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可否当股东

2024-04-30 07:05

1. 证券从业人员可否当股东

法律分析: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持股。证券从业人员持股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在成为从业人员之前买入的股票,但是在要成为从业人员的时候,股票停牌导致无法卖出。这种情况可以持股,待复牌之后只能卖出不能买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证券从业人员可否当股东

2. 设立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是投资性质的,可以投资证券吗?

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公司企业法人,可以开立证券投资账户进行股票买卖,但一个法人只能开立一个证券账户,且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者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证券买卖。

因此,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无论是否是投资性质,均可以投资证券,进行股票交易,不必非要设立证券投资基金。

设立普通的公司既可以进行证券投资,注册要求同于其他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任何特殊资质。这样操作完全合法。

3. 投资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有风险吗

投资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是有风险。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承担有限责任。如公司要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的话,除自身的经营风险之外,还将承受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一、什么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公司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我国的公司类型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公司都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担责,其股东则承担有限责任;至于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则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合伙人是否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取决于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法规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对外投资有没有限制
公司对外投资有限制,限制如下:
(一)公司对外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者。这里的不得成为对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者,即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对外投资企业时,除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外,其他公司都可以成为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者;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总投资额和单项投资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资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有风险吗

4. 不是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证券和股权投资吗

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公司企业法人,可以开立证券投资账户进行股票买卖,但一个法人只能开立一个证券账户,且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者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证券买卖。因此,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无论是否是投资性质,均可以投资证券,进行股票交易,不必非要设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普通的公司既可以进行证券投资,注册要求同于其他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任何特殊资质。这样操作完全合法。【摘要】
不是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证券和股权投资吗【提问】
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公司企业法人,可以开立证券投资账户进行股票买卖,但一个法人只能开立一个证券账户,且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者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证券买卖。因此,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无论是否是投资性质,均可以投资证券,进行股票交易,不必非要设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普通的公司既可以进行证券投资,注册要求同于其他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任何特殊资质。这样操作完全合法。【回答】

5. 设立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是投资性质的,可以投资证券吗?

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公司企业法人,可以开立证券投资账户进行股票买卖,但一个法人只能开立一个证券账户,且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者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证券买卖。
因此,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无论是否是投资性质,均可以投资证券,进行股票交易,不必非要设立证券投资基金。
设立普通的公司既可以进行证券投资,注册要求同于其他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任何特殊资质。这样操作完全合法。

设立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是投资性质的,可以投资证券吗?

6. 投资公司合伙人有风险吗

法律分析:有,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合伙之后,公司除自身的经营风险之外,还将承受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合伙企业不仅要以合伙财产,而且要以合伙人自身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之后,将要承担因投资合伙企业而产生的相应风险与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7. 投资公司合伙人有风险吗

投资公司作为合伙人是有风险的。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合伙之后,除了要承受自身的经营风险之外,还将承受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法律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也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在竞业禁止方面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
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看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转让时,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通知”。
二、怎样承担合伙债务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三、1经济法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投资公司合伙人有风险吗

8. 投资公司合伙人有风险吗

有,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合伙之后,公司除自身的经营风险之外,还将承受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合伙企业不仅要以合伙财产,而且要以合伙人自身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之后,将要承担因投资合伙企业而产生的相应风险与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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