陆运营了10年后却没有在民政部注册,因为给赵白鸽颁奖遭到媒体和公众质疑,其真实身份逐渐出现在公众视野:该联盟是一家商业机构而不是宣传的公益组织,也不是学术性组织而是一家非法开展颁奖和评比的的商业机构。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和北京晚报的报道: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并不是社团只是一个名叫“品牌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的小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品牌北京咨询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原始股东同为王永和陈梅爱,分别占股80%和20%。后几经变更,现股东为王永(占股45%)、艾丰(占股20%)、陈梅爱(占股15%)、冯军(占股5%)和刘东华(占股15%),其中艾丰任“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主席。因宣传过度,品牌北京曾受到北京市工商局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