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体系有哪些

2024-05-19 04:20

1. 我国法律体系有哪些


我国法律体系有哪些

2. 我国法律体系有那些?

关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如何划分,我国法学界迄今尚无统一的认识,我们认为,可以将我国法律部门作以下几个层次的划分。第一层次,宪法部门。这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部门,是法律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第二层次,基本法律部门。包括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刑法、婚姻法、诉讼法等部门。这些法律部门集中了法律体系的一切基本的法律调整方法和机制,具有明确的调整对象。基本法律部门的价值表现在,它们所采用的调整方法和手段可以作为建立子部门或者建立法律制度的基础。第三层次,包括各基本法律部门的子部门。第四层次,包括第三层次各个法律部门的子部门。概括起来,我国法律部门主要有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婚姻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3. 我国法律体系有哪些

你好,中国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换届后的十届全国人大提出,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目标是“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重点将是“提高立法质量”。法工委有关负责人称,基本形成即在初步形成的基础上,将每个法律部门中支架性的、现实亟须的、条件成熟的法律制定和修改完成。
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Legal System):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
具体分为:
1、宪法
2、行政法
3、经济法
4 、民商法
5 、劳动法
6 、环境法
7 、诉讼法
8 、刑法
9 、军事法

我国法律体系有哪些

4. 我国法律体系有哪些

一、宪法
包含宪法、国旗法、国徽法、国家安全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国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
二、民商法
包含民法通则、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司法、海商法、保险法、专利法、反垄断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担保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
三、经济法
包含竞争法(1、反垄断法;2、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法(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银行业法(1、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财税法(1、税法;2、审计法)劳动法(1、劳动法;2、劳动合同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1、土地管理法;2、城乡规划法;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保护法
四、三国法
包含国际法、国际司法、国际经济法
五、刑法
六、行政法
七、诉讼法和仲裁制度
包含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5. 我国的法律体系有哪些

对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哪些法的规范的几种观点 一种意见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只包括宪法和法律,不包括其它规范性文件。法律体系当然只应当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 第二种意见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除了包括宪法和法律外,还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虽然行政法规的地位次于宪法法律,但具有全国一体执行的效力,而在没有制定法律的领域,行政法规则起着法律的作用,特别是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制定的暂行规定和条例,在未制定法律之前,当然与法律有同等的效力。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这种意见可以归结为三层次论,即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三层次构成。

我国的法律体系有哪些

6. 中国的法律体系

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
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

扩展资料
历史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以及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它的形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7. 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哪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包括三部分:第一,立法体制。立法体制是指国家关于立法主体的组织系统、立法权限的划分和行使制度。有的认为立法体制就是立法体系,有的还认为立法体制即就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我认为立法体系这样的概念不够准确。“体系”一词与“体制”一词不同。汉语中的“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系统)。而“体制”是指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制度。所以使用立法体制概念比较适合。至于把立法体制等同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更是不合适,应把二者区分开来使用。我国的立法体制就是“一元两级多层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62条和67条规定,全国人大的职权15项,其中立法权4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21项,其中立法权8项。这就是一元的含义。两级包括中央一级立法和地方一级立法。在国家行政结构上,分中央与地方,中央领导地方,地方服从中央,这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一关系在立法体制上的表现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比地方人大及其常委和政府的政治地位高,处于领导地位。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立、改、废)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高于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得同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宪法、法律(基本法和基本法以外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立法体制的多层次表现是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主体从中央到地方宝塔式的设置,层次清楚,权限明确,相应它们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地位也是成为梯级的。第二,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这里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件依其地位和效力不同而构成的体系。如,制定法中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条约等就是民法法系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中国从古到今都是制定法的传统,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当代的形式体系是以宪法(含修正案)为根本大法,相配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军事规章)、国际条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范围上应包括一切立法机关、授权立法机关或行政立法机关所制定的阶位不同、效力不同的具有法律形式渊源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第三,部门法体系。部门法体系又称法律部门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即部门法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我以为不能把部门法体系等同于法律体系,这样从概念上到内涵上都会给人们造成思想混乱。因为人们对法律概念的认识不统一,多元复杂,法律的分门别类派流众多,于是把一国部门法体系等同于含义广泛复杂的法律体系,或是用难于统一的法律体系概念取代部门法体系,都是不合适的。当然部门法体系是法律体系基本的构成部分。

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哪些?

8. 我国的法律体系是什么?

1、我国的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2、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的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