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发展基础

2024-05-03 06:47

1.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发展基础

 区位条件优越。紧邻东南沿海地区,是珠三角、厦漳泉、长三角地区的直接腹地,区内有京九、向莆铁路,合福、沪昆客专和大广、济广、厦蓉、福银、沪昆、长深、泉南高速公路等交通主干道,是内地通向东南沿海的重要通道 。资源禀赋良好。稀土、钨、钽铌、铅锌、铀、锂、金、铜、高岭土等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列。拥有武夷山、龙虎山、龟峰、丹霞(泰宁)、福建土楼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生态地位重要。是赣江、闽江、东江、抚河、信江、九龙江、汀江、梅江等重要河流的源头地区,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和重要的生态屏障,其中,南岭、罗霄山是山地森林生物多样性生态区,武夷山、戴云山是中亚热带生物多样性宝库。产业特色明显。脐橙、茶叶等特色农业和稀土、钨、金、铜、锂等特色矿产品加工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电子信息、机械制造、轻工纺织、新能源、医药、钢铁、建材化工等产业初具规模。文化底蕴深厚。是苏区精神的发源地,是全国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目的地。客家文化、闽南文化、茶文化源远流长,文化积淀深厚。 随着《意见》全面实施和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原中央苏区进入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东部沿海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加速转移,为该区域振兴发展注入强劲活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潜力巨大,扩大内需战略全面实施,重大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为发挥该区域比较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随着CEPA(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和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顺利实施,以客家文化、闽南文化为纽带的海内外交流交往更加活跃,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吸引客家宗亲、华人华侨回乡投资兴业提供了更便利条件。同时,该区域发展中还面临着诸多挑战。集中表现在:发展基础薄弱,有一半的县属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资源型产业比重大,精深加工水平低;缺乏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中心城市,县域和小城镇发展滞后,城镇化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民生问题较为突出,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大;体制机制不活,对外开放程度不高,投资发展环境有待改善。必须牢牢抓住机遇,奋力攻坚克难,努力加快振兴发展。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发展基础

2.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空间布局

统筹区域空间布局,以赣南、闽西为核心,依托重要交通干线,辐射带动沿线发展,培育壮大赣中、赣东、赣西、闽西北、闽南、粤东北组团,打造“双核六组团”的空间发展格局。 赣南核心圈。包括江西省赣州市和抚州市广昌、黎川、南丰县。以赣州市中心城区为龙头,依托赣州、龙南、瑞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三南”(全南、龙南、定南)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和瑞(金)兴(国)于(都)经济振兴试验区等平台,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矿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和现代服务业,对接融入珠三角和海峡西岸经济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区域核心增长极。优化赣州城市功能与布局,加快瑞金、龙南两个次中心城市建设。闽西核心圈。包括福建省龙岩市、三明市。依托龙岩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平台,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发展壮大机械装备、有色金属、农产品加工、物流、旅游等优势产业,扶持培育光电新材料、节能环保、稀土深加工等新兴产业,构建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龙岩、三明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规划布局城际快速通道,重点培育长汀和尤溪,联动发展上杭、永定、永安、沙县等县。 粤东北组团。包括广东省梅州市(含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丰顺县、大埔县、平远县、蕉岭县)和河源市龙川县、和平县、连平县,潮州市饶平县,韶关市南雄市。培育壮大新型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四大产业集群,促进梅州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把梅州市打造成粤闽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广东省绿色崛起先行市和文化旅游特色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经梅汕高铁、梅河高速公路,向东经饶平打通出海口,向西联动龙川、和平、连平、南雄等山区县,打造海陆联动的城镇密集带。赣中组团。包括江西省吉安市。以井冈山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平台,依托京九铁路、赣粤高速、泉南高速、武吉高速等快速通道,重点建设吉泰走廊,积极发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产业,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基地。赣东组团。包括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崇仁县、南城县、资溪县、金溪县和乐安市,上饶市广丰县、铅山县、上饶县、横峰县、弋阳县和鹰潭市余江县、贵溪市。依托抚州中心城区,加强与闽浙合作,主动承接长三角和福建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推进沿向莆产业集聚带、信江河谷经济带、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有色金属加工基地、光学产业基地、精密微型元件基地以及水工产业基地。加快三清山、龙虎山、大觉山、武夷山旅游联动发展,打造重要的生态和文化旅游目的地。赣西组团。包括江西省新余市和宜春市袁州区、樟树市,萍乡市安源区、莲花县、芦溪县。依托新余、宜春、萍乡中心城区,重点打造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钢铁等产业板块,鼓励新余统筹城乡发展、袁州低碳发展等平台建设。闽西北组团。包括福建省南平市。以南平中心城区为核心,依托鹰厦铁路、武夷山机场、闽江内河航道以及城市沿江快速通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积极承接长三角和福建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培育发展食品加工、竹木加工、机电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打造闽浙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重要交通枢纽。推动武夷山与泰宁等地旅游联动发展,构建大武夷旅游经济圈。闽南组团。包括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龙海市、南靖市、平和县、诏安县、华安县、云霄县、漳浦县和泉州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南安市。以漳州芗城区、古雷半岛等为节点,依托沿海港口和快速通道,重点发展装备制造、光电、海洋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纺织服装、日用陶瓷、建筑建材等制造业和茶叶、花卉等特色农业。加强与台湾地区产业合作,促进闽台产业对接。

3.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功能完善、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区域发展支撑能力。 铁路。加强对外铁路通道建设,密切与周边城市和沿海港口城市的高效连接,形成纵贯南北、连接东西的铁路网络。建设昌(南昌)吉(安)赣(州)铁路客运专线、赣(州)龙(岩)铁路扩能、南(平)三(明)龙(岩)、岳(阳)吉(安)等铁路项目,抓紧开展鹰(潭)瑞(金)梅(州)、浦(城)梅(州)、赣(州)井(冈山)、梅(州)汕(头)等铁路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研究赣(州)深(圳)铁路客运专线、赣(州)韶(关)铁路复线、吉(安)建(宁)铁路等项目。公路。推进国家高速公路拥挤路段扩容改造,加强国省道改扩建,提高重大通道通行能力。积极推进通县二级公路建设和红色旅游景区公路建设。加快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提高运输集散能力。水运。加快赣江、信江、闽江、九龙江、汀江、北江、韩江、梅江等重要航道建设,建设一批客货运码头。改善抚河通航条件。推进闽江航运整治工程。完善赣州港功能。提升潮州港、漳州港客货运水平,加快建设疏港铁路。航空。积极推进赣州黄金机场、吉安井冈山机场扩建,加快上饶、三明、漳州等新机场建设。做好武夷山、新梅州客都机场迁建,抚州、鹰潭机场新建前期工作,研究建设瑞金等通勤机场和一批通用机场。 实施城镇防洪、江河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加快推进重点水利枢纽建设,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提高赣州、龙岩、梅州等城市和县城、重点乡镇防洪能力与供水保障能力。支持赣江、抚河、汀江、九龙江、闽江、梅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实施上犹江引水、引韩济饶供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强城市和县城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开工建设一批大中型水库,“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规划内中型及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实施规划内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快章江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支持抚州廖坊节约环保型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开展中小型灌溉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加快推进“五小”水利工程。支持深山地区建设小微型农田水利设施。第四节 提升信息化水平实施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重大工程,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实现“十二五”末所有乡镇都有互联网宽带接口和学校等社会公益机构宽带网络接入,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20Mbps和4Mbps。实施移动通信网络升级工程,实现3G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城乡、4G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稳步推进。全面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推动创建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和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加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业务应用平台建设。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

4.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介绍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项政策措施,科学谋划原中央苏区及周边地区振兴发展,特制定本规划1。规划以原中央苏区为核心,统筹考虑有紧密联系的周边县(市、区)发展,规划范围不等同于原中央苏区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湖南省醴陵市、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新余市全境及抚州市、上饶市、宜春市、萍乡市、鹰潭市的部分地区,福建省龙岩市、三明市、南平市全境及漳州市、泉州市的部分地区,广东省梅州市全境(含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丰顺县、大埔县、平远县、蕉岭县)及河源市、潮州市、韶关市的部分地区*,规划总面积21.8万平方公里,2013年末总人口4748万,地区生产总值14650亿元。本规划是指导上述区域发展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布局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14—2020年。

5.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

 江西省、福建省、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有关市、县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切实把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江西省、福建省、广东省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涉及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在实施中按权限和程序报批。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本规划范围包括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新余市全境,抚州市黎川县、广昌县、乐安县、宜黄县、崇仁县、南丰县、南城县、资溪县、金溪县,上饶市广丰县、铅山县、上饶县、横峰县、弋阳县,宜春市袁州区、樟树市,萍乡市安源区、莲花县、芦溪县,鹰潭市余江县、贵溪市;福建省龙岩市、三明市、南平市全境,漳州市芗城区、龙海市、南靖县、平和县、诏安县、华安县、云霄县、漳浦县,泉州市安溪县、南安市、永春县、德化县;广东省梅州市全境(含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丰顺县、大埔县、平远县、蕉岭县),河源市龙川县、和平县、连平县,潮州市饶平县,韶关市南雄市,共108个县(市、区)。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

6.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科学确定赣闽粤原中央苏区的发展战略定位,打造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全国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以及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著名生态和文化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均主要经济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体系趋于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中心城市集聚能力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7.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以江河源头保护为重点,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力度,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支持与湖南平江、浏阳、醴陵、攸县、茶陵、炎陵、安仁、永兴、资兴、桂东、汝城、北湖、苏仙、宜章、桂阳、嘉禾、耒阳、临武等县联动发展,研究支持湖南原苏区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设立湘赣经贸合作试验区。加快跨省市铁路和高速公路、省际连接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际客运公交化建设。加强旅游合作,合作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全面加强扶贫开发合作共建,推进实施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加强与浙江开化、庆元、龙泉等县(市)产业合作,推进赣东开放合作创新。实施旅游联动发展战略,做强区域生态文化旅游品牌,形成著名的生态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完善铁路、公路、航空设施,发展商贸物流产业。推动与福建宁德等原闽东苏区联动发展,完善落实支持原闽东苏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铁路、高速公路、深水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建设内陆无水港和产业园区,合力打造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构建闽浙赣边界出海重要通道。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